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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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2/11/24 3.1k 阅读 127 点赞

各县区(新区、开发园区)人社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发展局),市直有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345号)精神,现就我市开展2012年度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申请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市场占有率较高,达到国内先进,省内领先;

3.拥有一支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有专门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4.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对“861”行动计划涉及的基础产业、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或建有市级以上研发和技术中心、承担省重点项目的企业可优先设站。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设站。

(二)申请程序。

拟设站单位向市人社局书面申请,市人社局组织初评审核后报省人社厅,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由省人社厅审核批准。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

(一)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下的人员,可申请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对急需的人才,申请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单独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全日制”在站从事科研工作,也可在保证完成研究项目的前提下,实行“弹性制”,兼职从事研究工作,也可实行“项目申领制”,在站外从事研究工作。

(四)设站单位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要对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严格审核,择优招收。对符合条件的,设站单位提出招收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

三、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管理

(一)设站单位应当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工作目标、课题要求、在站工作期限??按规定程序办理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等手续,并邀请合作导师做好项目研发的指导和考评工作。

(二)设站单位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科研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考核工作。制定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目标管理、绩效评估、奖励惩处等具体管理办法,对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研究成果等。对研究成果突出、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出站考核合格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准予出站,对考核不合格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予以劝退或解约。

(三)设站单位应将博士后研究人员纳入本单位人事管理范围,其人事、组织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等比照本单位同等人员对待,或按协议执行。

(四)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比照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执行国家、省有关博士后工作的政策和规定。

四、申请时间

各拟设站于11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份(《申请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统一报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 2366838。

附件:申请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批表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2日

附件

申请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报   批   表

申报单位全称:

单位所属行业:

单位博士后工作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制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

单位类型

所 有 制

总人数

科研人员

(不含兼职)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其他技术人员

是否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级

或省级、市级

批准部门

批 准 时 间

是 否 上 市

上 市 公 司 名 称

上 市 时 间

单

位

主

要

业

务

介

绍

(企业要注明主要产品、产量、技术水平及市场分析等)

单

位

主

要

业

绩

介

绍

(近两年产值、销售收入、利润、纳税额及纳税额列居本地区名次等情况,对行业和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贡献)

单

位

下

设

机

构

情

况

单

位

近

期

发

展

规

划

二、申报单位研究开发能力情况

是否设有专门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国家级

或省级、市级

认定部门

认 定 时 间

研

发

机

构

及

研

发

能

力

情

况

(单位现有技术开发机构情况,科研队伍构成和素质等)

单位主要高级研究人员情况(不含兼职)

姓  名

职  称

职  务

专长、研究成果应用及获奖情况


是否参与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

项   目   名   称

是否参与市厅级重点科技项目

项   目   名   称

其他重大科技项目

项   目   名   称

近年来(特别是近三年来)取得的

主要科技成果

注: 上述各项目有批准文件的须将复印件附后。

近三年科技研究开发投入情况

近三年与高校或科研机构共同研发情况

近期

主要

研究

工作 方向

三、拟提出的博士后研究项目情况

项 目 名 称

起止

时间

经  费

预期目标、研究水平

及 市 场 前 景

拥有主要仪器设备情况、专业实验室及其他科研后勤条件

可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住房、博士后日常经费及其他后勤保障情况

四、审批意见

申请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