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园区人社局(人社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农民返乡创业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人社发〔2018〕11号)要求,经县区申报,市人社局、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资料评审、实地查看和评估,并报市政府同意,现认定含山县国本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为马鞍山市第四批省级返乡农民工创业示范园。
含山县国本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优化创业服务,为创业者提供更加优良的创业环境。含山县人社部门要对补助资金进行全程跟踪管理,进一步加大创业宣传力度,有效整合资源,积极落实各项创业政策,努力构建全方位创业孵化体系。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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