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了确保我局社会保险服务标准体系有效运行并持续完善,根据服务业标准化建设要求及《服务标准体系自我评价和改进程序》(Q/MSI T05.001-2016)规定,决定于2017年4月组织开展第三批已下发标准自我评价工作。
一、工作分工
本次评价工作分四个评价小组,分别开展(具体分工见附件),实行组长负责制。请各小组组长和组员做好本组自我评价的准备工作,按照《服务标准体系自我评价和改进程序》(Q/MSI T05.001-2016)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二、主要任务
一是制定具体的评价实施计划,确定评价的目的、范围、依据、审核安排;二是进行审核,审核时填写首次/末次会议签到表,填写评价报告,明确内容和说明;三是对不符合和需纠正的填写纠正改进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及措施验证。
三、撰写报告
评价结束编制汇总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包括不合格项的分布情况,标准文本、标准文本实施及服务标准体系运行的符合性、有效性评价及改进建议等。通过自我评价切实起到监督指导、总结反馈、评价改进的作用,对评价出来的不合格项追踪验证,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达到预期的目标。
四、工作要求
本次评价覆盖社会保险服务标准体系所涉及的单位、部门要做好工作安排,积极配合,负责人必须参加审核首、末次会议,安排人员及时提供文本实施和体系运行的验证资料,并督促本部门不合格项及时、彻底整改。
附件:马鞍山市第三批社会保险服务标准自我评价工作分工表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5日
附件
马鞍山市第三批社会保险服务标准自我评价工作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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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组长 |
组员 |
责任单位 |
评价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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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文莉 |
卢萍、刘兴鸿、黄臻、唐志贤、吉康 |
局标办 |
J01.002、005、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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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张世安 |
卢萍、刘兴鸿、唐志贤、黄臻、姜小兵、吉康、张文莉 |
局办、各中心办公室 |
J03.001;T04.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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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陈 成 马见闻 |
张文莉、卢萍、刘兴鸿、唐志贤、黄臻、吉康 |
机关党委、局监察室、各中心综合科 |
T01.001;T03.001-003;T05.00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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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陈 成 马见闻 |
张文莉、卢萍、刘兴鸿、唐志贤、黄臻、吉康 |
机关党委、局监察室、各中心综合科 |
T04.009.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