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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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br/>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主体功能区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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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主体功能区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

马政〔201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马鞍山市主体功能区规划(2018-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6日  

马鞍山市主体功能区规划(2018-2025年)

目录

引言

一、基本概况.................................................................................. 8

(一)自然概况..................................................................... 8

(二)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10

(三)国土综合评价.......................................................... 12

(四)面临的形势............................................................... 14

二、总体要求................................................................................ 15

(一)指导思想................................................................... 15

(二)基本原则................................................................... 16

(三)主要目标................................................................... 17

三、区域空间发展战略与主体功能分区................................. 19

(一)主体功能定位.......................................................... 19

(二)区域空间发展战略.................................................. 20

(三)主体功能区划分...................................................... 23

四、核心优化重点开发区.......................................................... 25

(一)区域概况................................................................... 25

(二)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 26

五、新型城镇与产业集聚重点开发区..................................... 27

(一)区域概况................................................................... 27

(二)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 28

(三)片区功能布局.......................................................... 30

六、农业生产供给区................................................................... 35

(一)区域概况................................................................... 35

(二)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管制原则........................ 36

(三)片区功能布局.......................................................... 38

七、生态功能区............................................................................ 41

(一)区域概况................................................................... 41

(二)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管制原则........................ 41

(三)美丽长江经济带(马鞍山)实施原则................ 43

(四)片区功能布局.......................................................... 46

八、禁止开发区............................................................................ 48

(一)区域概况................................................................... 48

(二)功能定位和分类管制.............................................. 49

九、各县(区)主体功能区规划.............................................. 53

(一)当涂县....................................................................... 53

(二)含山县....................................................................... 55

(三)和县........................................................................... 57

(四)市辖区....................................................................... 60

(五)开发区(保税区).................................................. 63

十、绩效考核评价....................................................................... 64

(一)核心优化重点开发区.............................................. 65

(二)新型城镇与产业集聚重点开发区........................ 65

(三)农业生产供给区...................................................... 65

(四)生态功能区............................................................... 66

(五)禁止开发区............................................................... 66

十一、政策保障............................................................................ 66

(一)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生态补偿政策.................... 67

(二)优化投资方向和管理制度..................................... 67

(三)制定差别化产业政策.............................................. 69

(四)实施差别化土地利用管理政策............................. 70

(五)完善农业政策.......................................................... 71

(六)优化人口落户政策.................................................. 72

(七)实施差别化环境管理政策..................................... 73

十二、规划实施............................................................................ 74

(一)构建“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体系......................... 74

(二)构建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 75

(三)明确市级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职责........... 75

(四)明确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职责........... 77

(五)明确乡镇级人民政府职责..................................... 78

附件1    马鞍山市禁止开发区域名录.................................. 79

附件2    马鞍山市主体功能区规划附图.............................. 82

引言

马鞍山市位于安徽东部、苏皖交汇地区,是安徽省承东启西的先导区、合肥都市圈与南京都市圈核心城市、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门户城市。目前,马鞍山市将进入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了协调区域发展,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按照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的要求,编制《马鞍山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建立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有利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新兴增长极,是深入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重大举措。对于推进形成科学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确保率先形成现代化经济体系、现代化城市、现代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具有战略意义。对我市加快建设安徽省先进制造集聚区,长三角经济圈重要的新型工业和山水园林城市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本规划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上位规划要求编制,以“生态福地、智造名城”为城市定位,同时结合马鞍山市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专项规划,深入贯彻“多规合一”的理念,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状开发强度、未来发展潜力,统筹考虑城市空间、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形成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现代农业和生态安全四大空间战略格局。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将全市国土空间划分为核心优化重点开发区、新型城镇与产业集聚重点开发区农业生产供给区、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五类主体功能区。明确各主体功能区定位、发展方向、管制原则与开发指引,梳理各县(市)区、开发区发展重点和保护重点。积极开展体制机制创新,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逐步形成人口、经济、社会、环境相协调的发展格局。

本规划是全市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的行动纲领,是指导全市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空间开发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是科学开发国土空间的行动纲领和远景蓝图。

本规划范围覆盖本市所辖全部陆域和水域空间,主要规划目标到2025年,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形势变化和监测评估结果,对规划内容作适时调整和修订。

一、基本概况

马鞍山市位于安徽省东部,长江下游长三角区。地处东经117°53'~118°52'、北纬31°24'~32°02'之间,区域内长江东西贯穿,国土面积4049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89%。东邻南京市浦口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北接滁州市全椒县,西毗合肥市巢湖(县级市),南泊芜湖市鸠江区、无为县,东南连芜湖县、宣城市宣州区。现辖当涂县、含山县、和县、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三县三区,国家级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马鞍山综合保税区及7个省级开发园区。共有32个镇、3个乡、13个街道办事处。

(一)自然概况

——地形地貌。属长江中下游冲积平原的芜湖-马鞍山丘陵水网平原区。江南片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平原、丘陵呈带状分布,自东向西从丘陵、岗地逐渐过渡到冲田、平原圩区、沿江洲地;江西片地势北高南低、西高东低,西、北以低山丘陵为主,多为波状起伏的丘陵、岗地,岭北沿滁河有一狭长型圩区,中南部和沿江为长江冲积平原,地势较为平坦,并间分散着小片的低岗山地。

——河流水系。境内河道纵横、湖泊众多、沟塘密布,主要的河流有滁河、裕溪河、姑溪河、青山河、运粮河等,均属长江水系,较大的湖泊有石臼湖等。

——气候条件。马鞍山市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季风明显,四季分明,气候温暖湿润,雨热同季,年平均气温15.6°C。多年平均降水量1060毫米,形成大气降水总量约2.9亿立方米,年平均日照时数2109.9小时,无霜期约240天。冬季盛行偏北的冬季风,夏季盛行东南风,春秋两季多偏东风,全年盛行东风,年平均风速为3.3m/s。

——土壤植被。全市土壤类型大致从东向西逐渐过渡,依次为粗骨土、黄棕壤、水稻田和潮土,交错镶嵌分布。全市属北亚热带落叶阔叶林与常绿阔叶混交林地带,沿江沿湖植被区,在植被类型上为常绿与落叶交替的过度地带。

——自然资源。全市已发现40种矿种,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铁矿、硫铁矿、石膏、石灰土、钾、明矾石、高岭土和云母等。其中铁矿是马鞍山的主要矿产资源,矿区地处长江下游宁芜-罗河成矿带,为我国七大铁矿区之一。马鞍山野生动物资源主要分为飞禽类、水生动物和有害动物3大类。飞禽类有啄木鸟、白头翁、丹顶鹤等。水生动物共有70余种,主要有中华鲟、扬子鳄、白鳍豚等鱼类,以及蟹、鳖、虾、蚌等节肢类甲壳动物。马鞍山市植物资源有次生灌木野蔷薇、拔契、蕨类植物等,野生草本植物芝草、白芒草、蒿类等,野生药用植物野山楂、金银花、枸杞子等,自然和人工更新的针阔叶混交林树种有黑松、马尾松、火炬松等。水生植物主要有水花生、水葫芦、水浮莲等50余种。

——环境状况。2017年,马鞍山市环境质量总体平稳。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65.6%,全年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主要河流各监测断面水质均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城市声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整体良好。全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二)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形势和资源型城市转型等多重压力,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推进转型升级、加快发展。

——综合实力。2017年,全市生产总值(GDP)1738.09亿元,跃居全省第3位;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7%。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55.72亿元,比上年增长9.3%;实现财政收入245.29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全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260元,比上年增长9.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403元,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58元,增长9.3%。

——产业发展。2017年,全市三次产业比重分别为4.9:56.9:38.2。工业经济较快增长,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速发展,全年实现第二产业增加值989.43亿元,增长8.7%;农业生产平稳增长,养殖业生产保持稳定,第一产业增加值85.16亿元,增长3.8%;旅游带动能力明显加强,第三产业增加值663.50亿元,增长9.5%。

——城镇化水平。2017年,全市常住人口230.2万人。城镇化率67.89%,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面积98.2平方公里。安徽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全面铺开下,建立健全试点工作组织架构和政策体系等任务有序推进。

——生态文明建设。2017年,四度蝉联“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当涂县以全省第1的名次成功当选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市和县)。新增全国文明村镇4个,全省文明村镇4个;全国文明单位4家。非煤矿山、沿江化工企业等重点领域问题整治成效明显。完成黑臭水体整治25个,新建地下综合管廊5公里、排水管渠234.2公里。空气质量优良率65.6%,城市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

——社会民生。2017年,全年33项民生工程投入49.85亿元,同比增长16%;全市财政民生支出189.06亿元,同比增长6.14%,占全市财政支出的82.94%,一般公共服务、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支出保持平稳增长。脱贫攻坚年度任务基本完成,全面完成26个村出列和9375人脱贫任务。全年新增就业5.78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降至2.98%。

——交通条件。2017年,全年铁路客运量649.05万人,铁路货运量283.59万吨;公路客运量2178万人,公路货运量7292万吨;港口货物吞吐量11014万吨,比上年增长4.1%;集装箱吞吐量25.2万标箱,增长13.2%。国道367马鞍山段、国道206和县段全线建设。宁波舟山直达马鞍山2万吨级江海联运特种船成功下水试航,慈湖综合码头、海辰仓储码头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

(三)国土综合评价

通过综合评价土地资源、水资源、环境容量、生态系统重要性、自然灾害危险性、人口集聚度、经济发展水平、交通优势度等指标,总结分析全市国土开发特征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适宜建设用地相对丰富,但国土空间开发结构不合理。皖江水网生态平原提供充足的建设空间,沿江地段便利的水运条件和平坦的地形有助于发展工业,适宜建设用地充足。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工业用地布局较为分散、容积率偏低,城镇建设呈蔓延式扩张,跨江发展等问题。和县、当涂县、博望区三个县区存在大面积的保护区,国土开发模式受限制。

——可利用水资源丰富,但时间分布不均。马鞍山市濒临长江,过境水资源丰富,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本地水资源也较为丰富,空间上整体分布相对均衡。水资源总量多年平均为17.40亿立方米,地表径流量(不包括过境水量)多年平均值为15.55亿立方米,浅层地下水蕴藏量多年平均为4.44亿立方米。降水多集中在夏季,汛期5-9月降水占全年降水量在60%左右。

——自然生态资源丰富,但生态系统脆弱性高。马鞍山市紧邻长江干流,过境水资源丰富,开发利用潜力巨大;湿地资源丰富,除河流、库塘和洪泛平原湿地外,还有自然湖泊、沼泽湿地;铁矿分布集中,已累计查明资源储量占全省铁矿保有资源储量的34%;旅游和岸线资源也较为丰富,且开发利用潜力较大。但长期的矿山开采已严重破坏了矿区生态系统结构的连续性和功能的完整性,地形地貌改变、地表塌陷、山体滑坡、水土流失、矿山固废侵占土地等生态问题日益突出,社会经济的发展受到制约。同时,石臼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湿地由于高密度、高强度的人工养殖已对湖区生物多样性保护造成严重影响。

——区域发展不协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亟需提升。全市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有显著差异,经济发展水平高或较高的乡镇(街道)主要分布在市辖区、开发区(保税区)及周边地区,含山县、和县内远离市辖区或县(区)中心的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不同区域间的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差距明显。各地区在产业发展处于不同阶段,含山县、和县以及当涂县第一产业比重高于市辖区,难以发挥其第三产业对经济发展的推进作用。此外,马鞍山市联动发展的空间格局尚未形成,产业集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

——交通优势度区域不均衡,江西有待加强。全市交通优势度较高的地区主要集中分布在市辖区及其周边地区。总体来看,全市交通优势度呈现西低东高的格局,含山县、和县地区交通优势度亟待进一步提升。

(四)面临的形势

未来一个时期,是我市转型经济发展模式、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时期,更是我市建设长江中下游地区重要的现代加工制造业基地和滨江山水园林旅游城市的关键时期,从实际情况出发,顺应现代产业体系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趋势,促进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1.落实上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国家和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对我市及各县(区)主体功能已经进行了明确的定位,在开发强度、城市空间、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等指标方面提出了一定的要求。

2.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阶段。新型城镇化建设对资源开发、能源平衡和环境承载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随着空气污染、土地污染和污水处理等环境问题日益受到市民关注,节能减排、环境整治等形势将面临更多考验。我市部分区域生态环境相对脆弱,仍存在粗放式发展方式和资源驱动型增长模式,必须采取更加严格的资源环境约束机制,严格控制土地、环保和能源等指标。

3.区域发展战略迎来挑战。随着区域发展战略的纵深推进,周边城市对资源、资本、人才、项目等发展要素的争夺日趋激烈,不断挤压我市既有增长空间,弱化我市传统发展优势,争先竞位难度进一步加大。

4.各类空间需求矛盾突出。在新型城镇化战略背景下,我市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升级,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以及居住用地将持续增加,各类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规定,国土空间资源的稀缺程度不断加剧。

5.民生改善需求强烈。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国民对生活空间和生活质量要求不断提升,对公共服务设施、环境质量、绿色空间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人口老龄化带来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压力日益增大,多元利益协调难度加大,对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和保障城市常态安全运行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国家和省两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为指引,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转型升级、加快发展,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为立市之基,以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论,打造绿色生态的马鞍山。围绕本市主体功能定位,树立新的开发理念,科学划分不同区域主体功能,明确开发方向,创新开发模式,规范开发秩序,提高开发效率,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主次分明,有序开发。根据国土空间开发综合评价,区分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和次要功能,科学划定主体功能分区,定位开发方向和开发方式,构成主次分明的主体功能分工体系。划定城镇各类建设空间红线,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空间无序扩张。控制工业建设空间,确保农业生产空间,保证生活空间,扩大生态空间。综合调控各类空间开发要求,合理安排开发时序,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2.优化结构,节约集约。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坚持有节制地开发,引导人口相对集中分布、产业相对集中布局,优化空间结构,提高空间利用效率。转变国土空间传统外延式扩张方式,推进多中心、多组团发展,设定合理开发强度,统筹国土空间、产业布局和资源要素配置,提高空间利用效率,实现空间节约集约发展。

3.绿色生态,低碳经济。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倡导低碳经济、绿色增长。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在资源环境承载力允许范围内进行有序开发。合理利用生态资源,发展生态经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宜居生态城市。

4.城乡一体,协调发展。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城乡社会保障建设,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根据不同区域的发展优势确定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及发展方向,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优化人口、建设、生活、农业和生态空间布局,形成区域之间的分工与竞合,提高人民群众收入水平,努力缩小城乡区域之间的差距。

5.体制创新,机制完善。积极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分功能区配套政策体系、绩效评价体系和差异化政策,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注重区域政策和行业政策的集成创新、相互支撑、统筹推进,加强与现有法律法规和各类空间规划的有机衔接,大力推动“多规合一”,增强政策实施成效。

(三)主要目标

1.国土空间结构合理优化。国土开发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更加协调,形成功能明晰、结构优化的国土空间格局。严格遵守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推动城市发展由规模扩张向精明增长转变。到2025年,全市开发强度控制在18.0%。不同国土空间的主体功能更加突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自然秀美。

2.城乡区域统筹更加协调。不断推进城乡基础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区域统筹,增强区域综合承载力,建设新型城镇与美好乡村,构建资源与成果共享的新型城乡关系。公共财政支出规模与公共服务覆盖的人口规模基本匹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重大进展。不同主体功能区及同类主体功能区不同地区之间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条件的差距缩小。到2025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6万元,城乡收入比缩小到1.98:1以内,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基本建立,实现城乡统筹和谐发展。

3.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实现生态文明与经济、文化、社会高度融合,在省内率先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到2025年空气优良率达到85%以上,重点流域水质优良率达95%,森林覆盖率达22.59%以上,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自然灾害防御水平不断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共建共治能力明显提升。

4.体制机制逐步完善。通过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并得到实施。确立合理高效的国土空间开发模式,初步构建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需求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保护和绩效考核等制度,探索建立多规合一协调机制和绿色生产生活模式,构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

表1  马鞍山市主体功能区建设主要指标

指标

2017年

2025年

单位

备注

开发强度

17.2

18.0

%

约束性

市域建设用地总规模

72826.67

73500

公顷

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

173453.33

略降低

公顷

约束性

人均GDP

7.6

10.76

万元

预期性

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

3.3

4.6

万元

预期性

城乡收入比

2.14:1

1.98:1

预期性

城镇化率

67.89

77

%

预期性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48.46

58

%

预期性

森林覆盖率

19.17

22.59

%

约束性

重点流域水质优良率

93

95

%

约束性

空气质量优良率

65.6

≥85

%

约束性

三、区域空间发展战略与主体功能分区

(一)主体功能定位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中,马鞍山市位于沿长江通道横轴,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区,属于国家层面的重点开发地区。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七区二十三带”的农业战略格局中,我市位于长江流域粮食主产区,属于国家层面的农产品主产区。

在《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以我市为组成部分的芜马都市圈被纳入江淮城市群为主体的城镇化战略格局,其中我市市辖区和当涂、和县两个县位于芜马产业发展带,属国家重点开发区域。环峰镇、清溪镇被定位为省重点开发城镇,是县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农村人口和特色产业的集聚区;含山县属农产品主产区的沿江平原区,是全国重要的粮、棉、油和畜禽、水产等农产品主产区,属限制开发区域。

根据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等上位规划,我市主体功能定位如下:国家级创新型城市,安徽省承东启西的先导区,南京都市圈、合肥都市圈核心城市之一,沿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和通航口岸,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城市,安徽省先进制造集聚区,长江中下游地区重要的现代加工制造业基地和滨江山水园林旅游城市。

(二)区域空间发展战略

立足主体功能定位,围绕城镇化发展、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核心要素,形成城镇建设有序、产业定位清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空间开发总体战略格局。

1.新型城镇化与工业化战略格局

规划形成以中心带动、均衡发展的模式,构建“一主三极、两副多点,一轴两带、东西两翼”的新型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战略格局(附图6)。

“一主”:即马鞍山中心城区,包括花山区、雨山区,强化成为都市城镇发展中心。

“三极”:即博望镇、姑孰镇以及郑蒲港新区。博望镇东邻南京市,作为马鞍山东向发展极,是扩权强镇、改革发展、产业集群的试验区;姑孰镇链接芜湖与马鞍山城区,是芜马城市带的重要结点城市,作为马鞍山南向发展极,具有推进城镇建设、城乡共融的重大作用;郑蒲港新区作为马鞍山西向发展极,积极建设成为长江流域具有较大影响的现代化港口物流基地、安徽江海联运枢纽中心、“合肥都市圈”出海口。

“两副”:即环峰镇、历阳镇,是马鞍山市域周围的副中心,在东西延伸方向上疏解主城区部分功能,促进县域产业集聚,人口集中,构建对外辐射的新支点。

“多点”:即构成城镇化二级节点的重点乡镇,是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良、社会事业进步、功能设施完善的现代新型小城市,是服务农村、统筹城乡的纽带,城镇体系的重要节点,就近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场所。

“一轴两带”:“一轴”是南北长江发展轴,包含江东、江西两个产业发展带。“两带”包括依托于东沿江城镇发展的东侧传统产业发展带和依托于西沿江城镇发展的西侧新兴产业发展带。两带依托长江提供便捷的水利运输,通过沿江城镇发展轴线提供充足劳动力,推动产业互动融合发展。

为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在沿江生态范围内,因地制宜,科学推动两带生产企业差异化发展。东侧传统产业发展带在现有资源消耗型企业的基础上,转变发展模式,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探索经济发展新增长极;西侧新兴产业发展带,狠抓创新引领,注重“招大引强”。

“东西两翼”:由沿南北长江发展轴,向两边扩散式发展,以含山特色产业发展区、博望特色产业发展区为发展核心的特色产业发展两翼。

2.现代农业战略格局

节约、高效、生态利用土地,保证耕地红线不退让,发展具有皖江水网平原特色农业,打造“一带两圈多区”的农业产业新格局(附图7)。

“两带两圈多区”:“两带”是指以皖江水网生态平原为支撑下的江东、江西特色农业发展带;“两圈”是指含山山地林业发展圈和当涂湖网渔业发展圈;“多区”主要包括两个国家级农业示范区,四个省级农业示范区和六个市级农业示范区。

两个国家级农业示范区:当涂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四个省级农业示范区:当涂现代农业示范区、含山县运漕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县历阳现代农业示范区、博望区横山现代农业示范区。

六个市级农业示范区:含山县现代林业示范区、和县善厚蔬菜种业示范区、当涂县大公圩现代渔业示范区、雨山现代农业示范区、博望现代农业示范区、郑蒲港现代农业示范区。

3.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基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目标,着力构建马鞍山市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形成“一轴一网,两屏八区”的生态格局(附图8)。

“一轴”:即南北向马鞍山段长江生态轴。长江东北-西南贯穿过马鞍山全市,是马鞍山全市灌溉的重点水源,其生态区位重要。

立足于水更清、岸更绿、产业优核心目标,着力构建1公里、5公里、15公里“三道防线”。在沿江1公里范围内做到“五个达标”,建成1公里生态修复样板区;在沿江5公里范围内做到“五个一律”,建成5公里产城一体示范区;在沿江15公里范围内做到“五个合规”,建成15公里城乡融合先行区。

“一网”:即纵横马鞍山全域水网平原,其中水域面积约占全市总面积4.60%。

“两屏”:即南北向的连续山林生态屏障和南北向山林纵向绿色屏障。

“八区”:重点建设打造八个生态功能区,鸡笼山——褒禅山生态功能区、太湖山——苍山生态功能区、围屏山生态功能区、横山生态功能区、大青山生态功能区、石臼湖生态功能区、含山大渔滩湿地生态功能区、当涂县圩区(马鞍山大公圩)生态功能区。

(三)主体功能区划分

按照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布局,基于国土空间综合评价,结合我市新型城镇化、产业和生态安全战略,可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五类主体功能区域,即核心优化重点开发区、新型城镇与产业集聚重点开发区、农业生产供给区、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附图10)。各类主体功能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只是主体功能不同,开发方式不同,保护内容不同,发展首要任务和主要方向不同,支持重点不同,其最终目标都是为了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

表2  马鞍山市主体功能区划分方案

主体功能分区

片区

范围

面积(km²)

面积占全市比重(%)

核心优化重点开发区区

花山区:沙塘路街道、解放路街道、湖东路街道、桃源路街道、江东街道、塘西街道

雨山区:平湖街道、雨山街道、安民街道

43.00

1.06

合计

9个街道

43.00

1.06

新型城镇与产业集聚重点开发区

主城

片区

花山区:霍里街道、金家庄街道(除小黄洲外)、濮塘镇

雨山区:向山镇、银塘镇、佳山乡(含安徽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

博望区:丹阳镇、新市镇、博望镇(含安徽马鞍山博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开发区

644.58

15.91

当涂

片区

当涂县:姑孰镇(含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太白镇、年陡镇(含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黄池镇、石桥镇

434.78

10.74

和县

片区

和县:历阳镇(含安徽和县经济开发区)、乌江镇、石杨镇

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白桥镇、姥桥镇(含马鞍山综合保税区)(除陈桥洲外)

652.48

16.12

含山

片区

含山县:环峰镇(含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清溪镇

360.40

8.90

合计

23个乡镇、街道(开发园区、保税区)

2092.24

51.67

农业生产供给区

江东生态农业片区

当涂县:乌溪镇、护河镇、塘南镇、大陇镇

293.70

7.25

江西生态农业片区

含山县:陶厂镇、铜闸镇、仙踪镇、运漕镇、林头镇(含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

和县:功桥镇、西埠镇

876.90

21.66

合计

11个乡镇

1170.60

28.91

生态功能区

江心生态片区

花山区:小黄洲

雨山区:采石街道

当涂县:江心乡

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陈桥洲

沿长江干流1公里区域

250.72

6.20

江东石臼湖生态片区

当涂县:湖阳镇

128.80

3.18

江西山林生态片区

含山县:昭关镇

和县:善厚镇、香泉镇

363.64

8.98

合计

9个乡镇、街道(地区)

743.16

18.36

禁止开发区

全市共有禁止开发区域37个,其中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4个,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2处,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3处,国家和省级重要湿地2个,地质公园1个,重要饮用水源地4个。(具体见附录1)

-

-

注:各分区面积按乡镇、街道(开发园区、保税区)面积统计,均未扣除禁止开发区面积。

四、核心优化重点开发区

(一)区域概况

1.空间分布

核心优化重点开发区主要包括主城区内花山区、雨山区范围下的9个街道,国土面积43.00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06%(附图11)。

2.基本特征

该区域位于中心城区的核心区,是全市人口、产业最为密集,城镇化水平很高、资源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完善,创新科技资源丰富,服务业占经济总量比重最高,全市竞争力最强的地区。进一步发展受到资源环境容量的约束,存量空间的有效利用、交通拥堵等城市病等问题日益凸显。

(二)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

1.功能定位

优化城市空间功能,加快产业结构升级,成为提升全市竞争力的重要区域;集聚高端要素,体现马鞍山市特色和文化风貌的标志性地区,建设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开展技术进步和制度创新,形成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成为带动马鞍山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区域。

2.发展方向

——优化空间功能布局。加快转变城市空间开发方式,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功能布局,减少建设用地供给,推进土地立体开发和混合利用。优化基础设施布局,逐步增加城市生态和公共服务空间,适度扩大现代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空间。全面提升城市空间利用效率,积极开展棚户区与城中村改造工作,逐步置换优化区内工业用地,显著改善区内人居环境。

——优化升级产业结构。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推进“退二进三”,积极发展生态环境友好型的发展新动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降低发展成本,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鼓励高科技、高附加值的都市产业集聚发展,促进新型服务业和新型制造业深度融合。着力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激励约束制度体系,建立保护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

——优化综合服务能力。统筹规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交通、能源、水利、环保、信息等基础设施,构建完善、高效、区域一体、城乡统筹的基础设施网络。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轨道交通、城市快速路网和公共交通建设,优化市民出行方式。开展电力、供热、给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重点区域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提高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打造和谐宜居城区。

——优化提升城区环境。严格控制污染物源,加快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开展各区域海绵城市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雨污处理能力。积极响应绿色环境建设,扩大城市绿色生态空间面积,积极开展城市景观河道及其沿岸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城市森林、园林绿化和道路绿化建设,不断提高绿地和湿地面积,构建点、线、面相互支撑的生态网络体系。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积极推动垃圾分类无害处理,改善区域环境品质,打造生态文明示范区。

五、新型城镇与产业集聚重点开发区

(一)区域概况

1.空间分布

新型城镇与产业集聚重点开发区包括当涂县、含山县、和县、市辖区部分地区以及国家级、省级开发园区(保税区),共23个乡镇、街道(开发园区、保税区),国土面积2092.2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1.67%(附图12)。

2.基本特征

该区域经济基础较好,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较好。省级以上开发园区(保税区)全部分布于该区内,是我市主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公共创新平台和大批创新型企业的聚集地,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完善,环境容量相对较大,是我市人口和产业的承载区,创新资源集聚区。

(二)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

1.功能定位

全市新型城镇与产业集聚的重点地区,全市人口的重要承载区,支撑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重要的科研教育和科技创新先导区、能源原材料基地和农产品加工的重要支撑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重点区域。

2.发展方向

——优化国土开发格局。转变国土开发方式,规范开发秩序,强化开发监管。科学规划城镇和产业布局,适度扩大城镇建设空间以承接人口转移,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空间,合理拓展居住空间,增加生态空间。积极盘活存量空间,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开发,促进土地混合功能发展,提高利用效率。

——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剩余人口向城镇集中,引导生态敏感地区人口向新型城镇与产业集聚重点开发区的城镇有序迁移。巩固加强原有经济、社会、产业增长极的基础上,稳步培育以镇、区、园为载体的新型产业增长极。通过打造一江两岸、拥江发展的中心地区,建设东向对接南京、南向对接芜湖、西向对接合肥的城市主要发展轴。在长江两岸重点扶持多个中心镇,按照“产业特色、扩权强镇”思路,形成以区域中心城市为支撑、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布的现代城镇体系。

——加快新型工业化建设。做大做强、做优做精特色产业,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优质生产要素向优势区域、各类园区和企业集中,促进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着力推进多元创新的新型工业化道路,重点发展以轨道交通装备、高端数控机床、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现代化工、节能环保为核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以铁基新材料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强化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建设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合理布局、整体推进”的原则,统筹城乡电力、交通、能源、水利、燃气热力、通信、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稳定通畅的供排水系统,建设稳定可靠的能源供应体系,建设高速安全的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的环境保护系统,建设高效安全的防灾减灾系统。

——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落实市场准入与淘汰制度,加强工业三废治理力度,同时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培育低耗高效产业、深入开展工业节能降耗、传统产业低碳转型升级。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减少产业对环境影响。

(三)片区功能布局

新型城镇与产业集聚重点开发区指有一定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集聚人口和经济的条件较好的地区。按照地区功能定位、产业发展方向,可将区域细分为主城片区、当涂片区、和县片区和含山片区。

1.主城片区

主城片区位于长江以东,毗邻南京,包括花山区的霍里街道、金家庄街道(除小黄洲外)、濮塘镇;雨山区的向山镇、银塘镇、佳山乡(含安徽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博望区的丹阳镇、新市镇、博望镇(含安徽马鞍山博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该片区是以科技创新、人文旅游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具体发展指引如下:

——增强区域合作,加快融入长三角都市圈。以巢马城际铁路、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为发展契机,全面融入长三角、深度融入南京都市圈。加快推进合巢马城际铁路工程建设,促进区域之间合作,进一步融入合肥都市圈。

——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打造新型战略产业集聚地。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加快构建以现代农业为基础、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为先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三次产业有机融合为动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立足马鞍山市现有产业基础、龙头企业、创新能力、支撑项目等优势,坚持错位发展、集群集聚和重点突破,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积极融入中心城区,着力打造支撑全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以先进装备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现代医药、食品、现代化工、节能环保等为重点领域,大力发展轨道交通装备、高端数控机床、精细化工、绿色食品、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全面提升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集聚高端创新资源,营造创新环境,激发创新潜能,推进创新创业培育发展工程,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突出科技、资本、人才、产业的融合互动,以人才科技引领创新驱动,以资本要素助推转型发展,提升科技成果产业化效率,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推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拓展信息经济新空间。顺应“互联网+”发展态势,加快建设智慧马鞍山,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以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为重点,着力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有机结合,推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全面提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化水平。

——融合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打造山水园林城市。采取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模式,以“创意、创新、运动、健康、休闲”文化旅游元素融合发展为主,谋划建设一批具有拉动作用的文化旅游重大项目,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文化旅游企业,扶持一批地方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集聚区,打造一批具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的文化旅游示范点。

2.当涂片区

当涂片区位于当涂县中心城区及周边乡镇,包括当涂县的姑孰镇(含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太白镇、年陡镇(含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黄池镇和石桥镇,是马鞍山市高端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具体发展指引如下:

——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积极争创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开发区用人和考核奖励机制,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按照经营园区的理念,实行“小管委会、大公司”的运营模式,对基础设施、公共配套等,推行公司化运营、市场化运作。强化开发区投融资平台管理,鼓励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建设,多渠道筹集园区建设资金。

——促进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树立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的理念,结合实际积极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环境保护工作体系,切实落实绿色发展的理念。强化产业准入和淘汰制度,逐步淘汰区内过剩、落后产能,实现“三高一低”企业退出。强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工业用地产出效率。全面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体系。

——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推进片区配套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健全统筹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衔接并轨试点建设进程。引入市场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不断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3.和县片区

和县片区位于长江以西,中心城区西侧,包括和县的历阳镇(含安徽和县经济开发区)、乌江镇以及石杨镇;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内的白桥镇、姥桥镇(含马鞍山综合保税区)(除陈桥洲外)。该片区是美丽长江经济带西侧的水质更新提升与产业升级转型攻坚区域,同时也是西沿江城镇发展带上,打造区域新增长极的主战场。具体发展指引如下:

——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关注产业发展趋势,积极引导外资向新兴产业集聚。探索引资与引智相结合的新途径,引进一批核心技术多、管理模式新、市场前景广的创新型项目。注重统筹规划,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参与长三角区域合作,加快一体化发展进程。以宁安高铁开通运营为契机,加快推进宁马一体化,积极承接南京、合肥人才、技术、信息和金融等优质资源,承接高端产业转移集聚。

——实施以港兴市,全面融入国家开放战略。围绕郑蒲港新区建设,实施以港兴市系统建设工程,按照“港城一体、产城一体、城乡一体”的思路,打造推进以港兴市战略实施,努力把马鞍山打造成为外向型临港制造业基地、国家级物流进出口基地和区域性江海联运枢纽中心。

——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按照“以城带产、以产促城、产城融合、协调发展”的理念,促进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相互配合、整体推进。统筹规划建设和县县城和郑蒲港新区公共服务设施,优化开发区产业、城市、生态功能布局。

——强化节能减排约束,改善人居环境。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原则,深入推进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节能减排。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着力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促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控制和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改善乡镇和农村人居环境。

4.含山片区

含山片区位于含山县中心县城及其周边地区,包括环峰镇(含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清溪镇。具体发展指引如下:

——全面提速重点镇建设。依托历史文化、产业特色、地理区位,结合现有发展基础,努力把环峰镇、清溪镇省级重点开发城镇建设成为产业集聚区、人口集中区、和谐社会示范区。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服务。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持续增加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共建美丽乡村。统筹推进城乡交通、水利、电力、电信、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省级中心村、市级示范村建设,扩大重点镇对周边村居的辐射范围,广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提高美好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坚持民为主、村操作、乡镇负责、各级支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不断优化人居环境,科学定位村居产业发展类型,协调推进产业发展、社会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严格产业准入与退出制度,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制造业逐步向产业园区迁移和聚集,依托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清洁型先进制造业。优化提升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业等传统产业,积极承接培育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六、农业生产供给区

(一)区域概况

1.空间分布

农业生产供给区主要包括当涂县、含山县、和县的11个乡镇。国土面积1170.60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8.91%(附图13)。

2.基本特征

该区域农业发展基础较好,农业资源丰富,耕地利用率较高,适宜农业规模化经营。是全市重要的农副产品主产区、现代农业建设重点区,但生态保护压力较大,不适合大规模、高强度城镇化和工业化开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相对不高,经济发展相对滞后。

(二)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管制原则

1.功能定位

全市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体现区域特色的农产品生产区域,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区,都市农业、观光农业、生态农业和农业产业化的先行区,美丽乡村建设和城乡统筹的重点区域。

2.发展方向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施严格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各区域资源特点和市场条件,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合理配置农业生产要素,引导优势农产品发展。

——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加强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和复垦,加强易涝洼地治理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善灌溉和机耕道路条件。持续夯实现代农业基础,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着力强化物质装备和技术支撑,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动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战略。

——推进农业产业化。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为支撑,围绕特色主导产品,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同时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构建现代农村物流体系。引导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载体,因地制宜集聚发展农产品加工、观光农业、休闲旅游产业。

——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控制开发强度,严格限制城镇发展用地无序扩张,逐步整理、减少农村居民点。在现有城镇空间布局基础上,依托重点开发区域的辐射带动。凭借农业休闲业和高附加值农产品加工业等优势产业,建设一批农业类特色小镇,有序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就业。

——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严格遵守农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加强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

3.管制原则

——以农为本。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改善民生,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节约集约。切实保护耕地,全面推广现代农业技术,合理布局以农副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工业集中区,促进耕地、水资源等节约利用。

——生态发展。围绕“一控二减三基本”目标,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发挥农业生态功能。在保护、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遵循生态学、生态经济学规律,运用系统工程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集约化经营的农业发展模式。

(三)片区功能布局

农业生产供给区是我市重要的农业发展空间和农业产品供给区,按照农业生产条件和片区发展方向可分为江东生态农业片区和江西生态农业片区。

1.江东生态农业片区

江东生态农业片区位于当涂县东南部地区,包括当涂县的乌溪镇、护河镇、塘南镇和大陇镇,发展绿色高效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旅游经济,带动大公圩地区发展,是马鞍山市最主要的绿色食品供应基地。具体发展指引如下:

——聚焦优势农产品,保障有效供给。在保证粮食总产量稳定前提下,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坚持效益为先,重点发展优质粮油、生态水产、精品果木、精细蔬菜等优势农产品,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三产融合。大力发展高效特色农业,推进农业结构向中高端发展,使农产品品种和数量契合消费者需求,形成品质安全、适销对路、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生产供应体系。将发展现代农业与生态建设相结合,打造休闲农业品牌。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园区,打造一批知名农产品品牌,促进农民增收、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积极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实现农业产业化。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元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

——强化生态保护,控制污染物排放。注重水环境与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发展特色生态农业、高效种植业,加快产业联动发展,努力建设特色农业产业片区。科学使用农药、化肥,推广生态化养殖模式,加大养殖场废水、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力度。

2.江西生态农业片区

江西生态农业片区位于含山县、和县部分乡镇,包括含山县的陶厂镇、铜闸镇、仙踪镇和林头镇(含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以及和县的功桥镇、西埠镇。该片区是集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发展的特色农业生产聚集地。具体发展指引如下:

——聚焦优势农产品,保障有效供给。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潜在需求,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加快发展农业规模化、机械化、信息化,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产效率。调整种养结构和品种结构,重点发展优质粮油、精品果木、精细蔬菜等优势农产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建立一批农产品加工集中区。

——发展农业新业态新模式,拓展农业多样化功能。进一步拓展农业生产、生活、生态服务功能,重点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民宿经济与农村电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农业节庆活动互动融合,形成一批有区域影响力的休闲农业品牌。

——加快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培育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依托有实力、有能力、有意愿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建设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孵化基地,鼓励引导大学生、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上山下乡、回乡创业。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改进农业基础设施配置,降低农业生产的灾害威胁。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有效改善农业和农村发展环境,引导人口有序向乡镇集聚。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政府对农业保险扶持力度,积极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大农产品安全管理力度。加快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全市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公共平台,支持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七、生态功能区

(一)区域概况

1.空间分布

生态功能区主要分布于长江干流周边地区、石臼湖沿岸,重要城乡饮用水源地周边乡镇以及山区乡镇,包括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县、含山县、和县、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的9个乡镇、街道(地区)。国土面积743.16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8.36%(附图14)。

2.基本特征

该区域生态功能区生态重要性较高,主要承担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功能,生物类型多样、旅游资源丰富。该区域是马鞍山市重要的生态屏障和生态产品供给区,地貌类型复杂,旅游资源丰富,经济实力不强,区内生态环境脆弱且敏感,局部地区水环境和生态系统退化现象较为严重。

(二)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管制原则

1.功能定位

保障全市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自然和人文景源密集区,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区,重要的城乡饮用水源地,全省生态经济示范区,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的重点区。

2.发展方向

——扩大生态空间。基于自然资源重构模式下,长江经济带(马鞍山)嵌套式控制,差异化递推的严格规划保护。控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空间的占用和扰动,确保生态空间边界稳定、面积不减少、生态服务保障能力逐渐提高。限制生态用地转换为非生态用地,严格执行国家对生态空间的区域准入和用途转用许可制度。实行管理目标责任制,将生态空间保护效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定期开展监督考核,实施损害责任追究。在生态空间主要集中长江、采石风景名胜区、石臼湖等区域的基础上,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风景名胜区,逐步扩大各类保护区面积。

——加强水资源保护。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合理配置水资源,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利用以地表水利用为主,地下水利用为辅。

——积极发展生态产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推进大生态战略行动。因地制宜发展旅游、农(林)副产品生产加工等产业,重点建设自然生态旅游基地、特色农产品和林产品生产基地。进行科学优化调整,逐步淘汰与主体功能不相符的产业,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休闲农业等生态农业,建设一批集休闲、养生、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生态农业项目。

——保障改善民生。大力改善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完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全体人民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利用特色农业、新能源、全域旅游、大健康产业等产业发展机遇,着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增收途径。逐步引导人口向重点开发区域、城市化地区和中心城镇转移,同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保障居民共享生态建设成果。

3.管制原则

——控制开发。控制开发强度,坚持点状开发,控制城镇建设数量和规模,对各类开发活动进行严格管理,禁止新建工业开发区和乡镇工业园,严格控制开发区范围,已有工业开发区需转型为绿色生态工业区。对水土流失特别严重、环境情势严峻、生态特别脆弱地区,要限制或禁止可能造成影响的生产建设活动。

——生态优先。加大生态修复力度,逐步减少农村居民点建设面积,扩大生态空间,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区内禁止新建与生态保护相抵触的开发项目,逐步淘汰或迁出与生态保护相抵触项目。

——行业准入。严格项目准入条件,根据重点生态功能区不同国土空间的自然条件,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提高行业环境准入门槛。

(三)美丽长江经济带(马鞍山)实施原则

1.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马鞍山)经济带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水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岸线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新旧动能加快转换,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初步建立,努力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的现代产业名城。

立足于水更清、岸更绿、产业优核心目标,着力构建1公里、5公里、15公里“三道防线”(附图15、16)。实现水环境改善好、水资源保护好、水生态修复好的水更清目标;实现森林覆盖率、空气优良率、土壤清洁率提升的岸更绿目标;实现项目、企业、园区全面高质量的产业优目标。

在沿江1公里范围内做到“五个达标”,建成1公里生态修复样板区;在沿江5公里范围内做到“五个一律”,建成5公里产城一体示范区;在沿江15公里范围内做到“五个合规”,建成15公里城乡融合先行区。

2020年后,巩固提升阶段性成果,进一步提高环境治理水平,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长江干流马鞍山段及水阳江下游、滁河、裕溪河水环境和水生态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功能全面增强,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基本建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马鞍山)经济带成为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建设的马鞍山样板。

2.重要举措

坚持把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出发,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部署,重点开展“七大行动”,加快推进长江(马鞍山)经济带绿化美化生态化。

——开展“禁新建”行动。通过划定三道防线,建立严格的管控体系,做到禁得彻底、把住新建项目,控得严格、把住重化项目,管得到位、把住污染项目,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开展“减存量”行动。以壮士断腕、刮骨疗伤的决心,积极稳妥腾退化解旧动能,破除无效供给,坚决做到整治“散乱污”企业不手软、淘汰落后过剩产能不手软、控制超标排放不手软,使污染物排放大幅降下来,为培育发展新兴动能创造条件、腾出空间。

——开展“关污源”行动。推进生态防控网络构建,统筹城市农村,实行全区域治理;统筹水上岸上,实行全河段截污;统筹上游下游,实行全过程管控。

——开展“进园区”行动。以开发园区为重要平台和载体,优化空间布局,推动企业集聚、园区优化、产业升级,提升产业集中度和“含绿量”。

——开展“纳统管”行动。加强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规范环保设备,建立统一的环保监管系统网络,解决好“污而不收”“收而不治”“治而不尽”等问题。

——开展“强机制”行动。树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强化资金统筹、政策统筹、工作统筹,积极推动协同合作,推进规划编制、交通建设、环境保护、市场机制等方面协同一体,将长江(马鞍山)经济带打造成为有机融合的高效经济体。

3.保障措施

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主动作为,坚决担负起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政治责任,把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马鞍山)经济带作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一号工程”,按照政策精准化、措施精细化、协调机制化的要求,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片区功能布局

生态功能区是维护地区生态安全的重点区域、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示范区,按照片区发展方向可分为江心生态片区、江东石臼湖生态片区、江西山林生态片区。

1.江心生态片区

江心生态片区位于长江干流马鞍山段周边乡镇、街道(地区),包括花山区的小黄洲、雨山区的采石街道、当涂县的江心乡、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的陈桥洲以及沿长江干流1公里区域。具体发展指引如下:

——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保护岸线生态环境。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和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加大对长江干流等主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力度,确保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确保在充分发挥岸线资源利用价值的同时,保护岸线生态环境。

——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打造生态旅游线路。健全统筹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广泛开展生态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饭店、节约型示范零售企业、节能低碳家庭等创建活动,创造良好的生态社会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当地生态环境,谋划一批精品旅游线路,打造重点生态旅游示范区,实现“点线面”全域覆盖的生态旅游格局。

——健全责任管理制度,保护风景名胜区资源。建立健全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制度,完善保护措施,重点对区域内采石风景名胜区采石矶片区的资源进行调查、鉴定,建立档案,落实保护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绿化造林、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水体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和环境污染防治等工作,保护景区生态环境。

2.江东石臼湖生态片区

石臼湖生态片区位于中心城区东南部,包括当涂县的湖阳镇。具体发展指引如下:

——聚焦地域特色,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优先保护石臼湖生态湿地及环湖生态空间,以大湖风光为基础,展示“石臼渔歌”地域特色风貌,结合当地渔业发展生态旅游,打造以现代休闲文化为内涵的特色地区。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改善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全体人民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着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增收途径,保障居民共享生态建设成果。

3.江西山林生态片区

江西山林生态片区位于中心城区西部山林地区,包括含山县的昭关镇,和县的善厚镇、香泉镇。具体发展指引如下:

——严格遵守生态红线,加强资源保护力度。按照国家要求严格遵守生态红线,保护好生态功能区,积极争取优化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控制性指标。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根据新增外来人口科学确定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加快生态园区建设,发展生态休闲农业。明确各园区产业定位,全面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循环化改造。依托“互联网+”、“生态+”、“旅游+”农业发展理念,实现农旅融合发展。发展观光、休闲、旅游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形态。深度开发农业资源潜力,调整农业结构,改善农业环境,增加农民收入。

八、禁止开发区

(一)区域概况

1.空间分布

全市共有禁止开发区域37个,其中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4个,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2处,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3处,国家和省级重要湿地2个,地质公园1个,重要饮用水源地4个(附图17)。

2.基本特征

禁止开发区生态重要性和生态脆弱性极高,生物多样性丰富,提供的生态产品极度重要,是保护区域生态环境、维系城乡居民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载体,具有较强的自然、文化遗产传承性和自然、人文景观观赏性,具有重要的饮用水储蓄功能,直接影响全市人民的饮用水安全。

(二)功能定位和分类管制

1.功能定位

城市生态涵养、永续发展和体现代际公平、维护生态安全的战略区域;优势自然文化资源的集中展示区;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保障饮用水水资源安全、保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核心区域和关键区域。

2.分类管制

禁止开发区域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自然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实现污染物“零排放”,提高环境质量。该区域的发展方向以保护生态环境、水源安全、自然遗产为主,要充分发挥区域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态屏障作用。

各类禁止开发区域要根据自身特点和主次功能,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按照严格的分类保护策略和管制要求,明确在区内允许存在的人为活动、工程设施以及相应的限定条件。

——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要以保护区内资源环境的自然性和拯救珍稀濒危生物资源为主要任务,根据不同类型资源保护区的特点,依法实行分类管制;所有保护区内严禁滥捕滥挖。实行分区管制,划定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核心区,严禁任何生产建设活动;缓冲区,除必要的科学实验活动外,严禁其他任何生产建设活动;实验区,除必要的科学实验、教学实习、参考观察和符合自然保护区规划的旅游、种植业,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外,严禁其他生产建设活动。人口迁移方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安徽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采取先核心区后缓冲区、实验区的顺序,逐步转移人口。

——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安徽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规定》、《马鞍山市文物保护办法》等进行保护。重点保护遗产在艺术、历史、社会和科学等方面的特殊价值,最大限度维护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按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进行管理。实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和严格保护,严格控制人工景观建设,减少人为包装。在严格保护下,适度进行生态旅游开发,景区内的服务设施和建设项目与景观相协调,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开发房地产项目以及影响景区环境的生产性企业;禁止在核心景区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成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禁止在风景名胜区以及外围保护地带内建设破坏视线走廊和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

——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安徽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进行管理。除必要的保护设施和附属设施外,禁止从事与资源保护无关的任何生产建设活动;在森林公园内以及可能对森林公园造成影响的周边地区,禁止采石、取土等建设活动。不得随意占用、征用、征收和转让林地。园区建设以不破坏自然景观为准则,封山育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林地质量,确保植物培育和生物多样性,并形成有利于水源涵养的植被结构。禁止种植掠夺水土资源、破坏土壤结构的劣质树种。适度发展森林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生态产业。按照园区总体规划,适当进行道路、防火通道、科普教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建设。做好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国家和省级重要湿地。按照《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安徽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根据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坚决杜绝随意侵占湿地和改变湿地属性的行为发生,严格禁止围垦、采挖、堤岸工程、景点建设、餐饮宾馆建设方式侵占湿地。

——地质公园。按照《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工作指南》和《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要严格保护地质地貌的完整性和稀缺性,遵循“不改变原状、系统保护、特色保护、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保护并重”原则,保持遗迹的历史性、原真性和完整性。在保护的前提下,可适度进行旅游和科学研究活动,允许存在适量科学研究和旅游设施,发挥地质公园的科学教育功能。完善地质公园管理体制,明确地质遗迹和地质公园权属,加强对地质遗迹及相关的森林、文物等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禁止在地质公园和可能对地质公园造成影响的周边地区进行采石、取土、开矿、放牧、砍伐以及其他对保护对象有损害的活动。未经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地质公园范围内采集标本和化石。

——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马鞍山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暂行规定》等进行管理。严格保证饮用水安全,严厉打击污染饮用水水源、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设施的行为,除供水管网等必要基础设施的建设外,禁止一切对饮用水水源地产生破坏的开发活动。

九、各县(区)主体功能区规划

(一)当涂县

1.区域概况

当涂县国土面积970平方公里,2017年末户籍总人口47.8万人,分别占全市的23.96%和20.84%。姑孰镇、太白镇、年陡镇、黄池镇与石桥镇等5个乡镇为新型城镇与产业集聚重点开发区,乌溪镇、护河镇、塘南镇和大陇镇等4个乡镇为农业生产供给区,湖阳镇、江心乡2个乡镇为生态功能区。

2.规划定位

国家重点开发区、长三角地区和皖江城市带高端装备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基地、芜马组群生态文化休闲基地、全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宜居宜业宜游的滨江园林城市。

3.发展重点

——推动互动衔接、有机交融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当涂县作为马鞍山南向发展极,起到链接芜马城市组群,融入长三角城市群的作用。在县域内围绕南北向城市发展轴与东西向旅游发展带,建设“城市发展、高效农业与生态涵养、休闲度假”为主题的功能区,积极承接长三角地区制造业,推进园区与镇区一体化发展。

——坚持智造强县,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以奥克斯空调为龙头的智能家电产业集群、以利洁时桂龙药业为龙头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以顺丰速运为龙头的智慧物流等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通过招商引资、招大引强、招才引智,招引一批高端企业,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加快产业配套,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扎实推进“三重一创”建设。推动冶金压延、机械加工等传统产业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

——发展生态文化休闲旅游业。利用当涂县丰富的自然风光资源与历史人文资源,围绕当涂县四大生态园区,打造东西向旅游发展带。依托太白岛和石臼湖等生态自然资源,发展高品质生态旅游业;以李白文化为主线,特色旅游产品为吸引,涵养生态与保持生物多样性为基本,打造长三角重要旅游目的地。

——打造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以率先建设现代化农业园区为建设重点,充分发挥自然条件优势,构建环石臼湖生态农业与优质渔业发展带,塑造高效农业与生态涵养区。利用自然河网与毗邻城市消费群体的优势区位,积极促进产业融合,培育壮大现代化种植、体验式采摘、农家乐休闲、蔬果定制与配送、净菜加工等现代农、旅融合发展新业态。

——多元协作的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重点保护长江当涂段、姑溪河、双潭湖、石臼湖、大公圩等水系以及青山围屏重要生态资源,积极构建多元协作的机制,形成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环境。

4.保护重点

一是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用途和质量,保障农业产品的供应。二是实施圩区环境综合整治。科学施用农药化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增加圩区内外水体交换,提升水体自净能力。三是湿地与水源地保护,重点保护石臼湖国家级重要湿地,严格禁止侵占湿地的开发活动,在重点区域适度退圩还湖,扩大湿地和水面面积。保护水源地,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在水源地保护区和上游地区严禁畜禽养殖污染。四是沿长江河段保护,积极恢复沿长江湿地生态环境,严格控制工业、生活污水排放。五是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管控。重点保护采石风景名胜区青山片区景观与自然环境资源,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对资源保护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二)含山县

1.区域概况

含山县国土面积1028平方公里,2017年末户籍总人口44.72万人,分别占全市的25.39%和19.50%。环峰镇和清溪镇2个乡镇为新型城镇与产业集聚重点开发区,陶厂镇、铜闸镇、仙踪镇、运漕镇和林头镇等5个乡镇为农业生产供给区,昭关镇为生态功能区。

2.规划定位

长三角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宁合芜大都市连绵区生态客厅、皖江示范区绿色产业基地、马鞍山西翼综合副城。

3.发展重点

——加强文旅兴县战略。不断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现县域景区化、景区全域化,培养旅游为重要支柱产业,努力将含山县打造成长三角知名生态旅游城市。彰显以凌家滩遗址、昭关古隘、运漕镇等为代表的历史人文资源,以太湖山国家森林公园、褒禅风景区、大渔滩湿地等为代表的自然生态旅游资源,打造文化品牌。大力发展乡村特色,延伸旅游产业链;完善基础设施,打造精品路线,推进智慧旅游。

——大力实施生态优化战略,建设生态屏障。按照高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修复,突出气、水、土壤环境整治。以褒禅山、太湖山、大渔滩等自然条件优异的连绵地区为重点,坚持科学规划、系统管理、严格执行的办法,围绕生态区域建设的主题,打造宁合芜大都市连绵区西北生态屏障。

——探索具有含山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立足经济“新常态”大背景,紧扣发展主题,聚焦工业发展,以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为重点,把存量做优、增量做大,引导工业绿色发展,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探索一条具有含山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打造以环峰—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清溪组团为核心,以运漕、林头、仙踪、清溪为二级城镇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框架,按照组团发展、产城一体的思路,加快推进含山城乡协同发展。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大“三农”投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深化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城一体化发展,让城乡群众共创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努力构建现代城市和农村谐共融、协调发展的新型城乡形态。

——推行魅力引领战略。按照《安徽省空间规划(2017-2035年)》的要求,以魅力特色示范点建设为引领,通过规划引导、建设魅力特色示范点为抓手,通过规划引导、建设示范、精心培育、联动塑造,形成诗情画意的城乡新空间,带动更多创新实践。结合凌家滩文化遗址,发挥其长江下游巢湖流域发现面积最大、保存完整的新石器时代聚落遗址的特点,创建“凌家滩‘新石器时代文化’魅力示范点”。

4.保护重点

一是建设连续山林生态屏障。重点保护含山县褒禅山、太湖山和大渔滩等自然条件优异的连绵地区,打造宁合芜大都市连绵区西北生态屏障;二是水资源保护与水资源有效配置。保护马鞍山水库水源地,推进河库水系综合整治工作;三是太湖山国家森林公园与褒禅山省级地质公园保护,严厉查处石料矿偷采与乱砍滥伐,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和矿区生态恢复,增加森林覆盖率,保护生态多样性,增强屏障功能。四是大渔滩湿地及全县其他湿地保护性开发,严格禁止侵占湿地的开发活动,在重点区域适度退圩还湖,扩大湿地和水面面积。

(三)和县

1.区域概况

和县国土面积1319平方公里,2017年末户籍总人口54.28万人,分别占全市的32.58%和23.66%。历阳镇、乌江镇、白桥镇、姥桥镇(除陈桥洲)以及石杨镇等5个乡镇为新型城镇与产业集聚重点开发区,功桥镇和西埠镇2个乡镇为农业生产供给区,陈桥洲、善厚镇、和香泉镇为生态功能区。

2.规划定位

皖江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聚区;长三角区域的承接产业转移基地;省级江海联运重要枢纽与物流基地;优异的历史文化旅游休闲目的地;华东地区重要的蔬菜基地;马鞍山市主城副中心;马鞍山市西北生态屏障;现代宜居的滨江生态旅游城市。

3.发展重点

——建设现代化临港产业园。重点建设马鞍山郑蒲港新区,将其打造为现代临港物流区、现代临港工业区和产城一体主城区。依托深水港优势,大力发展综合物流、保税物流,努力成为中部江海联运枢纽和生产服务中心、长三角经济圈重要的物流节点,成为国家级物流进出口基地。瞄准大运量制造业的大项目、大企业,注重引进与之相关的大型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打造临港工业制造基地。实现产城一体,形成与南京、芜湖以及对岸马鞍山建成区功能相呼应的生态、宜居、富裕、文明的地区。

——建设系统协调的城乡规划体系。建设系统协调的三级城镇体系,城市集中建设区(县城和郑蒲港新区)—重点镇—一般镇,其中县城(历阳镇)和郑蒲港新区(姥桥镇)作为县域城镇体系的集中建设区。积极建设郑蒲港新区,对标马鞍山市区建设,高水平、大手笔、快节奏推进郑蒲港新区建设。坚持科学规划、快速征迁,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编制新区发展规划,积极发挥其城镇发展双核之一的作用。

——积极推动新型工业化转型发展。强化安徽和县经济开发区、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和马鞍山综合保税区的整体发展,着力营造差异化的工业发展道路,注重龙头产业的培育,强调产业链的构建,通过产业体系的强化与构建,形成和县跨越式发展的主要动力。

——建成现代农业示范区。以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发展现代农业、生态农业、特色农业,提高农产品加工与农业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重点围绕和县示范区开展建设工作,以点带面示范全县的农业现代化发展。

——大力推进生态文化旅游。有效开发鸡笼山国家森林公园与和县猿人遗址两大保护区,香泉风景区、霸王祠风景区、陋室风景区和天门山风景区四大景区,利用鸡笼山国家森林景观、霸王历史文化景观和山野自然风光,深入挖掘和县地域特色、人文资源和渔樵农事内涵。积极开发旅游人文资源禀赋,将一批有代表性的历史人物与历史建筑有机结合,以文化旅游的形式呈现。坚持以“香泉风景名胜区开发为重点,两点互动,五区联手,两线延伸”旅游开发布局策略,大力发展文旅休闲产业。

——全面构建县域生态网络。联合含山、马鞍山、南京,打造鸡笼山、如方山、长江等生态走廊,做好重大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廊道生态防护,保障县域生态安全。融入现代休闲、文化、体育等要素,挖掘生态价值、继承优秀文化、提升配套支撑。

4.保护重点

一是加强半月湖、鸡笼山国家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区分区保护管理,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增加森林覆盖率,保护生态多样性,增强和县作为马鞍山市的生态屏障功能;二是长江沿线生态保护。既要严格控制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逐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又要对沿长江生态环境进行有效保护;三是加强城乡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在水源地保护区和上游地区严禁畜禽养殖污染。

(四)市辖区

1.区域概况

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三个市辖区国土面积732平方公里,2017年总户籍人口82.59万人,分别占全市的18.08%和36.00%。市辖区中,沙塘路街道、解放路街道、湖东路街道、桃源路街道、江东街道、塘西街道、平湖街道、雨山街道和安民街道等9个街道为核心优化重点开发区,采石街道和小黄洲地区为生态功能区,其他11个乡镇、街道(开发园区)为新型城镇与产业集聚重点开发区。

2.规划定位

马鞍山市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全国重要的精品钢铁基地,长三角新兴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文化旅游基地,皖江地区港口物流中心和创新创业中心,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3.发展重点

——加快产业升级,淘汰粗放型产业,加快建设优质产业园区,坚持产业多元策略。着力推进多元创新的新型工业化道路,逐步淘汰传统资源消耗性产业,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步伐,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现代医药、健康食品、现代化工、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推进金融商务、商贸物流、科技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优化完善文化旅游、娱乐休闲、健康医疗等生活性服务业,推动多元产业体系建设。强化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建设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

——积极推行低碳绿色生态发展,传承保护历史文脉。坚持发展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同步,加强环境保护与环境修复力度,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生产生活方式和建设模式。加强对历史文化和民风民俗的挖掘与保护,传承优秀文化,提升城镇软实力。

——建设一批生产性服务业产业园。依托马鞍山大学城、马鞍山软件园等创新平台,以二三产业联动为核心,培育创新经济,提升区域物流职能,将马鞍山打造成为合芜宁重要的创新载体和服务平台。重点支持马鞍山软件园区发展智能制造产业,推进马鞍山软件园二期建设智能制造园区,打造花山区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区和智能制造创新平台。

——创建现代化交通网络体系。构建与城市用地布局相协调,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多方式顺畅衔接、现代化、一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构建方格网道路格局,畅通骨干道路的衔接,贯彻落实“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坚持交通引领空间发展,塑造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倡导TOD的开发模式;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预留城市轨道和快速公交系统。加强客运枢纽建设,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倡导绿色交通,塑造以人为本的交通环境。合理分配道路资源,积极鼓励步行、非机动车,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及电动汽车。统筹制定规划,合理布局充电设施,落实配建要求。

4.保护重点

一是加大保护对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注重对水源地的水质保护。在水源地保护区及上游地区,严禁大规模开发建设,降低工农业活动等影响,保障马鞍山市饮水安全。二是加强城市江(河)道保护。减少城区对长江水环境的污染,保护并扩大江(河)道沿岸保护面积。三是加强城市绿地保护。通过道路绿化和城市公园建设,保护并加大城市绿地面积。四是加强保护采石风景名胜区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生态资源。严格禁止开山、采石、采砂、开矿等破坏生态景观与地形地貌的活动,加快地区生态文明建设。

(五)开发区(保税区)

1.区域概况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鞍山综合保税区、安徽含山经济开发区、安徽和县经济开发区、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安徽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安徽马鞍山博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蒲港新区现代产业园区、马鞍山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均为新型城镇与产业集聚重点开发区。

2.规划定位

全市产业转型发展的排头兵,新型工业化发展的主引擎,长三角地区产业承接创新示范区,具有全国竞争力的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

3.发展重点

——开展制造业升级行动。坚持工业强市不动摇,坚持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中国制造2025》和《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为依据,以提高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巩固工业倍增行动计划成果,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集中各方力量强攻工业,大力推进制造业升级,到2020年,力争实现“迈上两个台阶、实现六个提升”。

——加快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强对传统资源消耗性产业向资源集约型升级,积极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传统产业结构优化、技术创新、品牌提升,推动管理咨询、研发设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重点承接发展建筑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智能终端制造、新能源汽车和食品加工等产业,坚持产城融合发展理念,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努力将马鞍山建成现代化滨江产业新城。

——建设长三角地区产业承接创新示范区。承接长三角核心城市外溢功能,发展电子信息、智能装备制造、绿色节能环保和现代服务业,强化先进制造、创新创业等协作性功能建设,强化配套产业链的完善性。

4.保护重点

一是改变产业消耗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进节能降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倡导低碳绿色发展。二是削减工业排污量。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力度,逐步修复河道生态环境。加强工业废气治理,全力推进电力、钢铁、水泥行业脱硫、脱硝和除尘工程建设。加强工业重点污染源监控能力建设,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加大空气污染物监测力度。加强水污染治理,推进开发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加快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满足入园工业企业排污需要。

十、绩效考核评价

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并有利于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对各地区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的评价,增加开发强度、耕地保有量、环境质量、社会保障覆盖面等评价指标。把主体功能区的绩效评价纳入对部门和地方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重点考核推进主体功能区的组织领导、配套措施、工作分工、主要工作和完成目标情况。建立以县(市、区)考核各乡镇(街道)为主体的绩效评价体系,按照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有效引导各地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一)核心优化重点开发区

实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先的绩效评价,强化对经济结构、资源消耗、环境保护、自主创新、区域协调、公众满意度以及外来人口公共服务覆盖面等指标的评价,弱化对经济增长速度、招商引资等指标的评价。

(二)新型城镇与产业集聚重点开发区

实行城镇化和工业化水平优先的绩效评价,综合评价地区经济增长、吸纳人口、质量效益、产业结构、资源消耗、环境保护以及公共服务覆盖面等,弱化对投资增长速度等的评价。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非农产业就业比重、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主要污染物排放目标完成情况、“三废”处理率、水功能区达标率、用水总量、大气和水体质量、吸纳外来人口规模等指标。

(三)农业生产供给区

实行农业发展优先的绩效评价,强化对农产品保障能力的评价,弱化对城镇化和工业化相关经济指标的评价,主要考核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民收入、农村居民社会保险参保率等指标,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招商引资、财政收入、城镇化和工业化等指标。

(四)生态功能区

实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强化对提供生态产品能力的评价,弱化对城镇化和工业化等相关经济指标的评价,主要考核大气和水体质量、水土流失治理率、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生物多样性等指标,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招商引资、财政收入、农产品生产、城镇化工业化等指标。

(五)禁止开发区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按照保护对象确定评价内容,强化对自然文化资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情况的评价。主要考核依法管理情况、污染物“零排放”情况、保护对象完好程度以及保护目标实现情况等内容,不考核旅游收入等经济指标。

十一、政策保障

积极争取并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主体功能区的各项政策。根据马鞍山实际和政策空间,积极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探索制定和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体系,制定适合马鞍山全市主体功能区发展要求、具有较强操作性的相关政策和制度。

(一)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生态补偿政策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实施生态发展战略,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建立与主体功能区定位相结合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农业生产供给区和生态功能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完善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限制开发区域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服务和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能力。建立全市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指标体系、设施配套标准和各功能区推进计划,按照现行的支付主体和责任,结合自身财力的增长变化,统筹落实资金。

——完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科学设置生态指标考核体系,探索建立地区间横向援助机制,重点对农业生产供给区与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特别是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补偿支持。加大生态补偿投入力度,提高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现阶段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过程中的主导地位,逐步加大财政补助资金的投入力度。

(二)优化投资方向和管理制度

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强化投资产业人口政策支撑的意见》要求,围绕推进马鞍山市主体功能区建设这一战略任务,分类调控,突出重点,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资源要素按照主体功能区优化配置。

——建立符合主体功能区要求的投资管理制度。根据项目类别实行差别化管理,对各主体功能区中国家及省、市鼓励类以外的投资项目实行更加严格的投资管理,禁止限制类的新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对鼓励类的投资项目应简化报批程序和手续。

——优化调整政府投资方向。政府投资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民生改善和生态环境保护,按照区域功能定位要求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在新型城镇与产业集聚重点开发区,重点支持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发展载体,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等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农业生产供给区与生态功能区,主要支持农田水利、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业面源污染、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等建设以及与主体功能相适宜的产业建设。在禁止开发区,重点支持保护区基本设施维护和生态移民等。

——鼓励外资和民间资本调整投资方向。鼓励以主体功能区内相关企业为主体,设立风险池,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进行投资的民间投资行为提供必要担保。在新型城镇与产业集聚重点开发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重点引导其进入工业园区建设、现代产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领域。在农业生产供给区与生态功能区,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公共社会事业、生态产业发展、农业现代化建设等方面。按照各区主体功能定位引导商业银行投资,鼓励向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项目提供贷款。

——创新投资模式。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及政府投资领域项目。引入DBFO、PPP、TOT等模式,拓宽农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渠道。对投资农业的项目,采取有效办法,科学管理,责任到人,适当体现利益倾斜,提高农业基础设施的使用效率。

(三)制定差别化产业政策

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强化投资产业人口政策支撑的意见》要求,实行符合马鞍山市主体功能区发展定位的产业政策。

——编制《马鞍山市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建立健全差别化的产业准入门槛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鼓励、限制和禁止的产业。根据功能定位编制专项规划、布局重大项目,重大工业项目原则上应优先布局在重点开发区域。在新型城镇与产业集聚重点开发区内,商贸金融、高端制造、科技服务等附加值高、知识密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业为鼓励类,环境影响较大、土地利用效率低的产业为限制类,涉及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列为禁止类。在农业生产供给区与生态功能区内,现代农业、生态旅游等项目为鼓励类,对环境和农业生产有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产业为限制类,对空气、水资源等生态环境有较大污染和消耗的产业为禁止类。

——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按照产业发展引导目录,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项目实行不同的占地、耗能、耗水、资源回收率、资源综合利用率、工艺装备、“三废”排放和生态保护等强制性标准。

——建立市场退出与淘汰机制,对农业生产供给区与生态功能区内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现有产业,通过设备折旧补贴、设备贷款担保、迁移补贴等手段,促进跨区域转移或退出。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的长效机制。

(四)实施差别化土地利用管理政策

——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根据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科学确定各类用地规模。确保耕地、林地数量和质量,保障设施农业用地,严格控制工业用地增加,适度增加城市居住用地,逐步减少农村居住用地,合理控制交通用地增长。适当扩大重点开发区域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农业生产供给区建设用地规模,严禁生态功能区改变生态用途的土地供应。

——在核心优化重点开发区,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积极挖潜盘活存量,建立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以市场价格为参考,适时调整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在新型城镇与产业集聚重点开发区,适当扩大建设用地供应规模,优先保障基础设施、重点民生和重点产业项目用地。强化土地用途管理,引导工业进园区集聚,优先安排自主创新能力强、易于形成产业链的项目用地。

——在农业生产供给区与生态功能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重点保障村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执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理,严禁改变生态用地用途,严禁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土地的开发建设。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将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并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证书上标注,严禁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的用途和位置,加大生态用地比重,适度增加城市居住用地,逐步减少农村居住用地。

——探索实行城乡之间用地增减挂钩的政策,城镇建设用地的增加要与本地区农村建设用地的减少相挂钩。探索实行城乡之间人地挂钩的政策,城镇建设用地的增加要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定居的规模挂钩。探索实行地区之间人地挂钩的政策,城市化地区建设用地的增加规模要与吸纳外来人口定居的规模挂钩。

——分类安排用地计划,优化土地供应结构,用好用活用地政策,创新企业用地模式,鼓励企业利用存量土地开展技术改造、转型升级。

(五)完善农业政策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强农惠农各项政策。重点向农业生产供给区倾斜,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稳定增长,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健全农业补贴制度,特别要支持增粮增收,落实并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做好对农民种粮补贴工作。支持农产品主产区依托本地资源优势发展适宜的产业。

——完善耕地质量保护制度。健全耕地质量监管体系,规范农业用地流转程序,支持现代农业和现代林业产业化、规范化、一体化发展。

——健全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形成有利于保护耕地、林地、湿地、森林等自然资源,以及农业、林业物种资源的激励机制。

(六)优化人口落户政策

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强化投资产业人口政策支撑的意见》要求,基于马鞍山自身特点,根据各主体功能区的人口发展现状和人口承载空间,制定差别化的人口迁移政策,实现人口合理分布和人力资源有效配置。

——在核心优化重点开发区,适度提高落户门槛,吸纳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落户,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流动人口实现本地化,并引导区域内人口均衡分布。

——在新型城镇与产业集聚重点开发区,增强人口集聚和吸纳能力,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把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新增指标、基建投资安排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降低迁入人口居住和就业成本,落实城镇人口统一的就业、子女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

——在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域。实施严格的落户制度,因地制宜引导人口逐步自愿平稳有序转移,重点在生态红线区、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实施生态移民和避险搬迁。切实加强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劳动力跨区域转移就业的能力,鼓励人口向省外以及省内重点开发区域转移。

——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鼓励城市化地区将流动人口纳入居住地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人口、住房保障体系,切实保障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享有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同等的权益。

(七)实施差别化环境管理政策

——在核心优化重点开发区,按照严控污染、优化发展的原则,加强城市环境质量管理和污染治理力度,实行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逐步增加实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类型,推行环保负面清单制度。

——在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发展集聚区,结合环境容量,提出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较大幅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新建项目和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管理,加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扩大覆盖范围。

——在农业生产供给区与生态功能区,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监管,严格执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通过治理、限制或关闭污染物排放企业等措施,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和环境质量状况达标。

——在禁止开发区,进一步优化保护区管理体制机制,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关闭或迁出所有污染物排放企业,确保污染物“零排放”。

——严格环境准入标准。参照国内先进经验,根据区域环境容量构建各主体功能区环境准入标准。核心优化区、新型城镇与产业集聚重点开发区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标准,并逐步提高产业准入环境标准,农业生产供给区与生态功能区要按照保护和恢复地力的要求设置产业准入环境标准,禁止开发区要按照强制保护原则设置产业准入环境标准。

——制定分区域差别化的排污许可制度。积极推进排污权制度改革和市场交易试点,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进行排污权交易,鼓励新建项目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排污权。核心优化重点开发区、新型城镇与产业集聚重点开发区在总量控制基础上,有计划发放排污许可证,合理分配污染物排放总量,农业生产供给区与生态功能区从严控制排污许可证发放,适度上调排污权价格,禁止开发区不得发放排污许可证。

十二、规划实施

(一)构建“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体系

充分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协调市县级空间规划。各类空间规划以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为衔接基础平台,划定管制分区和城市开发边界、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确保各类重点任务和项目落地。协调各部门规划立项、规划编制、规划审查及实施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借助信息化的新手段、新方法,制订一套部门间协调消除“多规”矛盾的原则和方法。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空间规划为基础,对现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保规划以及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进行必要的调整完善,实现“多规合一”。

(二)构建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

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成果,加强地域性的国土空间开发动态监测管理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对本地区的国土空间变化情况进行及时跟踪分析。针对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状况,构建数据共享、实时高效、管控有力、多方协同的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

(三)明确市直有关部门职责

根据国家、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和本规划确定的原则。市级各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应根据本规划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研究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共同做好规划实施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编制跨市级行政区的区域规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适应我市实际情况并符合主体功能区要求的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

——监察部门。结合本规划要求,将适应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相关内容纳入到科学发展观绩效考核体系中,并把结果作为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奖励惩戒干部的重要依据。负责主体功能区域人才政策选择研究。

——经信部门。负责制定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工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政策,落实有关主体功能区的工业化和信息化政策。
    ——
科技部门。负责研究提出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科技规划和政策,建立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区域创新体系。

——财政部门。负责按照国家、省以及本规划明确的有关财政政策方向和原则改革财政体制;负责制定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财政政策,研究实施主体功能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土地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落实到地块和农户;组织开展 “多规合一”规划编制;负责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期评估和修订。

——住建规划部门。按照本规划要求,编制或修改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市城乡建设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按审批权限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负责制定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规划和政策。

——水利部门。负责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制定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及管理的相关政策。

——农林部门。编制全市农业功能区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农业政策;负责组织编制森林公园的规划及相关自然保护区的规划。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规划;负责落实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环境政策;牵头研究制定并实施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的具体方案。协调、监督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重要水体等的环境保护工作。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勘界、管控、监管和评价工作;配合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多规合一”规划编制。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出引导人口转移的政策。

——其他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规划,组织修订能源、交通、防震减灾等专项规划和主要城镇的相关规划。

(四)明确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职责

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本规划提出的各功能区域功能定位、主要任务和政策导向,制定落实方案,切实组织规划实施。遵循国家、本省和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各项要求,完善规划编制、项目审批、土地管理、人口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制度。要合理把握开发时序,区分近期、中期和远期,实施有序发展。

根据本县(区)的主体功能定位和空间发展规划,编制实施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和镇(乡)规划。

根据本规划对本县(区)的主体功能定位,规范开发时序,把握开发强度,审核上报有关开发项目。

(五)明确乡镇级人民政府职责

乡镇(街道)政府负责执行和完成县级政府分解的各相关任务,接受上级政府对本乡镇主体功能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具体执行和落实各项相关政策。

附件1

马鞍山市禁止开发区域名录

一、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1处)

自然保护区名称

级别

面积

(平方公里)

所属县

(市、区)

主要保护对象

安徽当涂石臼湖省级自然保护区

省级

106.67

当涂县

湿地生态系统及珍稀水鸟资源

二、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4处)

级别

类别

序号

名称

时代

位置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古墓葬

1

朱然家族墓地

东吴

雨山区朱然路3号

2

李白墓

唐代

当涂县太白镇太白行政村谷家自然村西

古遗址

3

含山凌家滩遗址

新石器

含山县铜闸镇长岗村凌家滩自然村

4

和县猿人遗址

旧石器

和县善厚镇陶店汪家山北坡

古建筑

5

太白楼

清代

采石风景区内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古墓葬

1

宋山东吴墓

东吴

雨山区佳山乡宋山村宋山窑厂

2

林散之墓

现代

采石风景区林散之艺术馆内

3

青山晋墓群

六朝

护河镇桃花行政村小坝自然村北侧

4

青山六朝墓群

六朝

当涂县太白镇太白行政村谷家自然村青山西麓

古遗址

5

烟墩山遗址

新石器-西周

雨山区佳山乡平山行政村烟墩山自然村南侧50米

6

琉璃瓦遗址

明代

当涂县护河镇园艺行政村吴马自然村

7

大城墩

石器、商周、隋唐

含山县仙踪柴庄村南约300米

古桥

8

叶家桥

明代

博望区新市镇叶家桥行政村朱盖自然村丹阳河上

9

江淮桥

明代

含山县仙踪镇东边

古建筑

10

黄山塔

宋代

当涂县姑孰镇黄山居委会黄山之巅

11

金柱塔

明代

当涂县姑孰镇宝塔行政村北侧,姑溪河流入长江南岸的堤埂上

12

霸王祠

唐代

和县乌江镇凤凰山(原乌江中学)

13

陋室

唐代

和县城中

14

镇淮楼

宋代

和县城中

15

万寿塔

宋代

和县历阳镇高庄行政村

16

昭关伍相祠

共和国时期

含山县城以北7.5公里昭关街以南50米处

17

薛氏作坊

清、民国

含山县运漕镇漕川社区幸福街14号(薛瑞丰砻坊)

18

佘氏祠堂

清代

含山县运漕镇漕川社区上大街43号

其他古迹

19

华阳洞

宋明

含山县环峰镇褒山行政村华阳寺自然村以北200米处

三、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2处)

风景名胜区名称

级别

面积

(平方公里)

所属县(市、区)

采石风景名胜区

国家级

64.85

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当涂县

天门山风景区

省级

9.00

和县

四、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3处)

森林公园名称

级别

面积

(平方公里)

所属县(市、区)

鸡笼山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级

45.00

和县

太湖山国家森林公园

国家级

17.9857

含山县

太白省级森林公园

省级

18.14

当涂县

五、国家重要湿地(2处)

湿地名称

级别

面积

(平方公里)

所属县(市、区)

石臼湖湿地

国家级

195

当涂县

大渔滩湿地

省级

4.663

含山县

六、地质公园(1处)

地质公园名称

级别

面积

(平方公里)

所属县(市)、区

褒禅山省级地质公园

省级

135.79

含山县

七、水源保护区(四处)

名称

级别

马鞍山市慈湖水厂水源地

市级

马鞍山市采石水厂水源地

市级

马鞍山市含山县东山水库水源地

县级

马鞍山市和县含山长江水源地

县级

马鞍山市当涂县二水厂水源地

县级

附件2

马鞍山市主体功能区规划附图

图1  马鞍山市行政区划图

图2  马鞍山市经济发展水平评价图

图3  马鞍山市人均可利用水资源评价图

图4  马鞍山市国土开发强度图

图5  马鞍山市可利用土地资源评价图

图6  马鞍山市新型城镇化与工业化战略格局图

图7  马鞍山市现代农业战略格局图

图8  马鞍山市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图

图9  马鞍山市开发区(保税区)分布图

图10 马鞍山市主体功能区区划图

图11 马鞍山市核心优化重点开发区分布图

图12 马鞍山市新型城镇与产业集聚重点开发区分布图

图13 马鞍山市农业生产供给区分布图

图14 马鞍山市生态功能区分布图

图15 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马鞍山)经济带示意图

图16 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马鞍山)经济带范围图

图17 马鞍山市禁止开发区分布示意图

文本下载:图1++马鞍山市行政区划图.jpg [23.5 MB]

文本下载:图2++马鞍山市经济发展水平评价图.jpg [16.7 MB]

文本下载:图3++马鞍山市人均可利用水资源评价图.jpg [15.7 MB]

文本下载:图4++马鞍山市国土开发强度图.jpg [16.0 MB]

文本下载:图5++马鞍山市可利用土地资源评价图.jpg [17.2 MB]

文本下载:图6++马鞍山市新型城镇化与工业化战略格局图.jpg [14.8 MB]

文本下载:图7++马鞍山市现代农业战略格局图.jpg [18.4 MB]

文本下载:图8++马鞍山市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图.jpg [15.0 MB]

文本下载:图9++马鞍山市开发区(保税区)分布图.jpg [16.3 MB]

文本下载:图10+马鞍山市主体功能区区划图.jpg [17.1 MB]

文本下载:图11+马鞍山市核心优化重点开发区分布图.jpg [15.2 MB]

文本下载:图12+马鞍山市新型城镇与产业集聚重点开发区分布图.jpg [17.1 MB]

文本下载:图13+马鞍山市农业生产供给区分布图.jpg [16.8 MB]

文本下载:图14+马鞍山市生态功能区分布图.jpg [15.8 MB]

文本下载:图15+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马鞍山)经济带示意图.jpg [14.5 MB]

文本下载:图16+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马鞍山)经济带范围图.jpg [9.1 MB]

文本下载:图17+马鞍山市禁止开发区分布示意图.jpg [18.1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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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