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政策政策文件

关于公布马鞍山市城区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条件规定的通知

2015/04/06 2.8k 阅读 279 点赞

各出租汽车经营者:

《马鞍山市城区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条件规定》于2015119日第51次马鞍山市政府常务会通过,现予以公布,待市物价局核定经济型出租车运价后执行。

          2015128

马鞍山市城区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条件规定

一、标准型出租汽车车辆(中级型汽车)技术条件

(一)车型技术要求

1.三厢四门的新车;

2.排气量不小于1.8升;

3.车身不小于长4700mm、宽1800mm、高1400mm;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mm

4.行李箱容积不小于400L

(二)出租汽车安全设施设备

1.集控门锁,自动门窗;

2.前排座位配置安全气囊,每个座位均配备安全带;

3.制动防抱死(ABS)系统+电子制动力分配器(EBD)系统;

4.操作性能良好,配备液压助力装置。

(三)出租汽车专用设施设备

1.行李箱自动开启装置及照明设备;

2.出租汽车应喷制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志色;

3.安装经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计价器;

4.安装符合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顶灯、空车牌及服务资格证卡座;

5.出租汽车座位配置专用座垫套;

6.安装与出租汽车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相兼容的终端。

(四)出租汽车的环保性要求

1.车辆技术应符合GB7258的规定;

2.车辆污染物排放限值应符合GB18352.3规定;

3.车辆内饰材料应符合GB8410的规定。

(五)出租汽车车辆的其他技术性能应符合GB/T22485-2013或有关行业标准。

二、经济型出租汽车(紧凑型汽车)车辆技术条件

(一)车型技术要求

1.三厢四门的新车;

2.排气量不小于1.6升;

3.车身不小于长4450mm、宽1700 mm、高1400 mm;车辆轴距不小于2600 mm

4.行李箱容积不小于400L

(二)出租汽车安全设施设备

1.集控门锁,自动门窗;

2.前排座位配置安全气囊,每个座位均配备安全带;

3.制动防抱死(ABS)系统+电子制动力分配器(EBD)系统;

4.操作性能良好,配备液压助力装置。

(三)出租汽车专用设施设备

1.行李箱自动开启装置及照明设备;

2.出租汽车应喷制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志色;

3.安装经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计价器;

4.安装符合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顶灯、空车牌及服务资格证卡座;

5.出租汽车座位配置专用座垫套;

6.安装与出租汽车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相兼容的终端。

(四)出租汽车的环保性要求

1.车辆技术应符合GB7258的规定;

2.车辆污染物排放限值应符合GB18352.3规定;

3.车辆内饰材料应符合GB8410的规定。

(五)出租汽车车辆的其他技术性能应符合GB/T22485-2013或有关行业标准。

三、马鞍山市城区范围内(不含博望区)新增、更新的客运出租汽车应符合该规定,不符合该规定的,不予办理出租汽车营运证照等手续。


马鞍山市城区出租汽车推荐车型目录

厂牌型号

车型

厂牌

型号

排量

标准型

北京现代汽车

名驭出租车版

1.8排气量

江淮汽车

宾悦

2.0排气量

比亚迪汽车

G6出租车版

2.0排气量

经济型

奇瑞汽车

E5双燃料出租车版

1.6排气量

上海大众汽车

桑塔纳出租车版

1.6排气量

东风汽车

起亚赛拉图双燃料出租车版

1.6排气量

东风汽车

风神S30出租车版

1.6排气量

北京现代汽车

伊兰特双燃料出租车版

1.6排气量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