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安徽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通知》(皖法办发〔2020〕1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年报统计报告如下:
一、马鞍山市公安局具有执法权部门的人员编制数共1014个,在岗执法人员共950人,持证执法人员共931人,从事法制审核的人员共65人。
二、全年受理行政执法案件553457件,办结547597件,实施行政处罚案件546117件,作出行政强制的案件3860件,全年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经营性服务上网场所、旅馆业等特种行业开展行政检查4571次,全年共办结各类行政许可事项91694件。
三、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1件(其中在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复议的案件共24件,在当涂县、含山县、和县人民政府复议的案件分别为3件、4件、9件),其中撤销的案件7件,确认违法的案件4件。行政应诉案件数量54件,败诉案件2件。
四、投诉举报行政案件共受理50件,其中举报属实20件,部分属实4件,不属实26件。
五、2020年度,市公安局共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司法案件36件,其中立案34件,不予立案2件。
马鞍山市公安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