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系统内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防火防冻工作,确保我市今冬明春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局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到2015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内开展防火防冻治理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今冬明春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责任范围内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杜绝道路(水路)冻、滑、雾霾、积雪等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元旦、春节、元宵节及“两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行业范围内安全形势平稳。
二、工作内容
(一)火灾、冰冻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紧盯可能存在发生的火灾、冰冻隐患车船、设施、场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重点排查汽车客运站、水运渡口码头、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客运船舶等,重点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损坏、违章用火用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封闭堵塞、防降温恶劣天气措施和设施不到位等问题;
(二)灭火、防冻应急救援准备。海事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码头、渡口、船舶进行一次全覆盖式的安全检查,配备冬春季防火防冻防滑的救援设施设备,进一步强化对通航水域、库区的巡查力度,严禁不适航的船舶进行摆渡和作业,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对全市参与运输的车辆(特别是公交车和春运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核查,建好客货运输车辆台帐,做到客、货运车辆底数清、情况明,做好防火防冻防滑救援物资、设备的清理与添加维护,必要时刻要拉得出、用得上、起作用;公路养护管理部门要对易冻易滑公路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部门、到人,做好标牌标识和防护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储备好防滑、防冻、防坍塌等应急物资、设备、队伍,落实好所辖道路施工管养单位冬季安全保畅工作,不因道路因素造成交通事故;
(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要着眼提升职工防火防冻安全知晓率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普及冬季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在人群密集场所和重要节日期间,加强宣传和提示火灾预防、逃生自救等知识。紧盯火患整治,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发动群众通过“96119”等渠道举报火灾隐患,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做好降温雾雪冻天气道路出行和工作场所安全防护工作,发动员工扫雪铲冰防寒防冻。
三、工作步骤
(一)行动时间:即日起至至全国两会结束。
(二)行动范围:汽车客运站、码头渡口、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客运车辆、船舶等。
(三)重点整治:防火防冻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救援设施设备队伍是否配备到位、能否起作用,防火防冻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并组织演练,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落实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行业部门主导,统一指挥调度。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单位要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方案、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等方式,对今冬明春的防火防冻工作进行部署,落实防范工作任务。要建立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部署今冬明春防控工作,将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同时充分发动干部职工,深入排查隐患。各单位要依托消防安全数字网格化和隐患排查治理网络化管理平台,组织对各类要害部位、重要场所开展排查。市交通运输局将结合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对各单位今冬明春防冻防控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二)落实责任,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关部门防火防冻工作责任。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督导检查汽车客运站、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及货运企业,港航海事部门负责督导水上客货运企业和渡口、渡船及运输船舶,公路部门负责对所辖路段防火防冻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通报对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各交通运输企业要担负起主体责任,自觉主动做好防火灾、冰冻隐患整治工作。
(三)强化督导,落实各项措施。局安委办将成立督察组,对全市今冬明春防火防冻行动进行督查检查。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系统各单位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全力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特殊时段和重大节日期间,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系统内各单位要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备勤。
(四)严格执法,保持整治高压态势。要坚持依法监督管理,依法排查整治火灾、冰冻隐患。对火灾、冰冻隐患“零容忍”,对发现的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清除;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冰冻隐患,要实施改造、挂牌督办。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系统内各单位在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工作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