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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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2012/10/24 1.6w 阅读 397 点赞

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发展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发改经信委)、工商联:

为全面掌握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我市工资集体协商三年工作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党办〔2012〕40号)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企业家)联合会、市工商联将于2012年10月下旬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办〔2012〕40号文件情况;

(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

(三)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做法、亮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听取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贯彻落实党办〔2012〕40号文件有关情况汇报,检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关材料及基础台帐;

(二)召开座谈会。分别召开有关用人单位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工会工作者等参加的座谈会,座谈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建议;

(三)实地检查。深入用人单位,实地查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具体情况。

三、有关要求

各县区(开发园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发展局)、总工会、企业(企业家)联合会(发改经信委)、工商联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活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迎接督查准备工作。要对照督查内容,认真整理有关基础材料,准备汇报材料,全面总结本地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附件:工资集体协商贯彻实施情况督查活动分组名单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鞍山市总工会

马鞍山市企业(企业家)联合会马鞍山市工商联

2012年10月19日


附件

工资集体协商贯彻实施情况督查活动分组名单

第一组

组长:陈维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成员:孙高康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

督查时间和单位:10月29日含山县、10月30上午市开发区、10月30下午示范园区

第二组

组长:晏琢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员:梁建军市人社局调解仲裁室主任

督查时间和单位:10月29日和县、10月30上午慈湖高新区、10月30下午郑蒲港新区

第三组

组长:王厚林市企业(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

成员:张辉市工商联综合科科长

徐璟云市人社局调解仲裁室主任科员

督查时间和单位:10月29日当涂县、10月30上午花山区

第四组

组长:齐敏 市工商联副主席

成员:张国凡市企业(企业家)联合会

郝兴慧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主任科员

督查时间和单位:10月29日博望区、10月30上午雨山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