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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马鞍山市牙百佳口腔医疗有限公司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案)

2026/11/02 城事通编辑部 1.5w 阅读 466 点赞 查看原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马市监处罚〔2026〕593号

马鞍山市牙百佳口腔医疗有限公司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案

马鞍山市牙百佳口腔医疗有限公司

91340500MA8NQ6TF8G

黄志雄

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广告费用416元。

另查明,2026年6月23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马鞍山市牙百佳口腔医疗有限公司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进行行政处罚。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80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马鞍山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到马鞍山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务室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1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务公开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