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十三五”期间老年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马政办〔2018〕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有关单位:
为更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十三五”期间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7〕46号),加快推进我市“十三五”期间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前状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十三五”期间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7〕46号)颁发后,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老年教育委员会组织下,各单位高度重视老年教育工作,不断抓住机遇,完善领导体制,创新发展模式,整合办学资源,推进向基层尤其是农村覆盖,取得了良好成效,为今后一段时期加快发展全市老年教育事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马鞍山市老年教育经过30多年开拓进取,四级办学网络覆盖城乡,办学规模逐步壮大,向基层延伸方兴未艾。到2017年末,全市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达到573所,已实现市、县(区)、12个街道、35个乡镇办学全覆盖。村级办学率达到90%,社区办学率达到86%,老年学员达到7.2万多人,老年人口入学率达到14.1%。全市已有全国老年大学先进校2所,全国示范老年大学2所,省级示范校22所,市级示范校38所,办学率、入学率和示范校率处于全省先进行列。
我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到51.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2.49%。面对城乡老年人口不断增加,人民群众对终身学习需求不断增加的形势,我市老年教育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进一步加快发展全市老年教育事业任重道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政治立校,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的办学方向,以推进改革创新为发展动力,以扩大老年教育供给为重点,以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为关键,以提高老年人生命和生活质量为目的,积极整合社会教育资源,继续抓好中心校建设,夯实基层办学质量,拓展提升老年远程教育手段,积极探索教育养老新途径,提升老年教育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办学水平,建设老年教育强市,为我市“生态福地、智造名城”建设,加快实现经济发展高质量、城乡建设高颜值、人民生活高品质和“三个走在前列”发展目标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与多元化办学相结合。发挥政府在统筹协调、制定规划、加大投入等方面主导作用,同时创新教育机制,激发社会活力,引导社会参与办学,形成多方协同推进的老年教育发展新格局。
坚持统筹规划与差异化供给相结合。统筹规划全市老年教育,分类指导城市、农村、企业及行业老年教育发展,同时充分考虑不同区域及不同年龄层次、文化程度、收入水平、健康状况的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实施差异化供给。
坚持文化传承与教学改革创新相结合。围绕老年人特点和需求谋划老年教育发展,把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普及科学知识、丰富老年生活作为老年教育重点,同时要运用互联网等科技手段拓展老年教育形式,创新丰富老年学习资源,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老年教育的新途径、新模式。
坚持实体办学与资源开放共享相结合。以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四级已开办的各类老年大学(学校)为实体,以未能进校学习的老年人为拓展对象,按照“小康路上一个不能少”的精神,努力建设覆盖全社会的老年教育网络;同时借助已有各种教育网、文化网,提供开放学习平台;发挥学校教育和社区教育作用,推进教育资源共享;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兴办老年教育,鼓励和支持老年教育与养老产业一体化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老年教育法规制度逐步健全,职责明确、主体多元、平等参与、管办分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得到完善。老年教育基础能力有较大幅度提升,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快速发展、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远程教育有效运用、全社会关注支持老年教育、各种办学资源不断集聚的老年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教育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老年教育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2%以上(其中接受老年学校教育的比例达到16%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优先发展城乡基层老年教育。进一步完善健全老年教育覆盖面,推进老年教育科学、务实、合理布局,建立扎实有效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老年教育网络。到2020年,继续做到100%的乡镇(街道)开办老年学校,95%的村(居委会)建立老年学校或学习点,提倡有条件的村可办多个学习点,方便老人就近入学。要把老年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重点,整合利用现有社区教育机构、职教中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教育资源,以及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室、城乡社区老年协会、社区科普学校、乡镇文化中心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重视发展农村社区老年教育,加强对农村散居、独居老人的教育服务。
(二)推动中心校挖潜扩能向社会开放办学。市、县(区)和乡镇(街道)及驻马大单位所办老年大学(学校),是所在地区老年教育的中心校。2020年前要把各级中心校建设,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发挥中心校办学较早、条件较好、规模较大的优势,积极将富余资源向社会老年人开放。各级各类中心校要规范教学管理、科学设置课程、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形式,提升教学质量,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的学习需求。在各级老教委的组织指导下,市、县(区)中心校要成为区域内集教育科研、教学指导、师资培训和学习资源开发为一体的老年教育研究和指导中心,推进城乡老年教育对口支援,为城乡基层老年学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老干单位、企业和高校举办的老年大学要在服务好本单位离退休干部的基础上,继续挖潜扩能向本单位职工、向社会开放。为加强各老年大学与社会教育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的合作,由市老教委牵头筹建市老年教育联盟(或马鞍山市支持老年教育发展联席会议)。
(三)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向老年学员和其他社会老年人开放场地、图书馆、设施设备等资源,有条件的全日制学校可接收有学习需求的老年人入校学习。鼓励支持院校、培训机构等利用自身教育资源举办老年大学(学校)、老年课堂。鼓励高等院校向老年人开放网络课程和注册旁听课程,供老年人免费学习。有条件的中小学可利用假期及课余时间,与当地老年大学(学校)实现场地、师资等资源共享。
(四)整合文化体育科技资源服务老年教育。深入推进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中心)、科技馆、博物馆、纪念馆、公共体育设施、爱国主义示范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向老年人免费开放。推动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为老年教育提供便利条件。探索“全民阅读点”等公共文化场所为老年人学习提供服务的新途径。鼓励结合区域实际,依托文化、教育、体育、科技等设施和资源,建设一批不同主题、富有特色的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与社区教育机构密切合作,定期组织老年人开展体验式教育活动。市、县(区)至少各建立1个示范性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
(五)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形式。进一步适应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增强老年教育的吸引力。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要组织开展针对老年人学习需求的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老年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养生保健、心理健康、职业技能、法律法规、家庭理财、闲暇生活、代际沟通、生命尊严等方面的教育,帮助老年人提高生活品质,实现人生价值。创新教学方法,将课堂学习和实践活动相结合。积极探索体验式学习,设计老年人感兴趣的活动主题,利用可视、可听、可感的教学媒体,让老年人在亲身体验过程中学习知识。引导开展读书、讲座、研讨、参观、展演、游学和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鼓励老年人自主学习,引导、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兴趣爱好建立学习团队,加强对老年学习团队的培育、指导、管理、服务,推进老年学习团队规范化建设,培育350个学习团队,定期评选一批老年学习团队先进典型。
(六)利用养老资源推动老年教育。整合利用社区居家养老资源,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各类社区居家养老场所内,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教育学习活动。市和县(区)老教委、各老年大学,要积极推进老年教育进“三院”(敬老院、养老院、护理院)工作。积极探索在各类敬老院、养老院、护理院设立老年课堂,配备教学设施设备,通过开设课程、举办讲座、展示学习成果等形式,推进养教一体化,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研究探索通过市场渠道逐步推广“游学养”相结合的教育养老新模式,推进教育养老工作发展。关注失能失智及盲聋等特殊老人群体,与残联共同探索办好“残疾人老年学校”。到2020年,全市建立20个养教结合学习点,3个养教结合示范学习点。
(七)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老年人是知识的学习者,也是传授者,要充分发挥老年人的智力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技能优势,为其参与经济社会活动搭建平台。发挥老年人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老年社团的积极作用,鼓励老年人利用所学所长,在科学普及、环境保护、社区服务、治安维稳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在服务社会的实践中实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鼓励引导各类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老学者、老专家、老教师、老艺术家志愿服务老年教育。鼓励老年学员参加社区助学志愿服务,培育一批老年志愿服务品牌项目。
(八)创新老年教育发展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推进举办主体、资金筹措渠道的多元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老年教育中的作用,鼓励其通过提供师资、开发课程等方式支持开展老年教育。扩大老年教育消费,发掘与老年教育密切相关的养老服务、旅游、服装服饰、文化等产业价值,促进老年教育与相关产业联动。
(九)运用信息技术服务老年教育。积极打造老年教育信息化学习平台,推动信息技术融入老年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支持老年人网上学习。加强数字化学习资源跨区域、跨部门共建共享,对现有老年教育课程进行数字化改造,建立数字化老年教育资源库。积极推动建设马鞍山市老年教育电视栏目、老年教育网站,通过互联网、数字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加强优质数字化学习资源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的辐射。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提升老年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老年教育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应用,将老年教育实施情况纳入省教育、老龄信息管理系统。
(十)加强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培训。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加快培养老年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人才。依托在马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网络大学和市、县(区)老年大学,建立老年教育师资和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建立老年教育管理人员和教师继续教育与培训体系,支持相关人员在职进修培训。分层推进教学骨干、专兼职教师、助学志愿者培训,发挥名师和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
(十一)加强理论政策研究和交流合作。依托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老年教育机构开展老年教育理论政策研究和应用性研究,推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科研部门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量的科研课题项目用于老年教育研究。加强老年教育校报校刊建设,建立市内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间的交流合作展示平台,发挥市老年大学全国老年教育理论研究基地的作用,发挥市老年教育教学学术、远程教育、宣传文艺和中心校建设4个专业委员会的作用,鼓励开展老年教育理论和实践课题研究,推进我市老年教育经验与成果的展示、共享与交流。市、县(区)老教委要建立老年教育专家库和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基层开展老年教育提供咨询和指导。积极参与省内外老年教育相关活动,加强与各地老年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发达地区老年教育先进理念和做法。
四、重点推进计划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计划。老年教育必须把政治立校放到首位,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确保正确发展方向,把老年学校办成坚强的思想文化阵地。要加强党建工作和学员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党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编写校本教材,设计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要强化校园文化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级以上老年大学要有宗旨鲜明的校训、校歌,培育优良校风、教风、学风。
(二)老年教育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满足老年人学习需求,继续扩大办学规模。到2020年,市、县(区)级老年大学在校学员人数分别达到6000人、1500人以上,乡镇(街道)级老年学校达到300人以上,村(社区)级老年学校达到150人以上。校舍条件要满足办学要求,市老年大学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县(区)老年大学不低于4000平方米,乡镇(街道)老年学校不低于300平方米,村(社区)老年学校不低于150平方米。要进一步整合基层办学资源,改善基层办学条件,建设一批在本区域发挥示范作用的老年学校,做到有领导、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有计划、有教学。鼓励老年教育基础较好的地方率先发展,新建、改建、扩建老年学校,可按照普通学校建设减免费用的有关规定执行。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高等院校开办老年大学(学校)或分校,采取联办、协办、办分校等多种形式,扩大办学规模。尝试在市教育、政法等退休职工较多的系统开办老年大学。探索“养、医、体、文”等场所与老年人学习场所的结合,推出一批创新老年教育办学模式的典型。
(三)学习资源建设整合计划。统筹安排,多方协作,开发适合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的学习资源。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课程、教材等各类学习资源的建设标准,促进资源建设规范化、多样化。通过遴选、开发、整合、推介、引进等方式,开发纸质、网络、电子音像、移动媒体等多种传播媒介的学习资源,形成系列课程推荐目录。促进学习资源的均衡配置,引进和研发5种老年普及读本,重点解决乡镇(街道)以下老年人学习资源不足的问题。鼓励多元主体共建共享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定期举办老年学习资源建设交流活动。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支撑全市老年教育发展的学习资源库。
(四)老年教育师资储备计划。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及相关行业优秀人才到老年教育机构工作,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初次就业到老年教育机构工作或创办老年教育机构,享受有关政策扶持。建设具备老年教育师资信息储备、查询、配送与反馈功能的市老年教育师资库。
(五)示范老年大学(学校)创建计划。继续组织参加全国、省级示范校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市级示范校创建活动,鼓励县区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不同形式的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挥各级示范校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全市老年大学(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的整体提升,努力建设一批环境优美、设施良好、制度完善、教学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老年大学(学校)示范校,成为全市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办学的样板。
(六)远程老年教育发展计划。积极开发整合远程教育资源,打好老年远程教育“组合拳”。市老教委要会同市教育局、市党员电教中心、市中广公司、市皖江在线等单位,推进党员先锋网、有线电视网、公共文化网等各种老年远程教育资源的融合。创造条件推进马鞍山市老年教育网站建设,设立老年教育专用频道;依托党员先锋网、公共文化网,打造老年在线学习平台;依托市网络大学(电视大学)远程教育网站,完善老年远程教育手段;依托市终身教育数字化学习平台,开展空中课堂学习;依托现代通讯终端,探索通过网上学习圈、移动学习群开展移动学习。
市、县、区老教委都要建立远程学习指导服务中心,发挥指导和管理功能,提供数据支持、设备配置、技术培训、应用反馈等指导服务,为老年人远程个性化学习提供学习规划、课程推荐、辅导答疑、交互体验等指导服务。要加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远程老年教育学习网点建设。到2020年,远程老年教育网络覆盖全市,100%的乡镇(街道)和90%的村(社区)建立老年学习网点,努力实现只要有老年学习需求,就有老年远程教学保障。
(七)老有所为行动计划。进入新时代,老年教育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要有新担当新作为。各级老教委要团结带领广大老年学员,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要组织引导老党员、老干部、老同志,积极参加为兴旺党的事业发挥余热、展现正能量的相关活动。在活动中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好声音,增强党性坚定信念。要发挥老年人在教育引导青少年继承优良传统、培育科学精神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广泛开展老年志愿服务活动,每所县(区)及以上老年大学至少培育3支老年志愿者队伍,乡镇(街道)老年学校至少培育2支老年志愿者队伍,村(社区)老年学校至少培育1支老年志愿者队伍。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举措,是满足老年人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现实选择,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渠道,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新时代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老年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老年教育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大关心支持力度,听取工作汇报,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市各级老年教育委员会,是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专门从事老年教育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被赋予对老年教育工作指导、协调、规划和管理的职责,为有效贯彻党委、政府决策意图,推进老年教育健康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各级老年教育委员会的建设。要及时调整充实有教育、组织、老干、民政、老龄、文旅、卫计、发改、财政、人社、编制等部门组成的老年教育委员会,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规划、有制度约束、有经费保障、有考核监督,使其更好地为我市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发挥议事协调主体作用。为构建我市老年教育纵向上下一体、关系顺畅的管理体系,横向各成员单位协力共管的发展氛围,发挥桥梁、纽带和粘合剂的作用。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级老教委和老年大学(学校)领导班子要带头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加强各级老年教育机构党建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相关要求,在符合要求的单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切实加强党对老年教育事业的领导。要加强老年教育管理队伍的政治、作风和制度建设,坚持党性原则,增强法纪观念,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提升老年教育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大力弘扬我市“聚山纳川、一马当先”的精神和市老教系统“忠诚、坚韧、创新、奉献”的精神,深入开展向“中国好人”赵剑平同志和“为老年教育无私奉献”的韩远平同志学习的活动,全面提升老年教育队伍的整体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要加强各级老教委工作班子和各级老年大学管理队伍建设,按照满足岗位需求、具备相应能力、保证正常运转的要求,以聘用、兼职和专职相结合的方式,配备精干得力的工作人员。要强化教师队伍建设,采取专兼结合、兼职为主的办法,多渠道加强老年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要坚持把好聘用关实现源头优化,注意在使用中加大培训力度,打造一支热爱老年教育事业并有敬业奉献精神的、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有较强授课能力的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要制定人才激励制度,畅通老年教育教师职称评定通道。老年教育机构专职人员在薪酬、福利、专业进修、职务(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方面享有同类学校工作人员的同等权利和待遇。各级各类学校要鼓励教师参与老年教育工作,支持教师在各级老年大学(学校)兼职任教,兼任课程的工作量可计入所在单位工作绩效。要关心在职人员的进步成长,对于工作出色的人员给予褒扬与奖励。要选配退下来的老同志充实老年教育工作队伍,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助,坚持以事业留人、以感情留人、以适当的待遇留人。
(三)保障经费投入。要积极统筹各类资金支持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各级财政要加大对老年教育的经费投入,将各级老教委、老年大学(学校)的办学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结合其办学规模、学员人数等,核拨专项办学经费。老年教育经费主要用于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各级办学经费要保证办学需要,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增加。要尝试把老年教育交给市场、交给专业团队和人员来办,通过全社会投入,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产业。要充分激发民间资本活力,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四)推动制度建设。研究完善涉及老年教育的相关制度,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发展老年教育的决定、意见、办法,转发各级老年教育年度工作要点,促进老年教育事业规范健康发展。要把老年教育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绩效考评内容,建立定期检查、年底督查、年终考核的常态化考评机制。做到与党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把老年教育纳入教育工作、老龄工作、老干部工作的评比表彰范围。探索开展老年教育发展情况调查统计工作,支持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开展老年教育发展状况评估和研究。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各媒体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省、市的相关决策意图,广泛宣传老年教育发展中的典型经验、案例、做法和成效,努力使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要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习风尚融入老年人生活,使老年教育成为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内容。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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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负责单位 |
时间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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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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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 |
健全老年教育网络,100%的乡镇(街道)建立老年学校,95%的村(居委会)建立老年学校或学习点。整合利用现有的各类教育资源及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室、基层老龄协会、社区科普学校、乡镇文化中心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级老教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科技局 |
持续实施,2020年完成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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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动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办学 |
提高老年大学教学质量和开放度,推动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办学。部门、企业、高校等开办的老年大学要挖潜扩能,在为本单位、本系统离退休干部、老职工搞好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为社会老年人提供老年教育服务。 |
各县(区)人民政府、老教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 |
持续实施,2020年完成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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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 |
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向区域内老人开放场地、图书馆、设施设备等资源,有条件的学校可接收老年人入校学习。鼓励支持院校、培训机构等举办老年大学、老年学校、老年课堂,与老年教育机构结对开展支教活动,为其选送教师、开设讲座、共享课程资源,开发老年教育特色课程。有条件的中小学可利用假期及课余时间,与当地老年大学(学校)实现场地、师资等资源共享。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马鞍山师专、星马公司和马钢、安工大、十七冶等驻马大单位和企业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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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整合文化体育科技资源服务老年教育 |
深入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为老年教育提供便利条件。遴选、开发一批文物、戏剧方面通用型老年文化学习资源,印制普及读本,丰富老年文化学习内容。市、县(区)至少各建立1个示范性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门户网站等媒体作用,开设贴近老年人生活的专栏专题,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文旅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科技局、马鞍山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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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形式 |
加强对老年学习团队的培育、指导、管理、服务,推进老年学习团队规范化建设,培育350个学习团队,定期评选一批老年学习团队先进典型。对网上学习、移动学习的老年人加强引导、服务,培育网上学习圈、移动学习群等新型学习组织。 |
各级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市老教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委、市民政局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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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利用养老资源推动老年教育 |
积极探索在各类养老院、城市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中设立固定的学习场所,推进养教一体化,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关注失能失智及盲聋等特殊老人群体,提供康复教育一体化服务,组织开展特殊文体教育活动,提供生活技能培训、科技扫盲等服务,开办残疾人老年学校。建立30个养教结合学习点,2个养教结合示范学习点。 |
各县(区)人民政府,老教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老龄办、市残联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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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
充分发挥老年人的优势,为其参与经济社会活动搭建平台。发挥老年社团的积极作用,鼓励老年人在科学普及、环境保护、社区服务、治安维稳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鼓励引导各类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志愿服务老年教育,鼓励老年学员参加社区助学志愿服务,培育一批老年志愿服务品牌项目。 |
市各级老教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委、市民政局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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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创新老年教育发展机制 |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加强规划指导和外部监管,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老年教育中的作用,支持老年教育领域社会组织和老年志愿服务团队发展。扩大老年教育消费,发掘与老年教育密切相关的养老服务、旅游、服装服饰、文化等产业价值,促进老年教育与相关产业联动,推动投资增长和相关产业发展。 |
各县(区)人民政府、老教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委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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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运用信息技术服务老年教育 |
打造老年教育信息化平台,对现有老年教育课程进行数字化改造,建立数字化老年教育资源库。加强老年教育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应用,将各地老年教育实施情况纳入市老龄信息管理系统。 |
市老教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委、市信息办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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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加强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培训 |
鼓励市内高等院校、师范类院校、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加快培养老年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人才。依托老年大学、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建立2个老年教育师资和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建立老年教育教师继续教育与培训体系,支持相关人员在职进修培训,推进老年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
市教育局、安工大、马鞍山师专、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等地方高校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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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加强理论政策研究和交流合作 |
依托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老年教育机构开展老年教育理论研究。加强老年教育宣传刊物建设,建立交流合作展示平台,推进我市优秀老年教育经验与成果的展示、共享与交流。积极参加全国和全省开展的老年教育相关活动,加强与各地老年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定期举办全市老年教育理论研讨会。 |
各级老教委、各级党委宣传部、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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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推进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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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计划 |
编写相关读本,结合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设计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项目,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老年人学习和生活中。加强党建工作和学员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长者风范教育。县级以上老年大学要有宗旨鲜明的校训、校歌,培育优良校风、教风、学风。 |
各级老教委、市委宣传部、市委老干部局、市文旅委、市教育局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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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老年教育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
推进老年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市老年大学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县(区)老年大学不低于4000平方米,乡镇(街道)老年学校不低于300平方米。乡镇(街道)、村(社区)老年学习场所,做到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计划、有教学。 |
各县(区)人民政府、老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委老干部局 |
持续实施,2020年完成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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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学习资源建设整合计划 |
制定课程、教材等各类学习资源的建设标准,开发纸质、电子音像、网络、移动媒体等多种传播媒介的学习资源,形成系列课程推荐目录。引进和研发5种老年普及读本,重点解决乡镇(街道)以下老年学习资源不足的问题。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支撑全市老年教育发展的学习资源库。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老教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委 |
持续实施,2020年完成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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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教育师资储备计划 |
各级各类学校要鼓励师生从事志愿服务,参与老年教育相关工作,支持教师在老年大学(学校)等老年教育机构兼职任教。老年教育机构专职人员在薪酬、福利、专业进修、职务(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方面享有同类学校工作人员的同等权利和待遇。建设老年教育师资库。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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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老年大学(学校)创建计划。 |
继续组织参加省级示范校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市级示范校创建活动,鼓励县区开展创建活动,建设一批环境优美、设施良好、制度完善、教学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老年大学示范校。各级老年大学(学校)要以示范校创建为契机,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管理,提升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 |
各县(区)人民政府、老教委,教育局、财政局、老干部局 |
分年度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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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老年教育发展计划 |
积极开发整合远程教育资源,推进党员先锋网、有线电视网、公共文化网等各种老年教育资源的融合。创造条件推进“马鞍山市老年教育网站”建设;依托有线电视线路网络,设立老年教育频道;依托党员先锋网,打造老年在线学习平台;依托市网络大学(电视大学)远程教育网站,建设好马鞍山老年开放大学;依托市终身教育数字化学习平台,开展空中课堂学习;依托现代通讯终端,开展移动学习。开发适合移动学习的教育资源,提供移动学习支持服务。市、县、区都要建立远程学习指导服务中心,为开展远程老年教育提供数据支持、设备配置、技术培训、应用反馈等指导服务,到2020年,远程老年教育网络覆盖全市,100%的乡镇(街道)和90%的村(社区)建立老年学习网点,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远程老年教育网络。 |
各县(区)人民政府、老教委,各级党委组织部、教育局,党员电教中心、市信息办、市网络大学、中广有线马鞍山公司等 |
持续实施,2020年完成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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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为行动计划 |
组织引导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积极参加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推动各类老年社团与大中小学校合作,发挥老年人在教育引导青少年教育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建立由离退休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有所专长的老同志组成的老年教育兼职教师队伍。到2020年,每所县(区)及以上老年大学至少培育2支老年志愿者队伍,乡镇(街道)老年学校至少培育1支老年志愿者队伍,其他老年教育机构普遍建有志愿者服务组织。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老教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明办 |
持续实施,2020年完成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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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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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组织领导 |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老年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老年教育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大关心支持力度,听取工作汇报,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把老年教育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及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提出落实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案和举措,并抓好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通过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共同推进老年教育发展。要进一步完善老年教育体制机制,发挥好各级老年教育委员会在推进老年教育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老年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政府的养老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予以高度重视。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级党委组织部,市老教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委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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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队伍建设 |
加强各级老教委、老年大学(学校)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加强老年教育管理队伍的政治、作风和制度建设,坚持党性原则,增强法纪观念,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提升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打造一支坚强的老年教育管理队伍。要强化教师队伍建设,采取专兼结合、兼职为主的办法,多渠道加强老年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要坚持把好聘用关实现源头优化,注意在使用中加大培训力度,打造一支热爱老年教育事业并有敬业奉献精神的、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有较强授课能力的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级党委组织部、老教委,市人社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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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经费投入 |
要积极统筹各类资金支持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加大对老年大学(学校)的经费投入,将各级老教委、老年大学(学校)办学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结合老年大学在校学生人数(人次),核拨正常办学经费和专项活动经费。老年教育经费应主要用于老年教育公共服务。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企业和个人对老年教育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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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制度建设 |
研究完善涉及老年教育的相关制度。推进制定相关地方法规,促进老年教育事业规范健康发展。老年教育工作要纳入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绩效考评内容,定期进行检查、督导。把老年教育纳入教育工作、老龄工作、老干部工作的评比表彰范围。探索开展老年教育发展情况调查统计工作,支持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开展老年教育发展状况评估和研究。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级党委组织部、各级老教委,市目标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委、市委老干部局、市统计局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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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良好氛围 |
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广泛宣传老年教育的典型经验、案例、做法和成效,努力使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要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培育老年学习文化,使老年教育成为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内容。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级党委宣传部,各级老教委,广电、报纸、网络等媒体单位 |
持续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