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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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季度通报制度的通知

2009/07/30 1.4w 阅读 458 点赞

当涂县劳动保障局、各区(开发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慈湖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高执法效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季度通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报范围

当涂县劳动保障局、各区(开发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慈湖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二、通报内容

市、县区(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的办理情况;涉及金额大、人数多的群体投诉案件及社会影响大、疑难、重复投诉举报案件的分析情况。

三、通报方式

市劳动保障局将按季度对市、县区(开发区)报送的案件情况进行汇总,定期以信息快报的形式印发。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季度通报制度,对于规范案件办理流程、提高执法效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县区(开发区)局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案件季度通报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安排专人负责对案件受理、查办、结案情况进行整理、总结、分析,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基础台帐,确保案件季度通报制度落实到位。

(二)分类查处,确保实效。各县区(开发区)局要依法受理和查处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实行分类管理、重点监察,即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受理范围的投诉举报案件,要及时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对一般性投诉举报案件,要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疑难、复杂的投诉举报案件,要及时与上一级部门沟通,并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在法定时限内跟踪督促解决;对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要加大查处力度,及时妥善处置。

(三)认真总结,按时上报。各县区(开发区)局要分类别地对本辖区每季度受理和查处投诉举报案件特别是涉及金额大、人数多的群体投诉案件及社会影响大、疑难、重复投诉举报案件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并务必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向市劳动保障局监察支队书面报送案件情况分析及统计表(附电子版),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有案不报以及受理案件久拖不决的现象。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查处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联系人:鲁璐联系电话及传真:2366905)


附件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查处案件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名称(盖章):单位:件、人、元

监察区域

立案数

案件来源情况

案件分类情况

案件处理情况

投诉 举报

日常巡查

专项检查

书面年审

有关部门转办

其他

订立劳动合同

使用童工

收取押金和扣押证件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支付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

参加和缴纳社会保险

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

其他

结案

未结案

市直

花山区

雨山区

金家庄区

当涂县

市开发区

慈湖开发区

新城东区

合计

百分比

监察区域

案件涉及人数

未结案情况

结案情况

订立劳动合同人数

使用童工人数

支付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

参加和缴纳社会保险

其他

补签劳动合同

清理童工人数

清退押金和退还证件

清理拖欠和克扣工资

补缴社会保险

行政处罚金额

其他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市直

花山区

雨山区

金家庄区

当涂县

市开发区

慈湖开发区

新城东区

合计

百分比

单位负责人:处(科)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20年月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