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交运局、和县交运局、当涂县交运局、博望新区交运局,系统内各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促进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强化监管,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各单位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坚决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运管部门要强化“三关一监督”,切实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站场的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排查并跟踪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公路管理部门要做好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和道路养护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海事管理机构要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回乡祭扫等情况,进一步强化对马和汽渡、陈家圩渡口、梅塘渡和运漕大码头渡等重点渡口和渡船的现场安全监管,严防渡船超载、抢渡、强渡等现象发生。同时,要加强水上安全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载客、客货超载、货船搭载旅客和客渡船违规载运危险品等违法行为。各道路运输企业尤其是客运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对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和道路旅客运输安全叮嘱制度,坚决杜绝营运车辆带病经营,严防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违章行驶等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三、加强值守,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各类信息报送工作。假日期间,一旦发生亡人事故和突发事件要迅速妥善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