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慈湖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博望新区、示范园区社会事业局:
为加快推动县区小额担保贷款“整贷直发”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市政府“7·26整贷直发推进会”要求,现就加强县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调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月报制度
各县区人社局(含开发区人社局、慈湖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博望新区、示范园区社会事业局,下同)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本辖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总体发放进度、个人贷款进度、“整贷直发”进展、财政贴息情况、采取措施、存在困难及下一步打算等)以电子稿形式报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小额贷款担保科,同时报送《县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报表》,首次上报时间为9月5日。
二、实行通报机制
决定自8月起,对各县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度通报,并根据各单位上报材料信息分为“按时上报、催报、迟报和未报”四个类型汇总通报。
三、相关要求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小额担保贷款月报工作,认真按时按质报送相关材料及报表,并主动与财政、邮储银行等部门沟通、联系,确保统计数据和上报材料准确、及时。
联系人:周兵
联系电话:236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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