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运管中心、市公交集团: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奋力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全面落实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绿色出行水平,根据《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交运发〔2019〕70号)及《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交运函〔2020〕49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降低小汽车通行总量,整体提升我市的绿色出行水平。力争成为2022年全国满足60%覆盖率后的第一创建梯队。
二、创建内容
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对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城市做出相关要求,以《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交运发〔2019〕70号)明确的重点任务和创建要求为载体,逐一对标达标,成为示范创建行动后备队。
三、创建标准
(一)绿色出行成效显著。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0%。
(二)推进机制健全有效。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绿色出行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市建成区平均道路网密度和道路面积率持续提升,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无障碍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规模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所有公交车比例不低于80%。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车辆、新增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汽车比例为100%,更新巡游出租汽车清洁能源汽车比例为100%,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空调公交车比例稳步提升,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车辆。
(五)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不低于30%。公交专用道及优先车道设置明显提升。早晚高峰期城市公共交通拥挤度控制在合理水平,平均运营速度不低于15公里/小时。
(六)交通服务创新升级。手机App掌上公交或者电子站牌等方式提供公交车来车信息服务全面实施。公共交通领域一卡通互联互通、手机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服务全面应用。建立城市交通管理、公交、出租汽车等相关系统,促进系统融合,实现出行服务信息共享,并向社会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七)绿色文化逐步形成。每年组织绿色出行和公交出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民意征询、志愿者活动和第三方调查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作联动。加强与市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联动,加大对绿色出行创建行动的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为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鼓励绿色出行创建行动与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相结合,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完善支持政策。积极协调市财政部门,按照《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对创建行动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强化财政资金在绿色出行中的引导作用,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鼓励地方安排资金,加大对绿色出行创建行动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宣传交流。主动协调宣传等部门,组织媒体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和绿色生活理念、生活方式,推广绿色出行的好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