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市公安局以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施政纲要总目标,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公安局党委始终把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的一项重要措施,摆到突出位置。市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专门领导小组,高点站位,统筹谋划,各相关警种部门明确分工、协调配合,严格按照公安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部署落实,明确了推行法治政府健身工作的责任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20年行政审批科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13192件;对市级层面实施的78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流程再造,逐项研究提出精简优化方案,实现申请材料由338件缩减为304件,办理总时限由278个工作日压缩为221个工作日,并在规定时限完成内线上线下办事指南要素调整,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大幅提速提效;开展“一门通办”改革试点,建设“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目前,博望派出所作为试点单位,进驻户政、治安、交警、出入境服务共77项,办结各类业务1.5万余件,实现群众“不找警种、不分区域”方式就能便捷办事的工作目标;推进公安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印发《马鞍山市公安局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试点工作方案》,牵头梳理市级事项195项、县级事项95项、乡级事项142项。在推进“智能AI客服”方面,梳理录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关键字知识库500余条,引导群众找到手机端和电脑端办件入口,实现群众提问,机器自动应答。完成“e网通”建设应用任务。按期完成规范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工作任务。
三、认真落实“三个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今年,根据“三个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要求,市公安局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将涉及到的14个警种部门确定为责任主体,对其职责职权、服务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对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职权予以重新界定,对每个部门的职责权限予以分解细化,要求其对照职权进行摸底自查,对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全范围清理,务求不留死角。目前,我局共有行政权力444项,其中:行政许可37项、行政处罚348项、行政强制23项,行政确认12项,其他权力24项;共有公共服务100项,共有中介服务24项,其中:申请人委托7项,行政机关委托17项。
四、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一是重新修订编制“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及时公示上报。二是根据工作实际,调整完善执法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调整后人员库204人,新增对象库1265户。三是组织参加智慧监管业务培训一次,做到各警种执法人员全覆盖。四是各责任警种根据年初制定检查计划要求,已完成检查计划7个,制定、下发检查计划11个。四是推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录入执法管理人员账户113个,对28个监管事项均录入监管行为,做到全覆盖,录入监管行为3000余条,发布监管动态信息10篇,曝光信息5篇。
五、行政复议诉讼、刑事案件复核平稳可控。2020年,市公安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6件,受理34件,不予受理2件。经复议维持29件,终止3件,撤销1件(博望分局)、确认违法1件(花山分局)。行政诉讼9件,一审5件,二审3件,再审1件。截止到目前,市局无败诉案件。收到刑事复核申请7件,均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经复核撤销1件(和县局),维持4件,终止1件,不予受理1件。
六、持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宪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12月7日-12月10日,市公安局组织局直单位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参加了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为主要内容。为组织好考试,市局高度重视,在考前进行了专题辅导,并精心选题制卷。全体参考同志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整个考试过程秩序井然。
七、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我局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加强宪法宣传工作,将宪法学习纳入“三个必训”和公安民警专业培训内容,提高民警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尊严,自觉遵守宪法。结合“江淮普法行”和“12·4”国家宪法日以及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强对全社会的宪法宣传力度,开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主题活动。同时,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采取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企业,采用面对面宣传和发放宣传手册向市民介绍常见诈骗手段;借助微信、微博等平台向市民推送防范提醒,增强了人民群众识骗防骗能力。截止到目前,公安、媒体、行业类公众号、微博推送防诈提醒320条,覆盖人群达40余万人。
八、规范决策程序,依法科学决策。市公安局先后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马鞍山市公安机关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范》《马鞍山市公安机关专家组成员聘请办法》《全市公安机关法律人才库和法律顾问组管理规则》,通过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我局作出科学决策。另外,为弥补我局法律人才在其他某些专业领域知识的不足,通过市律师协会和安徽工业大学推荐,又聘请了10位律师、教授为我局法律专家组成员,提供专业的法律或财政、金融、证券、税务等知识咨询。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严格按照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安排,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马鞍山市公安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