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和县人社局,郑蒲港新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马鞍山市2018年就业脱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6日
马鞍山市2018年就业脱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脱贫工作,全力推进就业创业扶贫工程,发挥就业脱贫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18年,力争使在劳动年龄阶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者全部通过就业创业服务实现就业。具体目标:帮扶贫困劳动者就业398人;新建扶贫驿站6个,扶贫车间7个,扶贫基地3个;技能脱贫培训500人;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贫困劳动者就业帮扶率达到100%;通过跟踪服务使已经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稳定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动态就业扶贫台账。做好就业脱贫工作首要前提是贫困劳动者信息要精准。各县区要根据贫困劳动者就业动态变化的特点,实时掌握贫困劳动者的就业状况、就业意愿等信息数据,及时比对、录入和更新就业脱贫系统,定期与扶贫部门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比对,完善动态就业精准扶贫台帐。
(二)多渠道促进贫困劳动者就业。一是对有就业需求目前仍未就业的贫困劳动者,要主动跟上,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定期举办贫困劳动者专场招聘会,常态化开展“三送一交心”活动,帮助贫困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确保一人不漏。二是对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者,积极开展技能培训,让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者至少掌握1门脱贫技能。三是对有创业需求的贫困劳动者,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介和跟踪服务,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四是对已经就业的贫困劳动者,要保持定期联系,及时、全面掌握已就业贫困劳动者工作的情况,解决就业贫困劳动者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稳定就业。
(三)规范就业扶贫载体建设。各县区严格按照《马鞍山就业扶贫驿站实施方案》要求建设扶贫驿站,在2017年扶贫驿站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扶贫驿站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扶贫驿站的硬件和软件设施,使其成为吸纳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的重要载体。符合标准的就业扶贫驿站,可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支持社会力量建设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鼓励招募就业扶贫基地,按规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四)加大辅助性岗位开发力度。针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但因年龄较大、身体较差、行动不便、通过市场难以实现就业的贫困劳动者,要紧密结合美丽乡村和贫困村提升工程建设,根据需求开发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等公共服务就业岗位安置贫困劳动者就业。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对与劳动者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五)鼓励创业带动就业。重点支持通过“企业+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或加盟农村电商等形式创业。重点帮扶具有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有创业意愿、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转移就业贫困劳动者创业,提高创业成功率。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可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社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就业扶贫,要将就业脱贫工作摆在就业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区人社部门为实施就业脱贫工程的责任主体,要切实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做好进度安排、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每周向市人社部门报送就业脱贫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就业脱贫工程进展情况统计表。市人社部门将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好的县区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政策不落实、成效进展缓慢的县区,责令限期改正,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加强资金监管。各县区要依法依规使用就业补助资金,该及时兑现给贫困劳动者资金要及时足额支付到位,杜绝发生就业补助资金在就业扶贫工作中被挤占挪用等问题。在扶贫驿站建设中,坚持“谁认定、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对不符合认定标准的一律不予认定,对未经认定或不符合认定标准的一律不得拨付补贴资金。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重点宣传就业扶贫工作的重要举措、创新方法和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贫困劳动者就业脱贫工作的浓厚氛围。
附件:2018年就业脱贫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8年就业脱贫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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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务安排 |
具体举措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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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完善动态就业精准扶贫台账 |
主动与扶贫部门开展就业扶贫人员信息比对工作,对新增加的未就业贫困劳动者的就业状况、服务需求等进行全面摸查,制定帮扶措施,动态更新就业脱贫系统人员信息,完善动态精准扶贫台账。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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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施技能脱贫计划 |
组织实施技能脱贫培训500人,每个培训项目、每个培训班期的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按照规定落实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补助。 |
9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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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展“三送一交心”活动 |
常态化开展“送岗位、送技能、送温暖”与贫困劳动者交心活动,解决贫困劳动者就业需求。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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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展创业培训 |
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培训和跟踪服务,提高其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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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发辅助性就业岗位 |
根据贫困劳动者的就业需求开发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等公共服务就业岗位以及辅助性就业岗位安置贫困劳动者就业。 |
9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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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展贫困劳动者专场招聘会 |
单月6日为贫困劳动者招聘日,组织专场招聘会。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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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规范就业脱贫载体建设 |
新建6个扶贫驿站(含山县4个,郑蒲港2个);扶贫车间7个(含山4个、和县1个,郑蒲港2个);招募就业扶贫基地3个(含山1个,和县2个)。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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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展督促检查 |
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安排一次就业脱贫工作推进情况督查。 |
6月底前、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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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及时上报信息 |
全年报送信息省于40篇(其中含山县、和县各不少于15篇,郑蒲港小少于10篇,市局相关科室不少10篇)。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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