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考点学校: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的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研究制定了《马鞍山市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马鞍山市委组织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马鞍山市教育局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4日
马鞍山市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马鞍山市人事考试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卫健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原则
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各项防疫措施贯彻落实到位,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各项人事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
成立马鞍山市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等单位组成,马鞍山考区疫情防控工作由市卫生健康部门和有关考点学校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和考点学校要明确防控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工作。
三、机构职责
1.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1)发挥考试主管部门牵头作用,完善人事考试应急协调会议机制,统筹抓好各项考试工作。
(2)会同市卫生健康部门,对本考区人事考试组织实施单位的防疫准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3)配合有关单位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抓实抓细抓紧落实到位。
2.市教育局
(1)根据考试组织实施需求,帮助落实笔试考点。
(2)指导各考点学校按要求落实场地安排、人员管控等防控措施。
(3)督促指导各考点学校配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参与监考工作。
3.市卫健委
(1)指导有关单位和考点学校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2)协调专业机构和人员,为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检测、诊断、隔离、救治等服务;
(3)会同考试主管部门、考点学校及时处置突发疫情事件。
四、组织实施
1. 试卷管理
(1)考前14天,所有试卷领取和保管人员不得离开本市,参与相关工作前3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或安康码“黄码”“红码”者不得参加相关考务工作。在市人事考试院保密室领取试卷时,实行分时错峰领取,领卷人员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安康码”核验,车辆行驶途中要开窗通风。
(2)试卷运送车辆(含考点接运试卷车辆)使用一次,消毒一次。试卷保密室、试卷分发室等场所使用后,消毒一次。试卷保密室存放试卷前进行通风;试卷值班室使用期间每天至少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半小时)、消毒一次。试卷进入保密室后,值班人员每天须自我监测健康状况。
2.考生管理
(1)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通过公告、政策解答和网报平台持续加强有关政策宣传,提示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内启动体温监测,申领 “安康码”,有异常情况随时报告属地防疫部门。考试前14天,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2)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报考人员的结构分析,重点关注中高风险区域或国(境)外来(返)马考生,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本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处理。同时加快推进“安康码”在人事考试各环节工作中的应用,落实考试期间“安康码”应用管理机制,提醒考生提前做好“安康码”申领、体温监测、码色转换等工作,确保考试当天持绿码参加考试。
(3)考生在赴考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最好采用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
(4)考生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3.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1)各有关单位选派参加考试工作的人员需无新冠肺炎病史、隔离史和接触史,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考试工作人员参加相关考务工作前,要提交《健康承诺书》,所在单位要对其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并记录健康状况。
(2)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均须于考前14天返回工作地,且“安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考前3天内,考试工作人员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不得参与考试工作,同时迅速启用备用工作人员。
(3)考试工作人员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4.考点和考场设置
各考点学校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考点学校应设立体温检测点、医疗服务站、健康观察室、备用隔离考场等场所,安排应急车辆。
(1)体温和考试证件检测点。各考点学校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入口处设检测点,检测点设立多条检测通道,在通道地面处每隔1米标画出长约1米的黄线,人员依次在黄线位置等候指令前进,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都要进行体温测量,检查考试证件,确保安康码为“绿码”。同时,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2)考场设置。要选择通风、卫生、条件较好的教室或场地作为考场。笔试类型的考试,要增大考生座位间距,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人员密度,每个考场考生人数不超过30人。考场应保持通风和空气流通。面试、现场测试、上机考试等类型的考试,可以适当增加考试天数,减少每天考试规模,同时,人与人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必须使用空调设备的场所要定期通风换气,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不少于3次。对全部考场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试期间,非考生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3)备用隔离考场。各考点学校原则上至少设2个备用隔离考场,隔离考场具体考试人数、安全距离等防护要求,按照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求执行。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如需使用空调,则应为分体式空调,同时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做好防疫措施。备用隔离考场应有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
面试考点应设置视频面试室(考官室与考生室相邻,通过视频和语音沟通)作为异常症状考生面试时使用。
(4)防疫用品准备。各考点学校配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有条件的可配置大通量无接触体温检测设备。各考点按每人每半天1只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配备数量充足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
各考点学校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须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等。考点入口处及考点办公室、考场入口处须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每个楼层卫生间须配备洗手液。
(5)医疗服务站和健康观察室。各考点学校应设置医疗服务站和健康观察室各1间。各考点学校增设一名副主考,由市卫健部门负责选派。各考点成立防疫处置工作小组,考点专职副主考担任组长,在市卫生健康部门的协调和指导下,配备校医1人,专业医生1人、护士1人和卫生防疫人员1人,安排120应急车辆,配齐必要的医疗用品、疫情防控和防护用品。
5.考试组织
(1)进场体温测量。考点设多个体温测量通道,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
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入场时,应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低于37.3℃,持有考试证件且安康码“绿码”者方可进入考点。
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并佩戴工作证件者方可进入考点。考点学校应安排专人负责对所有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温和“安康码”信息监测和登记工作。
(2)考试防护安排。在低风险地区参加考试的,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行安检、身份识别时短暂摘除口罩。考试期间,考生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学校要尽快疏散考生,减少人员聚集。
考生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在对考生身份识别和验证期间,需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其他考试期间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穿戴防护服。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部卫生消毒。
(3)考场消毒要求。考前,各考点学校在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指定专人对考点区域、考试场所、通道过道、考场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未发生过新冠肺炎疫情的考点学校,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发生过疫情的学校,原则上不作考点使用。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或者洗手。笔试类型的考试每半天须对考试场地做一次消毒。面试、现场测试、上机考试等类型的考试,可根据考试场次、考试规模等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考点应立即上报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程序向市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报告,并立即按市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指示做好人员隔离、处置等管理措施,安排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等。无异常情况的,备用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4)考场降温和通风。温度适宜的条件下,各考点学校的考务办公室和考场可以保持自然通风,也可以采用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门窗不完全闭合。当外部气温较高时,可使用空调降温方式降低考场内环境温度,并严格按照《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的要求使用管理。空调使用过程中,门窗不完全闭合,每场考试结束后,通风换气30分钟。备用隔离考场使用空调时保持考场开门开窗通风。对出现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考场,一律不得使用。
6.考试结束
(1)笔试类型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在考场座位等候,待试卷验收无误后,考生应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错时疏散。
(2)监考等工作人员在考点办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3)提供就餐服务的考点学校,必须符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卫生安全条件,且通风、卫生条件较好,在就餐前和就餐后进行全面消毒。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就餐时须保持安全距离并实行分餐制。
五、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应急处理
1.属于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且在治疗或隔离期间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在进入笔试、面试等现场时,如发现体温过高,现场进行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过高,须立即带至医疗服务站,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考点应安排考生通过专用通道进入备用隔离考场或视频面试室参加考试。
3.考试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暂不提供网上打印准考证服务。考生与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后,可于考试当天直接前往指定考点,通过专用通道进入笔试、面试考点,由专人引导至指定隔离区域,现场医护人员进行健康检测,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等材料,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旅行史等情况,并作出书面承诺,经核验后安排其在备用隔离考场或视频面试室进行考试。
4.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如发现体温过高,现场医护人员再次对其体温复测并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如体温仍过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
5.在考试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监考人员应及时报告,同时立即请派驻考点医疗服务站的医务人员到场对其进行初步处置,并将其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6.各考点学校须及时将健康状况异常考生相关情况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医护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如果发现考生症状可疑,应及时采取有效隔离和应对措施,并及时通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妥善处置。如判断无新冠疫情风险,视情况采取转移备用隔离考场等措施。如有可疑情况,在防疫人员指导下,转移备用隔离考场、封闭本考场并最后出考场,视情况采取集中隔离、后续集中送考等措施。现场发生频繁咳嗽的(每三分钟一次),经初步调查无发热及可疑情况的,视情况采取转移备用隔离考场等措施。考试结束后,考场要进行终末消毒。
7.当次考试结束后,卫生健康部门须对所有在隔离考场或视频面试室考试的健康状况异常考生进行诊断,有条件可进行核酸检测,排除风险,确保考试安全。
8.健康状况异常考生的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和用品,应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处置,须上报的应单独记录、封装上报,须就地留存的应单独记录、封装存放。有条件的可现场对考卷正反面紫外线消毒半小时后再封装。监考人员要做好考场异常情况记录。
9.考试期间出现的其他传染病考生、或者其他异常情形,由考试主管部门和组织实施单位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及时稳妥处理,并做好相关报告备案工作。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考点学校、各有关单位要利用网站、微信以及纸质媒介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科学正确面对疫情,消除紧张和恐惧心理,不信谣、不传谣。特别要提醒考生做好自我防护工作,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的心态和身体素质迎接考试。
2.加强疫情防控业务培训。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安排专业人员在考务人员培训会、考点考务培训会、监考人员培训会中进行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针对可能的突发情况开展模拟演练。确保所有考务工作人员熟悉疫情防控要求,掌握应急处置的具体程序和办法。
3.完善信息沟通互联机制。各考点须设置固定电话作为考试应急值班电话,固定电话须安排专人值班负责,值班人员须全程在岗,确保考试期间值班电话、传真畅通。严格执行疫情及考试突发事件逐级报告制度。
4.做好疫情防控技术保障。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市数据资源局沟通协作,运用好省人社厅、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建立“安康码”数据共享机制,通过数据接口建立核验平台,实现“安康码”快速核验和跨省份核验。同时还要做好标准化考点的视频监控录像、身份识别、作弊防控、综合管理、考生服务等系统运维工作,确保设备到位、功能实现、使用正常。采取有效手段做好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份识别和验证工作。
5.严格督查实行责任追究。考试期间,督考人员、巡视巡考人员、纪检人员要将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督查落实。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市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组织关系,对工作中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玩忽职守的单位、部门或人员,将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1.组织开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面试、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体检等环节考务工作时,在落实本方案的总体要求外,根据省、市考试主管部门另行规定,再制定具体新冠疫情防控操作方案。
2.各有关单位、各考点学校可结合实际,在本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
3.本方案所涉内容,国家和省、市若有新的规定和要求,按其执行。
附件:1.马鞍山市人事考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附件1
马鞍山市人事考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邓国支市卫健委二级调研员
副组长:陈健市疾控中心主任
周立功市人事考试院院长
成员:刘洋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副局长
李园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综合管理科科长
葛大放市卫健委疾控应急科主任医师
邰英强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何效安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
张文林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
王德群市人事考试院副院长
范家木市人事考试院副院长
附件2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报名时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以下简称“安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2.考生应从考试日前14天开始,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
3.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4.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5.考试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考试机构暂不提供网上打印准考证服务。考生与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后,可于考试当天直接前往指定考点,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等材料,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旅行史等情况,并作出书面承诺,经核验后安排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6.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在考点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建议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7.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通过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8.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9.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10.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11.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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