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生态提质
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部新法系统整合生态保护法治体系,将过往成熟生态治理经验法治化、制度化,为新时期生态治理提质增效提供根本法治遵循。以此为全新契机,我市多部门联动发力,推动法典精神落地生根、常态长效,以法治赋能生态治理升级、民生福祉提质。
为确保法典落地见效、落地落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联动法院、检察院、司法、城管等多部门,全方位铺开贯彻落实工作。通过高位统筹深学、分层精准培训、完善配套制度、搭建协同机制、强化司法联动、全域多元普法六大举措,构建起多部门共治、全覆盖普法、全链条监管的落实体系。聚焦企业端,围绕法典中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生态损害赔偿等核心条款,开展精准普法、答疑解惑,压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合规经营、绿色转型。面向群众,创新普法场景,依托景区巡回法庭、基层宣传阵地,常态化普及生态法治知识,让群众明晰日常生产生活中的环保权责,凝聚全民护绿共治共识。
8月20日,紧跟法典实施步伐,石臼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传教育基地在当涂县湖阳镇正式揭牌,成为我市以法典新规赋能既有生态治理、实现管护升级的全新标志性举措。石臼湖作为皖苏两省重要跨界生态湿地,全域面积32万亩(约合21333公顷),实行“两省三区一县”共管模式,当涂辖区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0667公顷。此前,马鞍山市通过系统治理、跨省共治、源头整治等举措,完成湖区清围、净水修复、生态保育等基础治理工作,实现了湿地生态的初步改善。
此次依托法典实施揭牌的宣教基地,是从“行政整治”向“法治长效管护”的迭代升级。基地由当涂县法院、生态环境分局牵头打造,整合司法、自然资源、属地乡镇、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严格对标法典系统治理、协同治理、生态修复、多元共治的法定要求,搭建起集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实践、法治宣传教育、跨区域纠纷调处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彻底破解长期以来跨界湿地管护壁垒多、协同难、监管弱的治理难题,为石臼湖生态保护装上了“法治长效引擎”。
新法固本、长效赋能,法治化管护持续巩固放大前期治理成效。在法典刚性制度约束与全新共治机制加持下,石臼湖生态系统持续向好,水质稳定保持Ⅲ类标准,湿地生态食物链完整复苏,生态系统功能实现整体性提升。沿湖村落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村民开窗见绿、出门临湖,宜居品质持续提升。优质的湿地生态资源催生观鸟文旅、湖滨休闲、乡村康养等绿色新业态,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就业、增收致富,真正实现生态保护、法治治理、民生改善三方共赢。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学笃行《生态环境法典》,以石臼湖司法宣教基地为示范样板,把法典法治理念、制度要求贯穿全域生态治理全过程,持续深化跨界协同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长效修复,不断健全生态法治治理体系,持续放大生态惠民成效,全力守护皖苏跨界河湖,为美丽马鞍山建设筑牢坚实法治绿色屏障。
记者 黄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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