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市民在市政府网站关于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和投诉办理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依据《马鞍山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暂行)》(马政办[2006]60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局办公室全面负责信访投诉与办理工作,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分别负责各业务范围内的咨询、投诉回复工作,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每日定期查看“市民心声”建议投诉和市长公开电话(12345在线)两个栏目,查阅有关内容,对网民投诉、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答复。
二、凡涉及到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办事程序等一般性咨询性问题,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各自职能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三、对劳动用工投诉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属劳动保障监察范畴的,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直接受理,3个工作日内告知受理部门;需立案调查的一般性案件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涉及复杂案件在6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凡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范畴的,2日内告之当事人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四、遇重大和疑难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局分管领导审定后再进行答复。涉及到交叉问题的,由局办公室汇总报局领导阅批后,指定有关科室或单位牵头依法办理,各科室或单位务必按照首问负责制、领导审批制等原则认真及时办理,不得互相推诿扯皮。
五、回复办理情况,要在办理后2日内报局办公室备案。
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工作法律、法规,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七、局办公室信访信息员,要每日检查“市民心声”和市长公开电话(12345在线)办理情况,并进行督办。
八、局信访办公室将此项工作作为信访考核工作的一项内容定期进行督查,对办理“市民心声”和市长公开电话(12345)回复办理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对回复办理不及时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进行通报,并与局效能和目标考核挂钩。
二○○九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