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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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校企定向培养补助资金申报认定办法》的通知

2022/10/26 1.8w 阅读 345 点赞

各县区、开发园区,各有关单位:

经2022年度第五次市重点人才工程审理会审议同意,现将《马鞍山市校企定向培养补助资金申报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马鞍山市委组织部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马鞍山市教育局马鞍山市科技局

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马鞍山市财政局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7日

马鞍山市校企定向培养补助资金申报认定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关于聚力打造人才高地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修订版)》(马发〔2022〕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校企合作,完善定向培养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申报对象和申报材料

第二条申报对象

与我市企业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的在马各高校、高(中)职学校、技工院校。

第三条申报材料

申报对象通过马鞍山“诗城英才”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并上传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

1.《校企定向培养三方协议书》;

2.《校企定向培养留马就业补贴申请表》;

3.学生信息汇总表;

4.《马鞍山市校企定向培养补助资金申报诚信承诺书》。

第三章审核程序

第四条审核程序

1. 院校申报。院校于每年5月、11月通过马鞍山“诗城英才”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

2. 企业确认。企业对与其签订三方协议的院校,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确认。

3. 县区初审。申报院校所在县(区)、开发园区等载体相关部门进行初审。

4. 部门审核。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提出审核认定意见。

5. 集中会审。市人社局根据审核认定情况提出拟补助对象名单和金额,提交市重点人才工程审理会研究。

第四章其他规定

第五条院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改善校企定向培养相关专业的教育教学条件、就业创业指导宣讲活动、招生宣传等。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当年先按每生1000元给予学校补助,待定向培养人员与我市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三个月社会保险费后给予一次性补差。

第六条 学生生活补贴主要用于改善学生日常学习生活条件,补助资金由学校汇入学生指定银行卡账户,学生无不可抗拒原因(如企业倒闭、依法服兵役等)不能按规定履约的,由学校负责追回补贴资金。

第七条学生履约人数未达到签约人数二分之一的,由申报院校所在县(区)、开发园区相关部门会同属地教育部门全额追回院校补助资金。

第八条本办法中所涉及的奖补资金,从市人才专项资金列支,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市财政局负责预算安排、资金结算等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与学校签订协议的企业应是在我市注册登记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社会保险费正常缴纳、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规模以上企业;

2.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3.高新技术企业。

上述范围和对象不包含我市亩均效益评价实施办法被评为D类〔倒逼整治类〕企业和纳入征信联合惩戒名单企业。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本操作办法补助政策不与人社、教育部门规定的其他校企合作补助政策同时享受。我市原有关政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将根据实际需要适时修订。

附件:1.《校企定向培养三方协议书》参考模板

    2.《校企定向培养留马就业补贴申请表》

    3.《学生信息汇总表》

    4.《马鞍山市校企定向培养补助资金申报诚信承诺书》参考模板

附件1

校企定向培养三方协议书

(参考模板)

甲方(学生)姓名:身份证号:

专业名称:

乙方(企业)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丙方(学校)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根据中共马鞍山市委、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聚力打造人才高地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版)》(马发〔2022〕6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在马院校教育、实习、就业紧密结合,保证定向培养教学的顺利进行,加强定向培养期间的学生教育和管理,甲乙丙三方本着合作共赢、职责共担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潜能,形成分工合作、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职业教育体系和劳动就业体系互动发展。为保证维护学生、企业和学校正当权益,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定向培养协议。

一、共建内容

1.乙丙双方共建校企定向培养。

2.乙丙双方共同根据企业岗位需求确定定向培养专业。

3.乙丙双方共同开展定向培养专场双向选择招聘会。

4.乙丙双方共同完成定向培养专业班级组建。

5.乙丙双方共同完成定向培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

二、定向就业

1.甲方必须完成定向培养专业人才方案中规定的全部教育教学环节。

2.甲方定向培养结束,符合丙方毕业条件,经乙方考核合格后,必须与乙方签订一年及以上就业劳动合同。

3.甲方实习和就业期间在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基础上均按乙方作息时间及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岗位补贴

1.生活补贴:甲方在校学习期间可享受市财政每学期每生1200元生活补贴。

2.劳动补贴:甲方在定向培养实践教学(实习)环节,全勤并提供正常劳动的,实习期间每月元、顶岗实习阶段每月元。(交通、餐费、住宿补贴包含在内)。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照乙方、丙方制定的定向培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保证定向培养质量及各环节工作的顺利开展。

2.甲方在定向培养期间,未经乙方、丙方同意,不得无故中断定向培养的教育教学环节。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无法完成定向培养的,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丙方同意后转入本校本专业非定向培养班级。

3.甲方因病、参军入伍等其他原因申请休学、保留学籍等,经乙方、丙方同意后自动终止定向培养。

4.甲方在定向培养的工作成果及其涉及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应遵守乙方的保密要求,不得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

5.定向培养期间,甲方应服从乙方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若甲方不遵守乙方规章制度而引发的人身、财产损害,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需提供相关岗位职业技能标准,协助丙方完成定向培养的教学环节,特别是为丙方实践教学环节提供技术指导教师。

2.乙方需在甲方正式上岗前对定向培养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安全培训),并与丙方协商按规定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3.乙方需在甲方正式上岗前,应如实向甲方介绍企业情况、实习内容和工作安排,与丙方共同协商确定企业实习指导老师,为甲方做好实习指导、实习成绩认定等提供保障,同时为甲方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制作)提供便利。

4.确定和支付定向培养学生的岗位补贴中的劳动补贴部分。如乙方安排甲方出差,甲方应享受与乙方员工相同的出差待遇;乙方要求甲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须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加班酬金。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定向培养期间服从乙方工作的安排;有权要求甲方在定向培养期间遵守乙方的管理规定。

6.乙方与丙方共同协商,负责为甲方在实习期间提供必要的住宿安排。

7.乙方负责甲方的实习成绩评定。

8.在定向培养过程中,若甲方不适应实习岗位或不服从乙方实习安排,乙方应及时与丙方沟通,经三方协商处理。

9.甲方因违反乙方相关管理规定或国家法律、法规,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立即终止甲方的实习,并有权向甲方索赔。

六、丙方权利与义务

1.丙方根据乙方各岗位的职业能力要求,与乙方共同确定定向培养专业。

2.乙方和甲方双向选择互认后,丙方负责定向培养班级组建。

3.丙方为定向培养班设定专职辅导员一名,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生活管理等工作。了解学生心理状况、学习和工作方面意见及表现,并及时撰写定向培养学生班级日志。

4.丙方安排专业实习指导教师一名,配合乙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负责与乙方沟通学生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为确保甲方的人身安全,丙方为甲方购买大学生实习保险。

七、其他条款

1.任何一方未经另两方同意不可随意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均须承担违约责任。所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文件予以确认,该书面文件将被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

2.本协议中有关保密、知识产权、违约或赔偿责任、连带责任条款,不因本协议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3. 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期限满,即行终止。经甲乙双方双向选择后,续签企业就业劳动合同。

4.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丙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具体协议由学校、企业、学生依据操作规程结合实际自行拟定。

附件2

校企定向培养留马就业补贴申请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

学校名称

企业名称

定向培养

总人数

院校享受

补助总金额

院校开户户名

院校开户银行

院校账号

申请院校意见

经办人:(盖章)

年月日

市人社局

审核意见

经办人:(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学生信息汇总表

申请院校(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专业

班级

级别

毕业时间

共建企业

学生签字

备注:1.毕业时间格式如2022.06; 2.按学生信息汇总表顺序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本表须提供电子版及学生签字后的纸质版。

附件4

马鞍山市校企定向培养补助资金申报诚信承诺书

(参考模板)

本人已认真阅读《马鞍山市校企定向培养补助资金申报认定操作办法》相关规定,自愿与(企业)及(学校)签订校企定向培养三方协议书,已经知晓《马鞍山市校企定向培养补助资金申报认定操作办法》及三方协议书规定的各项事项,本人郑重承诺:

1.能按规定完成定向培养方案中的全部教育教学内容;

2.毕业后与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3.若因个人因素未履行相关约定,自愿退回全部补助资金。

我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等各项处理。

承诺人:

承诺人身份证件号:

承诺日期:年月日

备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具体可由学校、企业、学生依据操作规程结合实际自行拟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