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系统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行业“平安交通”活动建设目标要求和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市政府安委会隐患排查治理“四项制度”的落实,为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下半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实现,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全市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常态化建设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
根据“平安交通”建设目标要求和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年度工作安排,为防止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交通运输局按照省厅和市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和落实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机构直接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长效性机制,全面把握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为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按照“查隐患、抓整改、强督促、见实效”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全员化、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发动全体干部职工投入“瞄准安全隐患,消除事故风险”行动,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好排查隐患记录,制定隐患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彻底整治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方法并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公路(特别是校车经过路段)、桥梁建养和通行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道路运输(两客一危及超限车辆)、城市公共交通、客货运输企业及站(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三)水上交通、港口码头、所辖水路客、货运输企业及水运建设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四)道路和水上施工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三、主要活动方法
(一)各县、区局和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要按照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指示精神,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经常性、不间断地进行“四不两直”督查、排查,每月至少要进行1次3处以上现场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办工作,并有检查资料进入安全管理档案;
(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职责要求,双管齐下暗查暗访,“一岗双责”地把业务管理和安全监督结合起来,督促行业管理人员和经营从业人员常态化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监管无责任,倒查监管无缺失,所辖行业无责任事故;
(三)各交通运输企业单位要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要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日常基础管理到位、安全应急演练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坚持安全生产领导亲力亲为,骨干常抓不懈,员工人人上阵的安全工作模式,开展全岗位、全方位、全过程“地毯式”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体制建设,利用交通运输系统隐患排查治理网络平台“月建月销”安全隐患,就思想认识就工作环境就操作程序发动职工查找安全隐患和互相监督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做到安全隐患及时登记及时上报及时整改,隐患排查治理不疏忽每个环节,不遗漏每道工序,不放过任何疑点,积极发挥每个人的能动性,消除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开展一场“瞄准安全隐患,消除事故风险”的动员全体员工查找安全隐患活动,每个人在排查好自己岗位的隐患点基础上,再排查班组、车间和单位的隐患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消除的要制表登记、造册、公示,标注警示,落实责任人,整改方案,限时挂牌督办。
四、活动步骤
本次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
(一)方案制定阶段(7月底前完成)。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系统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和行业单位实际,认真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于7月底前上报局安委办备案。实施方案要明确安全隐患排查内容方法,要落实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月建月销”制度,实现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和考核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二)隐患排查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系统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层层动员,发动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面性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汇总、梳理、明确隐患治理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对重要隐患要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隐患治理方案要包括治理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隐患治理方案于9月10前报局安委办。
(三)隐患治理阶段(9月16日至12月10日)。隐患治理主体责任单位要按照治理方案的要求认真进行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各局及行业主管单位要加强督办,督促主体责任单位按时、按质完成隐患治理工作。对投入较大的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经验收合格,市局将积极上报省厅争取给予补助;对不能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挂牌督办。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底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系统各单位要对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验收,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前报局安委办,局安委会将对重点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纳入年度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的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二)大力推进,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建立常态化排查治理体制,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对重点领域和环节要彻底查、反复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做到“预案、措施、资金、责任、时限”五落实,按时整改到位。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实行挂牌督办,防止安全隐患酿成事故。
(三)标本兼治,全面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今年下半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攻坚时段,也是年底考核重要内容。它是安全生产从事后管理向事前管理转变的重要标志,要标本兼治,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实行常态化管理,将此项工作当成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重要载体来做。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系统各单位要根据行业特点和时节变化,社会群众接受方式的不同,充分利用传统和现代媒体以及单位内外宣传媒介,营造浓厚安全生产宣传氛围。依靠企事业单位员工,通过各种活动提高排查事故隐患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和鼓励员工结合本职工作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决不让隐患变成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