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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关于印发《进步深化全市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11/18 1.5w 阅读 185 点赞

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进一步深化全市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

                       20211118

进一步深化全市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我市博望区“11.15”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各个环节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结合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切实扭转当前被动局面。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强化全市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市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组长:谷强

副组长:陈卫东陈晓员  张建华

成员由三县三区及开发区、郑蒲港新区交通运输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公交集团、市局公路科、规建科、运管科、安监科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负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部门、局属各事业单位、公交集团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和本单位专项工作推进。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联动、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的原则,从源头、执法、宣传等方面综合发力,迅速部署开展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消除隐患风险,提升全行业安全意识,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治重点

()货车超限超载行为。

()客运车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超范围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隐患。

(四)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五)客运场站、公共交通安全隐患。

四、整治措施

()开展宣传教育“大起底”。

1.贯彻上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及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批示精神。(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提升宣传力度。针对客货运车辆道路运输安全隐患风险,通过展板、横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大面积开展宣传工作,集中宣传客货运车辆道路运输各类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部门、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运管中心、公交集团)

3.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办事、办证窗口,全面加大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的阵地宣传工作。同时,要通过组织专人“进村入企”等方式,拓展宣传阵地覆盖面,强化对重点人群、重点企业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部门、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公路中心、运管中心)

4.开展事故警示。要将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制作成宣传展板、资料、光盘,通过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部门、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运管中心、公交集团)

()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1.开展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排查。组织对辖区交通运输企业特别是重点监管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全方位检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采取约谈等措施,督促企业立即纠正到位。对拒不落实主体责任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面。是否根据实际细化源头治理、安全准入、技术防范等方面的针对性措施;是否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是否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2)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方面。企业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持证上岗。

3)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方面。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落实到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管理人员及全员岗位责任落实情况。

4)依法规范经营方面。各类证照是否齐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是否贯彻执行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档案是否齐全;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健全和职业病防护用品是否配备;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是否到位。

5)应急预案制定及备案、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6)企业动态监控落实情况。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动态监控制度,并严格执行。(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开展货运源头隐患排查。对全市重点货源监管单位加强管控,及时上门开展隐患清零,逐一签订货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督促做好内部监管,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掌握货物运输时间、车辆和路线,建立工作台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

3、开展货运营运资格排查。牵头组织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对全市货运企业、场站和物流集中站点开展一次上门检查,重点排查所属货车的各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规定,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日常监管制度、驾驶人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制度是否落实,并严格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部门,市区由运管科牵头组织,市运管中心具体负责,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配合)

4、开展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围绕国省道、农村县乡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视距不良、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开展精准排查和治理工作。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等规范要求,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清单管理,分类分步进行整改。要按照轻重缓急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安排整治。同时,要全面加强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从施工审批流程、现场安全防护、应急处置方案、人员管控责任等方面,全面梳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一律要督促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部门、局规建科、公路科、市公路中心)

()开展行业严管“大整治”。

1.开展公路桥梁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继续加大投入,加快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安防设施建设和危桥改造力度(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部门、局公路科、市公路中心);二是要加大对国省干线、重要县乡道、农村道路及桥梁等路段的安全风险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路害情况及时有效处置(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部门、局公路科、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公路中心);三是对在建施工路段要科学组织现场封闭和车辆分流,完善公路安全防护和警示告知标志标牌等设施(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部门、局公路科、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公路中心);四是要针对未来可能遇到的雨雪恶劣天气,加强应急物资储备,落实应急措施,尽量减小雨雪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和安全行车的影响,引导车辆安全通行(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部门、局公路科、市公路中心)。

2.开展货车车辆排查整治。一是开展联合治超行动。依托我市普通国省道治超站点,牵头开展常态化的货车“超载超限”联合执法行动,对涉嫌超载超限的货车,一律引导至治超站点称重、卸载,并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称重和卸载单载明的超限超载比例,依法作出罚款、记分处罚(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部门、局运管科、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二是强化源头治超。对全市重点货源监管单位加强管控,全面推动“四类企业”、“四类站场”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安装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等设备,并接入省联网治超综合管理平台联网运行。同时,要对超载超限货运车辆的货物装载源头进行倒查,依法落实源头治超处罚措施,并将相关信息抄告至属地政府和货运源头的行业监管部门(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部门、局运管科、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三是加强对道路危化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危货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全面推广使用危货运输电子运单制度,切实强化全链条监管。持续深入开展常压液体危货罐车专项治理,提升车辆安全水平。继续严把危货车辆入户关,严查非法挂靠。(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部门、局运管科、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运管中心)

3、开展客运领域专项整治。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超范围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要联合公安部门组织开展非法营运大整治行动,开展农村地区企业用工通勤情况摸底,重点打击农村地区“黑包车”等非法营运行为,对查处的“黑包车”问题,要同步将违法信息抄告属地政府,督促落实相关源头预防和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部门、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二是突出客运站的源头管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实名制”乘车规定,重点把好驾驶员上岗审查关、乘客行包检查关、客车安全例检关、客车出站检查关和叮嘱关(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部门、局运管科、市运管中心);三是狠抓长途客运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反恐视频播放,系安全带叮嘱检查,重点检查相关规定和制度执行情况,严格落实凌晨2-5时客运车辆停止运行制度(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部门、局运管科、市运管中心);四是突出做好车辆维护检测和驾驶员资格审查工作。严禁车辆带病行驶,严格落实“五不两确保”制度,严禁不具备资格的驾驶员从事客运工作,坚决遏制客车超员、超速、超时段行驶和途中上下客等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部门、局运管科、市运管中心);五是督促企业落实监控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监控有效,及时发现和纠正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部门、局运管科、市运管中心、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六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责任意识(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部门、局运管科、市运管中心)。

4.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一是严格督促公交和出租车企业落实领导带班巡查制度,加强公交调度场、首末站的安全防范,对人员密集的枢纽站和首末站等重点部位要增加安防力量,确保公共交通安全;二是督促企业切实做好每日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加强车辆技术管理,确保灭火器、应急锤设置合理、齐全,要保证在断气、断电的情况下,车门能通过手动开启,使乘客在紧急状况下可以迅速疏散;三是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引导,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责任意识;四是开展近期发生的公交等事故的警示教育,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验证整改效果。(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部门、局运管科、市运管中心、公交集团)

5.开展交通建设工程安全整治。扎实开展质量安全红线、起重设备防倾覆、“防高坠”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施工驻地安全,严格落实 施工现场防寒、防冻和防火、防中毒、防触电等安全措施和要求,防止施工人员冻伤、工程冻害,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对在建施工路段要科学组织现场封闭和车辆分流,完善公路安全防护和警示告知标志标牌等设施(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交通运输部门、局公路科、市公路中心,交通运输执法支队)。

6.做好反恐维稳消防等其他重点工作:一要抓好反恐安保工作。强化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对桥梁、汽车站及公交站、停车场等重要目标的巡查和值守,加大安全防范力度,严防恐怖破坏活动,确保交通安全畅通及社会安全稳定;二要做好出租车、货车行业源头管理,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做好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三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将消防安全检查列入行业检查内容,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同步进行。(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开展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是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全市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立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制定举措明确,责任明晰的具体工作方案,推深做实各项具体措施。

()强化工作调度。本着“统一指挥、快速高效、职责分明、保障有力”的原则,领导小组要通过例会制度,加强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发挥信息互补优势,对整治工作的重难点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统一调度和指挥。

()加强协调联动。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和综合监管,确保形成对重点企业、重点群体和重点车辆的管理合力,最大限度提升整治效果。

()严格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确定专人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及时梳理、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信息报送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请于1122日前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五上午12时前报送工作信息。遇有其他重大情况,随时报送。(联系人:熊诗云、李传杰,电话:2379728masjyjaqk@163.com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