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做好公安业务工作的同时,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充分发挥职能,深入推进打击经济犯罪、深入走访服务等工作,不断拓宽服务面,主动倾听企业诉求,全面掌握企业经营中的困难,积极帮助寻求解决渠道,切实将服务企业发展融入各项公安业务工作。
一、迅速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程彰德专题在市局党委会上传达贯彻文件精神,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抓好各项举措落地生根,确保取得实效。市局还专门出台了《全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涉及公安机关的任务进行再细化再分解,确保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人。
二、严厉打击经济犯罪。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执行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查证犯罪与挽回损失并重,严格区分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的界限,依法准确适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依法慎重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着力为我市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固的政治环境、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切实维护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和经济安全。今年以来,我局共立合同诈骗类案件3起,破案1起,抓获3人,移送起诉4人,涉案价值80.93万元;职务侵占类案件9起,破案7起,抓获3人,移送起诉2人,涉案价值4932.37万元;挪用资金类案件2
起,破案2起,移送起诉4人,涉案价值90万元;串通投标类案件1起,抓获1人。
三、积极指导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充分履行公安机关职能,指导重点企业重点单位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2019年上半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检查指导单位、重点部位9532家次,排查发现治安隐患493余处,督促整改451处,责令限期整改42处,排查化解单位内部矛盾纠纷36起,查处打击各类单位内部违法犯罪案件7起,同比下降12%,成功防范各类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案事件13起。其中,“两会”、“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等重要会议期间,全市共检查治安保卫重点单位2628家次,发现隐患79处,整改隐患79处,下发隐患通知书39份,行政处罚15家。一是强化公交客运安保。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推动城市公共汽电车乘务管理员配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与长途客运主管部门及客运企业联系,全力推进我市公交车乘务管理员配备工作。在全国“两会”、“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期间,组织部署严密入京、进青岛长途客运车辆源头安检和旅客实名制乘车管理工作,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内部防范,改进安检措施,配齐必要设备、安排足够力量,严格落实源头安检查控,期间未发生一起案事件,圆满完成“两会”、“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等源头安检任务。二是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安保。指导银行系统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开展专项检查,严格执行“五个一律”,落实“五个强化”,进一步加大监督指导,深入排查检查,针对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了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稳定。同时开展第五轮安全评估“回头看”工作,要求各家行对照第五轮安全评估问题清单,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各类隐患。今年以来,我市未发生银行盗抢案事件。三是全力开展“三电”设施安保工作。进一步加强移动通信铁塔等网络基础设施保护,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违法犯罪行为。于今年5月17日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集中宣传活动,共设置活动宣传点5个,活动现场悬挂标语横副10余条,宣传展板20余块,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各类宣传纪念品500余份,出动宣传人员50余人次,宣传车辆10余台次,群发短信10000余条,接待来咨询的群众600余人,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
四、强化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点多线长的优势,各派出所、相关部门工作中认真梳理摸排本辖区存在可能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安定苗头隐患和矛盾纠纷,加强与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情况互通,配合做好化解调处工作,确保把各类矛盾化解处置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一是积极化解矛盾。社区民警每周开展滚动式矛盾纠纷排查,广泛收集辖区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对企业和群众合理诉求及时想办法积极协调解决;对企业和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及时予以采纳并改进;对因企业和群众不了解公安工作实际而提出的不合理意见和诉求,主动上门做工作回访,消除隔阂,最大程度的改善警民、警企关系。二是强化企业周边治安防控。把重点企业及周边作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科学部署警力,推行高峰勤务,强化巡逻控制,维护良好治安秩序。加强警企联动和群防群治,在企业发挥内部安全保卫主体责任的基础上,组织动员单位周边基层组织、治安积极分子等群防力量,组建义务巡逻队、应急队、护企队等,物建一批治安信息员,共同参与企业周边巡防工作,共创区域平安,着力净化企业周边环境。三是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保障企业权益、严打各类犯罪的大局出发,从严从重予以打击,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有序。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服务企业发展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推动和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工作,整合各种资源和优势,多方协作,形成合力。同时继续强化涉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全力保护企业及企业家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企业经验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