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政策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1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审工作的通知

2011/06/09 5.1k 阅读 364 点赞
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4号令)、原劳动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28号令)、市人社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马人社秘〔2010〕212号)等有关要求,现就2011年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在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市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年审时间
2011年6月10日至6月20日(工作日)。
三、报送材料
1.《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审报告书》(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从业人员人力资源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010年度工作总结。
四、年审程序
1.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填写完整的年审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2.通过年审的单位凭《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办理登记年审手续。
3.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年审,或未通过年审的服务机构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审报告书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联 系 人:鲁超联系电话:236693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