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市港航中心、市公路中心: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一步做好我市公路水运项目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动对接各县区人社主管部门,全面摸清辖区内公路水运在建工程项目底数,全面梳理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管理工程、谁预防拖欠”的要求,强化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建立预防工资拖欠责任制,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依法查处挂靠承包、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我局将会同市人社局针对各县区公路水运项目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上报市政府,并纳入年度县区考核中。
二、各单位应督促并指导项目施工单位按照《马鞍山市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化管理指导手册》 (2021年4月版)(以下简称指导手册)建立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台账。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合同签订及考勤管理,确保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在项目醒目位置设置工程概况牌、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牌、施工单位简介牌、项目组织结构图、文明施工牌、安全生产牌等六牌一图。按照《指导手册》要求与工人、班组长签订进退场承诺书,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档案管理。
我局将按照《马鞍山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诚信等级评定及失信行为惩戒办法》(马人社秘﹝2020﹞239号)文件精神,严格开展全市公路水运项目施工单位2021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同时考核结果将纳入2021年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当中。
三、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和措施要求,积极开展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意识。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针对农民工反映的欠薪问题,要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妥善处置,有关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坚决杜绝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各单位要加强基本建设程序监管,建立并完善欠薪预警系统,规范建设单位工程款结算支付,全面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严防工程款拖欠引发欠薪问题,从源头预防欠薪。进一步落实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作为工程建设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内容。从规范农民工用工管理入手,坚持完善和推行用工合同制,推动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一金三制”制度全覆盖。
五、请各单位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形成治欠保支工作年度总结报告,并于6月7日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我局。同时每月5日报送全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根治欠薪工作情况表,首次报送时间为6月7日。
附件:全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根治欠薪工作情况表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