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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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人社局推动实现人民生活高品质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8/10/18 10.0k 阅读 72 点赞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市人社局推动实现人民生活高品质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8日

市人社局推动实现人民生活高品质行动方案

根据《中共马鞍山市委关于推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推动实现人民生活高品质。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九届七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对人社工作的新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人才优先、民生为本,坚持促发展与惠民生相结合,突出重点,奋发有为,全力推动实现人民生活高品质。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视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就业、医疗、养老等问题,着力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持续位居全省前列,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实现以下目标:

就业创业方面:城镇年新增就业4.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深入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创业节影响力不断增强,创业载体更加丰富多元。就业脱贫工程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积极推进“互联网+就业服务”,招聘用工服务更加有力,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持续优化。

社会保障方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城镇职工社保参保率达98%以上,城乡居民综合参保率达92%以上,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稳步提高。社保基金运行平稳。深入推进社保经办标准化建设,社保经办服务不断优化,基层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全覆盖。大力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网上全服务”人社品牌初见成效。加快社会保障卡发放进度,不断拓展应用功能。

人才队伍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聚力打造人才高地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坚定不移走人才兴市之路,各项配套政策不断完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人才总量不断壮大、人才质量不断提升、人才结构不断优化,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收入增长方面: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持续位居全省前列。

劳动关系方面: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断健全,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园区”、“和谐县区”创建有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推进有力,仲裁案件结案率达92%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不断提升,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7%以上。实施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推动实现“乐业无欠薪”目标。

四、主要工作

(一)实施固本行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一是着力抓好就业政策落实。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始终把稳定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不断丰富和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二是大力推进大众创业。深入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创业创新大赛,强化创业载体建设,及时兑现落实各项创业政策,加强宁马创业对接,不断激发创新创业热情。三是突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三支一扶”等计划,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和基层就业,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四是协力做好困难群体就业。扎实推进就业脱贫工程,加强扶贫载体建设。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强化分类帮扶和实名制动态管理,实行公益性岗位托底保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五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健全“2+N”招聘机制,创新招聘模式,完善公共招聘网功能,实现线上线下服务融合。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完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推进市、县区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

(二)实施扩面行动,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一是深化社保制度改革。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基本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人社部、省厅工作部署,努力深化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二是强化社保扩面征缴。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攻坚年”活动,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开展扩面普查专项行动,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和中小企业人员等重点群体持续参保。积极落实区级参保征缴责任,加强社保扩面征缴稽核,扩大社保覆盖面。三是保障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做好“老字号”等各类群体补助代发工作。深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做好退管服务。做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相关工作。四是加强社保经办服务。深入推进实施社保经办标准化建设。完善“金保工程”核三系统,积极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功能,运用信息化手段统领各项业务,融经办服务与信息系统于一体,实现线上线下衔接互通。探索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综合经办服务机制,大力推进养老保险“四个不出村”建设。开展人社服务提升年活动,优化服务流程,丰富办事手段,做好“综合柜员制”和“一站式”办结工作,实现“网上办、简化办、就近办”。五是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开展社保基金专项监督检查,定期比对社保待遇领取信息,及时处理欺诈冒领行为,全力维护基金安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金清算工作。

(三)实施提质行动,加快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聚力落实人才政策。树立“人才第一资源”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聚力打造人才高地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战新产业,更大力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文件,细化操作细则,确保各项人才政策兑现落实。二是全力建设技工大市。贯彻落实《马鞍山市技工大市建设方案》,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为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三是奋力实施培育项目。抓好政府特殊津贴、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等项目后续工作。加强与南京、合肥都市圈人才合作,建立人才柔性引进机制,实施本土人才培养“1221”工程、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四是致力引进国内外智力。全力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引智项目,着力提升项目层次。完善引进外国人才平台,规范管理,为外国专家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五是着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时启动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分类评价选拔人才,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六是努力健全服务体系。加大发挥市人力资源市场有效配置人才资源作用,为人才引进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办好人才招聘会,组织企业、院所进校园招聘。完善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四)实施增收行动,不断提高人民收入水平。一是强化工资保障机制。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认真做好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和公务员奖金制度等工作,完善公立医院、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落实企业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体系,发布工资指导价位,推进城镇居民增收。二是不断提升社保待遇水平。切实做好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不断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及时兑现失业保险待遇,全面落实社保扶贫政策,有效提升低收入群体待遇。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扎实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提升医保基金支付比例。配合推进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切实保障工伤人员待遇。三是实施共享发展专项行动。贯彻落实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完善共享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施工图。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全面落实主责部门和一把手责任。加强督查考核,推动重点任务、重大工程深入实施。

(五)实施护航行动,强力维护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积极打造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二是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三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加快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强化日常监察执法。实施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农民工工作。协调做好农民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权益维护和综合服务工作。扎实做好家庭服务业工作,积极探索家庭服务业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新模式。

五、有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职责。各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分解目标任务,做到重点工作项目化、项目任务指标化、指标落实责任化,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推进到位、各项政策落地生效。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强化工作职责,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按照序时进度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快推进力度。局分管领导要坚持定期调度,加大协调力度,有效推进任务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创新工作举措,定期分析研判,加强督查调度,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问责问效。强化精准考核,修订完善考核内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有效运用考核结果。完善责任落实和追究工作机制,突出问责重点,推动问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市人社局推动实现人民生活高品质行动方案》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市人社局推动实现人民生活高品质行动方案》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类别

主要任务

责任部门

1

实施固本行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抓好就业政策落实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不断丰富和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

牵头单位:就业科

配合单位:人力资源中心

2

大力推进大众创业

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创业创新大赛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中心

配合单位:就业科

3

举办马鞍山市创业节活动,打造我市创业品牌项目

4

强化创业载体建设,兑现落实创业政策

5

加强宁马创业对接

6

做好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工作

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基层成长、“三支一扶”等计划,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和基层就业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中心

配合单位:就业科

7

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创业

8

协力做好困难

群体就业

扎实推进就业脱贫工程,加强扶贫载体建设。

牵头单位:就业科、人力资源中心

9

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强化分类帮扶和实名制动态管理

10

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实行实托底保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11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

健全“2+N”招聘机制,创新招聘模式,完善公共招聘网功能,实现线上线下服务融合。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中心

配合单位:就业科

12

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13

完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推进市、县区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

14

实施扩面行动,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

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全面贯彻落实人社部、省厅工作部署,不断深化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牵头单位:养老中心、医保中心、人力资源中心、征缴中心、养老科、医保科

15

强化社保扩面征缴

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攻坚年”活动,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开展扩面普查专项行动,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和中小企业人员等重点群体持续参保。

牵头单位:征缴中心

16

积极落实区级参保征缴责任,加强社保扩面征缴稽核,扩大社保覆盖面。

17

保障各项社保待遇

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深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做好退休审批、退管服务工作。

牵头单位:养老中心、养老科

18

落实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各项待遇发放。统筹推进跨省异地就医工作。

牵头单位:医保中心、医保科

19

及时审核、兑现失业保险待遇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中心

20

加强社保经办服务

深入推进实施社保经办标准化建设。开展人社服务提升年活动,优化服务流程,丰富办事手段,实现“网上办、简化办、就近办”。

牵头单位:标准化办

配合单位:养老中心、医保中心、人力资源中心、征缴中心

21

完善“金保工程”核三系统,积极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功能,运用信息化手段统领各项业务,融经办服务与信息系统于一体,实现线上线下衔接互通。

牵头单位:信息中心

22

探索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综合经办服务机制,做好“综合柜员制”和“一站式”办结工作。

牵头单位:医保中心

23

大力推进养老保险“四个不出村”建设。

牵头单位:养老中心

24

加大基金监管力度

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开展社保基金专项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对社保待遇领取信息与公安人口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及时处理欺诈冒领行为,全力维护基金安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资金清算工作。

牵头单位:计划财务科

配合单位:养老中心、医保中心、人力资源中心

25

实施提质行动,加快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

聚力落实人才政策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聚力打造人才高地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战新产业,更大力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文件,细化操作细则,确保各项人才政策兑现落实。

牵头单位:专技科

配合单位:职建科、外专局、就业科、人力资源中心

26

全力建设技工大市

全面贯彻落实《马鞍山市技工大市建设方案》,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为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提供技能人才保障。

牵头单位:职建科

配合单位:考试院

27

奋力实施培育项目

抓好政府特殊津贴、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等项目后续工作。加强与南京、合肥都市圈人才合作,建立人才柔性引进机制,实施本土人才培养“1221”工程、人才能力提升工程。

牵头单位:专技科

28

致力引进国内外智力

全力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引智项目,着力提升项目层次。完善引进外国人才平台,规范管理,为外国专家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牵头单位:外专局

29

着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全面贯彻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时启动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分类评价选拔人才,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牵头单位:专技科

30

努力健全服务体系

加大发挥市人力资源市场有效配置人才资源作用,为人才引进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办好人才招聘会,组织企业、院所进校园招聘。完善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中心

31

实施增收行动,不断提高人民收入水平

强化工资保障机制

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认真做好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和公务员奖金制度等工作。

牵头单位:工资科、养老中心

32

完善公立医院、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

牵头单位:工资科、调解仲裁室

33

落实企业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体系,发布工资指导价位。

牵头单位:调解仲裁室

34

不断提升社保待遇水平

切实做好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不断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及时兑现失业保险待遇,全面落实社保扶贫政策,有效提升低收入群体待遇。

牵头单位:养老中心、养老科、人力资源中心

35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扎实推进异地就业直接结算工作,提升医保基金支付比例。配合推进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切实保障工伤人员待遇。

牵头单位:医保中心、医保科、工伤科

36

实施共享发展专项行动

贯彻落实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完善共享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施工图。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全面落实主责部门和一把手责任。加强督查考核,推动重点任务、重大工程深入实施。

牵头单位:共享办

37

实施护航行动,强力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健全劳动关系

协调机制

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积极打造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牵头单位:调解仲裁室

38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

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

牵头单位:仲裁院

配合单位:调解仲裁室

39

强化劳动保障

监察执法

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加快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强化日常监察执法。实施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监察支队

40

加强农民工工作

协调做好农民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权益维护和综合服务工作。扎实做好家庭服务业工作,积极探索家庭服务业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新模式。

牵头单位:监察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