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系统内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当前开展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制定《马鞍山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集中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马交〔2013〕117号)等文件部署和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系统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当前开展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特制定《马鞍山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安办明电〔2013〕3号)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政办秘〔2013〕73号)统一部署,深入、细致、全面、彻底地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努力促进系统内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3年7月10日前)
系统内行业安全监管机构广泛宣传发动。各安全责任主体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并完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并将工作方案连同本单位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人、牵头单位和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及自查自纠记录台账及时报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对排查出的隐患,研制整治方案,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等。
(二)第二阶段(2013年7月11日—8月25日)
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地方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有关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督查工作;各行业安全监管机构对本行业所有单位开展安全检查。检查要认真填写《安徽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场检查记录》,对重大或复杂的安全隐患进行专家会诊。同时,各单位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公布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举报并认真核查处理。在此基础上,局安委会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行业安全监管机构和行业内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抽查。
(三)第三阶段(2013年8月26日—9月15日)
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和安全监管机构对前阶段检查中发现的未整改结束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跟踪排查整改,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汇总并完善《生产经营企业事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自查情况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督查情况表》、《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情况汇总表》、《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汇总表》和月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结等资料台账,同时做好迎接省、市政府暗访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第四阶段(2013年9月16日—9月30日)
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和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及安全监管机构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总结、分析、归档,彻底整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三、检查内容
(一)共性内容
1.“安全生产年”、“打非治违”、“平安交通”“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等各项活动开展情况;
2.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排查情况;
4.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7.高温季节和汛期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应急队伍、应急车辆(船舶)、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和应急值守落实情况;
8.安全生产大检查记录台账建立情况。
(二)道路运输方面
1.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旅游包车等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管理情况,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安全管理资料台账管理情况,驾驶员、安全员等从业人员安全操作制度执行情况;
2.国家和省、市关于客货运输场站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落实情况;
3.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治理情况;
4.道路运输企业和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情况;
5.行业管理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
(三)道路交通方面
1.国道、省道、县乡公路、农村公路道口、桥梁、涵洞、边坡、隧道等安全标识及养护情况,隐患整治情况;
2.干线道路附属安全设施设置情况;
3.道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标牌设置情况,防坍塌、坠落、溺水等整治情况;
4.施工从业人员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
(四)水上交通方面
1.内河和长江渡口渡运安全秩序管理情况;
2.渡船维护保养适航情况;
3.渡船救生、消防设施配备和渡船安全台账管理情况;
4.对农用自备船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取缔情况。
(五)港口码头方面
1.港口企业安全生产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
2.重要设备安全管理和定期检测情况;
3.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作业安全监管情况;
4.码头安全生产评价工作落实情况。
此外,以开展督查检查为抓手,推进落实市政府近期下发的《马鞍山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马鞍山市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和《马鞍山市安全生产诫勉约谈实施办法》。
四、检查方法
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在本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行业安全监督部门组成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抽查现场、查阅台账、督查隐患相结合的方式对系统所辖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抽查。
五、工作分工
(一)部门工作分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交通运输全行业;市港口局负责辖区内所有港口企业;市运管局负责辖区内各道路客运企业、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道路货运企业、出租汽车公司和驾校及车辆修理单位;市公路局负责辖区内管养的国道、省道、重要县道等干线公路和公路桥梁以及205国道改建等重点交通在建工程项目;市地方海事局负责辖区内各内河渡口、航道和水域;市县乡公路局负责辖区内一般县乡公路、农村公路和桥梁;市交通质监局负责交通建设施工项目;长江海事处负责辖区内各长江渡口。
(二)市交通运输局安全检查组分工
组长:陈长春
副组长:张建华
1.第一检查组
负责人:冯昕
成员:王玲华(当涂县交通运输局)、张华(长江海事处)、许斌(市公路局)、孟家余(长运集团)
联系人:周华军(13515551556)
检查单位:当涂县交通运输局、长运集团
2.第二检查组
负责人:王彦
成员:许长征(和县交通运输局)、翟笃东(市运管局)、樊光武(市地方海事局)、任卫东(长客公司)
联系人:李方(18055526266)
检查单位:和县交通运输局、长客公司
3.第三检查组
负责人:夏家林
成员:翟光平(含山县交通运输局)、阮永富(市地方海事局)、汪军(市港口局)、邵赢赢(天马集团)
联系人:叶显冉(13685557162)
检查单位:含山县交通运输局、天马集团
4.第四检查组
负责人:万军
成员:吴晓军(博望区交通运输局)、丁龙(市运管局)、蔡庆喜(市港口局)、胡德鹏(市地方海事局)、王志刚(联运公司)
联系人:许斌(13805558216)
检查单位:博望区交通运输局、联运公司
5.第五检查组
负责人:陈平(18155517677)
成员:肖炎明(市运管局)、夏松(市交通质监局)、蒋涛、包刚(市运管局)、徐小卫(市县乡公路局)
联系人:王丽君(13856502247)
检查单位:市港口局、市运管局、市公路局、市地方海事局、市县乡公路局、市交通质监局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系统内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检各项准备工作,重点反映本单位安全生产自检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措施。
(二)局系统组织的安全检查组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抽查工作,参加检查人员要全部到位,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被检查单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并认真填写《安徽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场检查记录》,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三)局各安全检查组应于8月15日前完成督查检查工作,并将检查记录和督查工作总结报市交通运输局综合经济科。大检查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经济科,陈平任办公室主任,业务联系人:王丽君,电话:2473601,传真:2379728,邮箱:jtjwl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