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局、财政局(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九部门《关于认真组织开展马鞍山市“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马人社秘〔2021〕11号)精神,为做好企业一次性“留岗红包”补贴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企业“留岗红包”须于2021年2月26日前向员工发放到位;
2.申请“留岗红包”补贴的企业范围为非国有控股企业,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县区、开发园区自行确定。每户企业申请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企业申请补贴的对象为非本市户籍的员工(含劳务派遣制员工),且该员工在2021年2月11日-2月26日期间未离开马鞍山市;
4.申请补贴的员工须已在就业失业登记和用工备案信息系统中备案,或已参加社会保险。
二、办理流程
1.非国有控股企业于2021年3月1日至3月15日向所属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申报补贴(以企业注册地为准)。其他非国有控股企业向市人力资源中心申报补贴。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2.县区、开发园区审核后,于2021年3月20日前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于3月31日前向企业拨付补贴资金。
3.2021年4月1日—4月10日,花山区、雨山区、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按照区财政实际补贴金额的相应比例,向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申请“留岗红包”补助资金(其他县区、开发园区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自行承担)。
4.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4月20日前拨付补助资金。
三、提交材料
(一)企业申报补贴
1.非国有控股企业“留岗红包”补贴申请表(附件1);
2.非国有控股企业发放“留岗红包”汇总表(员工签字)(附件2)。企业须指导领取“留岗红包”人员,于2021年2月18—24日期间任一日,通过扫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疫情防控行程卡”二维码获取的行程卡,并截图。由企业统一收集打印,按照汇总表人员顺序附于汇总表之后(使用指南见附件3);
3.派遣制员工补贴申请由用工企业和派遣企业共同确认、盖章,统一由用工企业组织申报。
(二)区、开发园区申报补助
1.花山区、雨山区、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于补贴工作完成后,向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书面提交区级“留岗红包”补助书面申请;
2.区级“留岗红包”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4)。
3.区级向非国有控股企业拨付“留岗红包”补贴汇总表(附件5);
四、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县区、开发园区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见附件6。
附件:1.非国有控股企业“留岗红包”补贴资金申请表
2.非国有控股企业发放“留岗红包”汇总表
3.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疫情防控行程卡”使用指南
4.区级“留岗红包”补助资金申报表
5.区级向非国有控股企业拨付“留岗红包”补贴汇总表
6.市、县区、开发园区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鞍山市财政局
2021年2月1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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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有控股企业“留岗红包”补贴资金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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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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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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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所有制性质 |
□ 国有 □ 非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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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26日 外地员工留马人数 |
其中用工 备案人数 |
其中参加社会保险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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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 |
人数:人,金额:元 |
其中申请补贴的派遣制员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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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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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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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承诺 |
我单位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与政策相符,否则退回所有领取补贴资金并承担相应责任。经办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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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部门意见 |
经办人: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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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意见 |
经办人: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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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非国有控股企业发放“留岗红包”汇总表(员工签字)
企业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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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户籍地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是否为 派遣制 员工 |
是否办理用工备案 |
是否参加社会保险 |
发放留岗红包金额(元) |
领取人 签字 |
领取日期 |
注:1.企业对本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2.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须核对准确,因信息不准确造成审核时大数据核验不通过的,将不予补贴;3.企业须收集领取人于2月18—24日(任一日)查询的疫情防控行程卡截图,并打印1份,按照上述人员顺序附本表之后。
法定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填报日期:
附件3
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疫情防控行程卡”使用指南
请企业经办人员指导领取“留岗红包”员工按以下程序验证行程,并收集截图:
1.打开微信扫描二维码;
2.按程序填入手机号码,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填入验证码;3.勾选同意,点击验证;
4.获取通行卡后截图,发给企业收集打印。
注意:上述操作须于2021年2月18—24日期间完成。
附件4
区级“留岗红包”补助资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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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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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 |
补贴人数 |
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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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用工 备案人数 |
其中参加社会保险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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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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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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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部门意见 |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月日 |
区财 政局 意见 |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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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审核意见 |
市人力资源中心初核: 经办人:负责人: (盖章) 年月日 |
市财政局审核意见 |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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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审核: 经办人:负责人: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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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区级向非国有控股企业拨付“留岗红包”补贴汇总表
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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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 |
组织机构代码 |
企业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补贴 人数 |
补贴金额(元) |
拨付日期 |
经办人签字: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签字:区(开发园区)财政部门签字:
附件6
市、县区、开发园区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含山县
办理部门:含山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含山县人社服务大厅一楼
联系人:陈平平,联系电话:4323137、13635656574
2.和县
办理部门:和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和县海峰路人力资源保障大厅
联系人:葛瑛奇,联系电话:5330297
3.当涂县
办理部门: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当涂县姑孰镇黄池中路
联系人:俞琴,联系电话:6798727
4.花山区
办事单位:花山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湖东北路7号
经办人:季益斌,联系电话:8880627
5.雨山区
办理部门:雨山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湖西中路1169号
联系人:申凯,联系电话:2495025、18355588839
6.博望区
办理部门:博望区就业和社保服务大厅
地址:博望区新合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李尚忠,联系电话:6065803
7.马鞍山经开区
办理部门:经开区人社局
地址:经开区招商服务中心
联系人:付月莹,联系电话:2111016,15755536526
8.慈湖高新区
办理部门:慈湖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部
地址:花山区慈湖河路北段3600号(葛羊路和慈湖河路交叉口东北角)双创基地A楼906办公室
联系人:李莉,联系电话:3506806
9.郑蒲港新区
办理部门:郑蒲港新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郑蒲港新区管委会7号楼3楼
联系人:马卓涵,联系电话:5585181
10.马鞍山市
办理部门: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科
地址:湖南东路2855号
联系人:王众,联系电话:8880286、188955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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