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政策政策文件

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07/05 9.7k 阅读 88 点赞

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局(人社工作部门)、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现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失业补助金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请一并贯彻落实。

附件:1.失业补助金实施细则

    2.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10号)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鞍山市财政局

2020年7月6日

附件1

失业补助金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决策部署,强化对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发挥失业保险制度“社会稳定器”作用,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1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和失业人员规模,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精准测算制定失业补助金标准,既要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及时足额发放,又要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可持续,合理确定失业人员保障范围。

二、补贴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一)在2019年1月—2020年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

(二)在2019年1月—2020年12月期间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参保失业人员。

三、补贴标准

(一)参保缴费时间累计低于12个月(含)的,按每人每月15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标准发放;

(二)参保缴费时间累计超过12个月(不含)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标准发放。

四、申报材料

无须提供申报材料,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即可网上或现场申请失业补助金。

五、工作流程

1.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申请失业补助金。

2.网上申请有困难的失业人员,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县、区(开发园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由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其进行网上申请。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网上申领人员通过内部信息比对,根据申领人员的参保状态、失业保险参保情况等信息,核定能否享受失业补助金及发放标准。失业补助金自申领通过次月起按月发放,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

六、业务咨询

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8880214

七、有关说明

已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就业有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马人社秘〔2020〕41号)规定享受过一次性失业补助金待遇的,不重复享受。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领取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不能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失业补助金申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期政策与本实施细则不符的,按本实施细则执行。本实施细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