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政策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道路客运市场整治方案》的通知

2024/04/08 1.6w 阅读 343 点赞

市交通执法支队、市运管中心、市客运行业重点企业、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为维护客运市场秩序,规范客运经营行为,努力为旅客提供安全、便捷、优质、文明的客运服务,展示交通运输领域的良好形象,根据《安徽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决定自20244月至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客运市场秩序整治行动。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41日    

马鞍山市道路客运市场整治方案

为维护客运市场秩序,规范客运经营者经营行为,根据《安徽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决定自20244月至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客运市场秩序整治行动。为保证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抓、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针对人民群众出行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标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全面开展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大力纠治违法违规经营、不文明服务等问题。通过压实各方责任、加强教育引导、严格公正执法、强化信用监管等多种手段,实行综合施策,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和客运服务水平,构建旅客多种运输方式平衡发展,规范经营,文明服务的良好格局。着力实现“皖美诗城行”的目标,为我市建设“七个强市”,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营造良好的客运市场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成立全市客运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市交运局党委书记、局长唐  杰

副组长:市交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易加祥

成  员:市交通执法支队党委书记冯  昕

市运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孙智勇

市公交集团总经理丁白玉

市长运集团董事长王时海

市长客公司董事长任卫东

市联运集团董事长卞鞍生

市汽运公司董事长邵赢赢

市出租汽车协会会长杨华昌

含山县交运局局长张  涛

和县交运局局长郑  勇

当涂县交运局局长汤海波

博望区交运局局长李  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黄助前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从市运管中心、市交通执法支队和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出租汽车(包括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违法违规、不规范行为。

1.乱收费、欺客宰客、拒载、中途甩客行为。

2.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违规拼客跨区域运营。

3.未按乘客指定的目的地合理选择线路、故意绕道行驶。

4.从业人员资质不全及未注册备案从事营运。

5.未按文明规范服务和安全驾驶要求开展运营,及辱骂乘客、危险驾驶等行为。

(二)长途客运及旅游包车服务违法违规、不规范行为

1.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擅自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

2.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3.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

4.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运车辆。

5.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

6.未按文明规范服务和安全驾驶要求开展运营,及辱骂乘客、危险驾驶等行为。

(三)公交车服务不规范行为

1.未在规定位置张贴统一制作的乘车规则和投诉电话。

2.未按照规定的时段、线路和站点运营。

3.车辆未配备有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应急设备

4.存在擅自越站、甩客、改道行驶,滞站揽客等行为。

5.未按文明规范服务和安全驾驶要求开展运营,及辱骂乘客、危险驾驶等行为。

(四)共享电动单车管理不规范行为

1.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通行的乱停乱放、扎堆停放行为。

2.超量无序投放和未经允许擅自投放车辆。

3.车辆未定期维护与保养,性能和安全状况难以保证。

4.用户支持服务不完善,对用户疑问、投诉和建议不能及时提供帮助和解决。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方式,及时报道整治动态,曝光违规经营行为,宣传违法违规经营的危害性。组织客运企业学习《安徽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内容,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规范、文明服务的教育。探索分类制定我市出租车、旅游客运、长途客运等客运行业文明服务规范,引导客运从业人员提升服务品质,增加群众出行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市运管中心负责)

(二)强化动态管控。坚持线上线下巡查并举,强化对客运企业和从业人员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的动态管控。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建设符合要求的动态监控平台,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正常运作,保持车辆运行实时在线。针对重点营运车辆和企业开展网上巡查,对车辆入网率、上线率、轨迹完整率低、客运车辆不按照核定线路行驶、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运行、脱离动态监控运行等情况进行排查分析。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问题企业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市交通执法支队、市运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规范执法。综合采用巡网结合、明察暗访等多种手段,全面排查市区各客运企业行政许可办理情况,严肃查处非法营运行为。根据客运运营特点,在旅客集散地、商圈、医院和高校周边等重点地段进行布控,集中查处客运、出租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文明执法,及时固定证据,规范处罚标准。(市交通执法支队负责)

(四)高效办理投诉。畅通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以及信访网络等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处理投诉举报事项,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答复投诉人,提升来电群众满意度。对反映违法违规经营、不规范服务的投诉,要通过调取监控等手段,逐一查实,依法依规处理。支队联网指挥中心梳理普遍性问题和行业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于每月底形成统计分析报告。(局机关相关科室、市交通执法支队、市运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信用监管。建立市道路客运市场整治行动查处台账,将违规企业、车辆、人员列入客运行业“黑名单”。相关结果纳入诚信考核、质量信誉考核等考核考评范围,与车辆延续经营、重新许可等相挂钩,加大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失信成本。对屡查屡犯、久治不改的违法违规行为主体,责令企业开展教育整顿,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微信以及行业信息平台等公开曝光。(市运管中心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整治活动是规范客运市场、强化行业管理的重要措施,是服务保障民生、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各级运管部门和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要充分认识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开展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治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抓实抓细各项整治工作措施,确保顺利实现整治工作的目标。

(二)依法监管,注重服务。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的发生。执法中,要加强教育引导,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应协调司法机关及时采取强制措施。要注重对客运企业、客运从业人员的服务,积极帮助解决企业经营和从业人员运营过程中的实际困难,既体现执法的力度,又彰显服务的温度。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及时报道整治动态,调动市民参与监管的积极性。引导市民自觉抵制非法营运,及时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客运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文明经营,市民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局面。

(四)定期汇报、及时总结。整治期间,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成绩,找出差距,将整治行动情况小结于每月15日、30日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全面总结工作,并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黄助前,2484330,masjyjygk@163.com。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