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政策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县级社保经办机构业务财务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2012/10/24 1.8w 阅读 349 点赞

局属各有关单位,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帮助各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整改今年社保基金检查中发现的业务财务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关于对社会保险基金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马人社秘〔2012〕202号)精神,我局拟组织对各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财务工作人员,每个经办机构安排2-3人。

二、培训内容

结合马人社秘〔2012〕202号文件所提出的问题,学习《安徽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暂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以及相关规章制度。

三、培训形式

采取“一线教学法”进行培训,即培训人员带着问题到市本级对应经办机构业务、财务科室一线工作岗位,由市本级经办机构业务、财务科长及工作人员一对一具体指导、实地观察。

四、培训时间

2012年10月中下旬集中进行,为期2-3天,食宿自理。具体日期由市本级经办机构与对应各县级经办机构协商。

五、其他

市本级经办机构业务、财务科长是这次培训工作的责任人,要主动、热情指导对应县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

开展社保经办业务财务培训既是正常的工作交流,也是必要的整改手段,各县人社局基金监督部门要牵头负责,组织好这次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与成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