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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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4/12 1.4w 阅读 235 点赞

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市公路管理局、县乡公路管理局:

为全面加强我市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进一步提高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水平,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4月13日

马鞍山市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18]3号)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的通知》,切实提高我市公路交通标线的质量水平和使用性能,提升我市公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不断提高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水平,有效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通过在公路建设与养护领域开展为期一年的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全面加强我市公路交通标线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水平,推动我市交通标线建设和养护标准化、规范化,整体提升公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交通运输需求。

二、工作原则

(一)系统排查,全面整改

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影响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的突出问题,对现有在建和在役等级公路交通标线开展全方位、高质量、拦网式大排查,对发现的公路交通标线不能满足产品、设计、施工、验收、养护等国家和行业标准强制性要求的,立即进行整改,全面提升质量水平。

(二)强化责任,确保实效

全面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标线质量负总责,设计单位对标线设计质量负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对标线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监理单位对标线质量负监理责任,标线材料生产企业对原材料质量负责,试验检测单位对试验检测数据和结果负责。针对发现的交通标线质量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清责任归属,认真整改,确保标线各项指标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三)突出重点,持续改进

以确保等级公路交通标线反光性能为重点,强化标线原材料质量控制,提升标线施工质量水平,强化标线质量控制长效机制建设,将公路交通标线质量始终保持在较好水平。

三、任务分解

市交通运输局全面监督指导我市公路在建项目、在役等级公路的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市公路管理局负责承建的在建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和所属在役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同时负责全市在建和在役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农村公路管理局负责全市在建和在役等级农村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的监督指导。

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承建的在建国省干线公路项目、辖区内在役国省干线公路以及在建和在役等级农村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各建设和养护管理单位要组织公路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与公路标线工程相关的单位全面开展交通标线质量控制的自查自纠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严格落实公路建设与养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从设计、施工、验收、运营各阶段做好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

(一)强化交通标线设计

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进行标线设计,明确材料要求、设置位置、颜色、形状和尺寸,明确逆反射亮度系数的要求,以确保正常使用期内安全使用。

(二)严格原材料和施工过程管控

严格选取原材料供应厂商,路面标线涂料和路面标线使用玻璃珠的生产供应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产品型式检测检验报告。监理、施工等单位要按《路面标线涂料》(JT/T 280)、《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24722)相关要求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应包括涂料的玻璃珠含量、抗压强度、色度性能和玻璃珠的粒径分布,成圆率等关键技术指标。严格标线施工过程监控,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首件制”,加强施工监理现场巡视、抽查工作,配备逆反射仪等必备检测设备,对标线施工质量进行检测及控制,质量不合格的必须坚决返工。

(三)严格交(竣)工验收及信用评价

建设单位要严格标线工程交竣工验收前的质量检测,对标线厚度和逆反射系数抽检合格率不满足规范要求的,一律返工处理。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标线质量的验证性检测,并将标线原材料质量、施工质量与信用评价挂钩,对偷工减料的单位纳入信用黑名单。

(四)加强标线的养护管理

养护管理单位要按照标准规范对所辖在役公路标线使用性能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标线磨损、污染致使标线无反光、模糊不清等不符合要求的标线要及时安排养护施工,保障标线设置水平。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

市公路管理局、县乡公路管理局、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要迅速行动,依据所属职责范围制定具体的交通标线质量控制实施细则,分解目标和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4月21日至12月31日)

全面排查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方案,加强过程控制,全面实施整改。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1月1日至2月28日)

全面总结本次专项工作情况,提练经验,完善工作制度,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于2019年3月5日前将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总结报送市交通质监局。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保证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取得实效,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统一部署,指导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具体负责全市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的监督指导。

市公路管理局、县乡公路管理局、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要成立组织,加强对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分工和任务目标。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单位要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抓好专项工作的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将适时开展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督查。

(二)加强质量管控,强化监督检查

相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交通标线质量管控,切实加强标线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建立原材料抽检、实体检查工作台帐,建立标线质量抽查通报机制,加大对出现原材料不合格、检测报告失真、标线施工质量不达标等问题企业的通报力度,对存在恶意偷工减料行为的企业依法处罚,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我市公路市场,确保公路交通标线满足规范要求。市公路管理局、县乡公路管理局要根据各自分工加大对全市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指导,确保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巩固工作成果,完善长效机制

市公路管理局、县乡公路管理局、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要依据现行建设与养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充分研究各自建设、管养公路实际情况,全面总结评估专项工作情况,提炼管理经验,逐步完善我市公路标线建设、养护质量控制管理措施,建立起我市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长效机制。

附件:马鞍山市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马鞍山市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建华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陈  智    市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

李定国    含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  善    和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自荣    当涂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严  军    博望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计  明    花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  忠    雨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夏树隆    示范园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汤立志    郑蒲港新区重点工程建管局局长

朱  纬    市县乡公路局局长

陈光柱    市交通质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质监局,陈光柱任办公室主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