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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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一次性“留岗红包”补贴发放办理工作的通知

2021/01/31 1.0w 阅读 549 点赞

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局、财政局(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九部门《关于认真组织开展马鞍山市“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马人社秘〔2021〕11号)精神,为做好企业一次性“留岗红包”补贴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企业“留岗红包”须于2021年2月26日前向员工发放到位;

2.申请“留岗红包”补贴的企业范围为非国有控股企业,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县区、开发园区自行确定。每户企业申请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企业申请补贴的对象为非本市户籍的员工(含劳务派遣制员工),且该员工在2021年2月11日-2月26日期间未离开马鞍山市;

4.申请补贴的员工须已在就业失业登记和用工备案信息系统中备案,或已参加社会保险。

二、办理流程

1.非国有控股企业于2021年3月1日至3月15日向所属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申报补贴(以企业注册地为准)。其他非国有控股企业向市人力资源中心申报补贴。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2.县区、开发园区审核后,于2021年3月20日前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于3月31日前向企业拨付补贴资金。

3.2021年4月1日—4月10日,花山区、雨山区、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按照区财政实际补贴金额的相应比例,向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申请“留岗红包”补助资金(其他县区、开发园区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自行承担)。

4.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4月20日前拨付补助资金。

三、提交材料

(一)企业申报补贴

1.非国有控股企业“留岗红包”补贴申请表(附件1);

2.非国有控股企业发放“留岗红包”汇总表(员工签字)(附件2)。企业须指导领取“留岗红包”人员,于2021年2月18—24日期间任一日,通过扫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疫情防控行程卡”二维码获取的行程卡,并截图。由企业统一收集打印,按照汇总表人员顺序附于汇总表之后(使用指南见附件3);

3.派遣制员工补贴申请由用工企业和派遣企业共同确认、盖章,统一由用工企业组织申报。

(二)区、开发园区申报补助

1.花山区、雨山区、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于补贴工作完成后,向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书面提交区级“留岗红包”补助书面申请;

2.区级“留岗红包”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4)。

3.区级向非国有控股企业拨付“留岗红包”补贴汇总表(附件5);

四、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县区、开发园区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见附件6。

附件:1.非国有控股企业“留岗红包”补贴资金申请表

    2.非国有控股企业发放“留岗红包”汇总表

    3.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疫情防控行程卡”使用指南

    4.区级“留岗红包”补助资金申报表

    5.区级向非国有控股企业拨付“留岗红包”补贴汇总表

    6.市、县区、开发园区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鞍山市财政局

2021年2月1日

附件1

非国有控股企业“留岗红包”补贴资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所有制性质

□ 国有

□ 非国有

2月11日-26日

外地员工留马人数

其中用工

备案人数

其中参加社会保险人数

申请补贴

人数:人,金额:元

其中申请补贴的派遣制员工人数

开户行

账号

企业联系人

电话

手机

申报单位

承诺

我单位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与政策相符,否则退回所有领取补贴资金并承担相应责任。经办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区人社部门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区财政局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附件2

非国有控股企业发放“留岗红包”汇总表(员工签字)

企业名称(盖章):

序号

姓名

户籍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是否为

派遣制

员工

是否办理用工备案

是否参加社会保险

发放留岗红包金额(元)

领取人

签字

领取日期

注:1.企业对本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2.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须核对准确,因信息不准确造成审核时大数据核验不通过的,将不予补贴;3.企业须收集领取人于2月18—24日(任一日)查询的疫情防控行程卡截图,并打印1份,按照上述人员顺序附本表之后。

法定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填报日期:

附件3

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疫情防控行程卡”使用指南

请企业经办人员指导领取“留岗红包”员工按以下程序验证行程,并收集截图:

1.打开微信扫描二维码;

2.按程序填入手机号码,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填入验证码;3.勾选同意,点击验证;

4.获取通行卡后截图,发给企业收集打印。

注意:上述操作须于2021年2月18—24日期间完成。

 

附件4

区级“留岗红包”补助资金申报表

申请单位

(区、开发园区)

申请补贴

补贴人数

补贴金额

其中用工

备案人数

其中参加社会保险人数

开户行

账号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区人社部门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月日

区财

政局

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月日

市人社局审核意见

市人力资源中心初核:

经办人:负责人:

 (盖章)      年月日

市财政局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月日

市人社局审核:

经办人:负责人:

 (盖章)      年月日

附件5

区级向非国有控股企业拨付“留岗红包”补贴汇总表

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补贴

人数

补贴金额(元)

拨付日期

经办人签字:区(开发园区)人社部门签字:区(开发园区)财政部门签字:

附件6

市、县区、开发园区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含山县

办理部门:含山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含山县人社服务大厅一楼

联系人:陈平平,联系电话:4323137、13635656574

2.和县

办理部门:和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和县海峰路人力资源保障大厅

联系人:葛瑛奇,联系电话:5330297

3.当涂县

办理部门: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当涂县姑孰镇黄池中路

联系人:俞琴,联系电话:6798727

4.花山区

办事单位:花山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湖东北路7号

经办人:季益斌,联系电话:8880627

5.雨山区

办理部门:雨山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湖西中路1169号

联系人:申凯,联系电话:2495025、18355588839

6.博望区

办理部门:博望区就业和社保服务大厅

地址:博望区新合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李尚忠,联系电话:6065803

7.马鞍山经开区

办理部门:经开区人社局

地址:经开区招商服务中心

联系人:付月莹,联系电话:2111016,15755536526

8.慈湖高新区

办理部门:慈湖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部

地址:花山区慈湖河路北段3600号(葛羊路和慈湖河路交叉口东北角)双创基地A楼906办公室

联系人:李莉,联系电话:3506806

9.郑蒲港新区

办理部门:郑蒲港新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郑蒲港新区管委会7号楼3楼

联系人:马卓涵,联系电话:5585181

10.马鞍山市

办理部门: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科

地址:湖南东路2855号

联系人:王众,联系电话:8880286、1889555121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