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通知
马政〔2019〕6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马鞍山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8-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3日
马鞍山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
(2018-2025年)
目录
前言
《马鞍山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8-2025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安徽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5年)》、《安徽省五大行动计划》、《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编制。本规划按照“统筹兼顾、重点突破、量力而行”的原则,突出“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可持续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等关键性问题,正确把握政府与市场、传承与创新、宜居与宜业的关系,为走出一条有深厚内涵、有皖江特色、有现代品位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提供行动纲领。本规划是指导马鞍山市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规划期为2018-2025年。
规划范围:马鞍山市域全境。覆盖马鞍山三区三县,国土面积约4050.59 平方公里。截止2017年全市常住人口230.2万人,户籍人口229.35万人(城镇户籍人口111.14万人,乡村户籍人口118.21万人。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发展背景
一、城镇化进入全面发展阶段
城镇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经济的快速增长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促使农村人口大规模向城镇流动。2011年,全国的城镇化水平首次超过50%,中国进入了以城镇社会为主的新阶段。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众多问题,面临一系列的挑战,转型发展,提升发展质量,成为新时期的重点。
中国城镇化进入新阶段。长期以来,农民进城并没有带来身份的变化,致使出现了“流动人口”、“农民工”等过渡阶段身份。这表明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社会转型滞后,半城镇化特征突出。据统计,2017年按全国城镇户籍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仅为42.35%左右。城镇化社会转型的核心就是进城农民的市民化,即进城农民享受城镇户籍人口的同等待遇。此外,城乡差异不断加大,农村空心化问题日益突出。加快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社会转型,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成为新阶段的重点。
当前马鞍山市城镇化正进入发展的“转折口”上,准确研判城镇化发展的新特点、新机遇、新趋势,积极应对城镇化面临的风险挑战,有利于明确未来马鞍山市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方向、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
二、新型城镇化成为国家战略重点
2014年3月,国家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城镇化发展必须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协调、改革创新和科学论证。《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以人为核心的理念和七大原则,将引领城镇化模式的转型。《规划》详细阐述了“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镇社会,市民化进程滞后”的突出矛盾,并将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核心内容。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又对新时期城镇发展建设提出了更加系统全面的要求,国家“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及“五个十”,即十大战略、十大工程、十大计划、十大制度、十大行动,对城镇未来的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等国家战略将推动我国的区域发展从板块分割转变为互联互通,从沿海开放转变为海陆双向开放。在这一轮区域战略格局优化中,马鞍山市应当抢抓历史机遇,衔接沪宁溢出产业,加强协调合芜宁区域产业分工协作。
三、安徽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安徽省高度重视城镇化工作。2015年2月,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委《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安徽实际,制定《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安徽总体方案》。方案强调新型城镇化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关键,坚持尊重规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原则,围绕“人、地、钱、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产城融合发展,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形成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走出一条高质量、可持续、广包容的城镇化道路。
2017年5月,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做好准备,促进我省城镇化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安徽省人民政府牵头编制了《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6-2025年)》,以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总体来看,当前国内外形势已发生一系列变化,城镇化转型发展已成为必然,提高城镇化质量将成为今后的重点。
第二节发展现状
“十三五”以来,马鞍山市大力实施城镇化发展战略,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坚持走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新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变化。
——城镇化率逐年提高,半城镇化现象突出。据统计,马鞍山市2017年城镇化率为67.89%,2010年为57.70%,提升了10.19%,但2017年马鞍山市户籍城镇化率仅为48.46%,比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少了19.43%,半城镇化现象严重,存在大量农民工进城难以落户。
——城镇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城镇化发展缺乏均衡。2017年我市城市建成区面积98.0平方公里,比2010年增加19.5平方公里。从现状看,含山、当涂、和县三个县城镇化率远低于马鞍山市区。
——城镇综合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但城乡发展不协调。城镇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改善;人均居住、公园绿地面积大幅增加,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城镇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但城镇化进程中城乡不协调的矛盾仍然存在,城乡收入、消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明显。
第三节发展机遇
一、全面深化改革为建立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创造了机遇
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全面深化改革,有利于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强大动力,有利于各级政府充分利用规划、财税金融、土地管理等手段,强化宏观调控,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二、区域战略规划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了机遇
2016年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了印发《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马鞍山市在这一轮长三角规划中,确定为中等城市(50万—100万人),是合肥都市圈的一部分,发挥在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中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和创新资源富集优势,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发展,打造区域增长新引擎。至此,马鞍山成为合肥都市圈和南京都市圈的双都市圈核心层城市。
加大推进宁马同城力度,全面融入南京都市圈,努力实现在发展规划上互融、在基础设施上互联、在产业发展上互补、在要素资源上互享、在人文交流上互通。
随着新丝绸之路的开启,航运条件的改善和郑蒲港新区的建设,万吨巨轮启航在马鞍山。马鞍山成为合肥都市圈的出海口,这将有望确定马鞍山为新丝绸之路起点。
随着区域科技成果涌现,打造长三角科技成果承接地。马鞍山的工业发展基础较好,原料、土地、运输以及劳动力等成本相对较低,有条件地承接上海、合肥、南京等高校与科研单位的科研成果,加强工业制造业的联系,承接中科院、浙大、上交等需要将科技成果要转化为产品和实体的任务。
三、城镇化转型发展的基础条件已经成熟
从城镇化转型的经济条件看,近年来安徽省经济快速增长,为城镇化转型发展奠定了良好经济基础。从城镇化发展规律来看,马鞍山市仍处于城镇化率30%-70%的快速发展区间。从发展趋势来看,国家和安徽省着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创造了条件。伴随着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节能环保等新技术的突破应用,以及信息化的快速推进,为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推动城镇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各地在城镇化方面改革探索,为创新体制机制积累了经验。
四、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振兴的核心是产业振兴,关键是城乡要素自由流动。新型城镇化最根本的作用就是促进城乡产业融合,直接结果就是实现城乡产业要素自由流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新型城镇化是乡村振兴的助推器,通过新型城镇化来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并缩小其与非农产业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差距。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构建“组团式、网格化、田园城市”的格局体系。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引导人口合理流动和稳步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为重点,以提高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支撑,以完善和创新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为动力,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和城镇基础设施现代化,激发城镇化发展的活力和潜力。从马鞍山具体市情出发,遵循规律,科学有序、积极稳妥地推动马鞍山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第二节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开放共享
城镇化的发展最终归依于人的全面发展,规划中要更加强调以人为本,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合理引导人口流动,稳步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补齐短板,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使城镇成为人类生产生活的核心和主流。
二、以业兴城,产城融合
加快政府转变职能,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步伐,重点发展高新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现代医药、健康食品、现代化工、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引入优质的产业园区企业,借助社会进行招商引资,加强城镇功能规划与产业发展定位的融合,以落实产城融合推进城镇化建设。
三、优化布局,集约高效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新型城镇化宏观布局框架,以综合交通网络和城镇总体布局为依托,优化城镇内部空间结构,促进城镇紧凑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提升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注重生态,绿色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马鞍山、人头矶等主要山体及六条主干河道生态修复,强化各类生态要素空间管制,科学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城镇开发边界及三区四线,采用低能耗、低排放的生活方式,形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和谐共赢的空间格局,建设生态宜居马鞍山。
五、文化传承,特色彰显
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特色的自然历史文化,展现区域独特风貌,文化脉络,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形成马鞍山市独特的、符合实际的新型城镇发展模式。
六、统筹规划,分类指导
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结合马鞍山市城镇化的阶段性特征和地域特色,加强城乡统筹,推进以城带乡、城乡一体,构建新型城乡关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新型城镇空间格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进行多种探索,科学界定财权事权,明确职能分工,形成发展合力。
第三节发展目标
一、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
到2025年,马鞍山全市城镇化格局更加优化,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力争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以上,基本实现城镇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二、城镇布局和形态更加优化
做大做强马鞍山中心城区,提升城区在芜马地区乃至长三角的核心竞争力,逐步形成马鞍山市区-三县-小城镇协同发展的市域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镇辐射带动作用,县城特色化和竞争力显著提升,小城镇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同时依托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为骨架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充分支撑城镇化健康发展,基本形成皖江地区中心城市框架。
三、城镇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城镇发展与自然相互融合,延续城镇文脉、精神、民俗风貌,提升城镇品质,提高资源环境、公共服务承载能力。城镇人居环境逐步优化提升,城乡社区服务不断优化,居民生活生产生活和谐、充满活力,建设生态宜居马鞍山。
四、城镇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加快农业人口市民化进程,提升户籍管理水平,建立全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投融资机制改革,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升城镇综合服务功能。推动生态保护责任机制,建立生态友好型社会,基本消除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五、推动主体功能有机融合的多中心集聚
明确马鞍山各区(县)重点开发主体功能,加快建设城镇副中心和区域功能中心,形成多中心集聚。推动区域协调合作,加强空间协同发展步伐,打造功能有机融合新模式。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加以积极的政府引导,构建的快速交通体系,强化职住平衡和多功能融合,引导多中心格局的形成。
六、产镇一体协同发展的增长极转移
巩固加强原有经济、社会、产业增长极的基础上,稳步培育以镇、区、园为载体的新型产业增长极,打造一批“镇中镇”“区中镇”“园中镇”的特色小(城)镇发展新导向。进一步增强中心城镇职能有机转移、加强科技创新和服务功能,提升地区综合实力,完善合作工作推进制度和利益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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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新型城镇化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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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2017年 |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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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镇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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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67.89 |
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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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
48.46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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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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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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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基本培训覆盖率(%) |
—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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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 |
—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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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
—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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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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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 |
60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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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公共供水普及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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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率(%) |
96.92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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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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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家庭宽带接入能力(Mbps) |
—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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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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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态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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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城镇建设用地(平方米) |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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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筑比重(%) |
30.31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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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建成区绿地率(%) |
44.37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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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65.6 |
≥85 |
第三章稳步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
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在不损害城镇居民既得利益和现代化进程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城乡二元体制改革,分阶段、分类型地逐步扭转和取消城乡分割、城镇倾向的制度安排,引导人口梯度转移,实现劳动力有序流动。落实“两挂钩一倾斜”政策,加快推进劳动就业、义务教育、公共住房、社会保障、户籍等制度的改革,逐步形成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身份统一、权利一致、地位平等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稳步推进人口市民化。
第一节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一、农业转移人口目标
2018年至2025年,实现18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年均增长2.2—2.3万人。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吸纳部分就地转移人口(主要为农产业就业者)。
二、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按照分类指导、差异化推进的原则,根据各类城镇的人口规模、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以就业年限、居住年限和城镇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为基础条件,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预期和选择,促进有能力、有意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优先落户。完善“三投靠”(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政策,推动农业人口转移由劳动力个体迁移向家庭迁移转变。
三、加快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
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合法权益。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市级资金安排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的城镇倾斜。尽快出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政策,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四、开展新市民教育,提升文明素质
市民素质是城镇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也是城镇软实力的重要体现。要大力开展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新市民教育,既提高农村转移人口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还要提高公德、法治等文明素质,以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城镇生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重点开展社会公德、环境保护、交通规则、公益帮扶、安全避险等教育活动。
第二节推进人口市民化的城镇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按照保障基本、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面向常住人口全面放开,逐步实现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平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一、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重点加强对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教育研究,切实保障随迁人员子女在我市上学做到与本市户籍子女入学同等待遇。同时将农业转移人口子女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按照预算内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接收人数,足额拨付教育经费。接纳地政府要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筹措保障机制,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采用资金扶持、设备资助、降低收费、利用富余或闲置教育资源等方式,积极利用社会力量筹建学校,逐步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在城镇接受高中或职业教育,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探索推进高考与户籍政策调整相衔接的制度。
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坚持就业优先,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外出就业,促进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进一步加强城镇发展策略对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的吸纳和保障能力,马鞍山市中心城区要提高就业质量,其他各县中心城区和中心镇要改善就业环境,主要推动特色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在各级城镇中合理分布。制定和完善城乡就业准入制度、就业服务制度和就业培训制度,逐步消除城镇户籍劳动者的各种特权。贯彻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确立同工同酬制度,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完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合理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工资水平。将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纳入社会教育体系,逐步形成“先培训后就业”的就业制度,保障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和平等就业。
三、提供优异创业环境
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展示、开业指导、后续支持等创业服务,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扶持政策。积极学习杭州、深圳、成都等城市创业孵化器的建设经验,在合适地区建设一定规模的创业孵化基地。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在就业创业所在地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人员,享受同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建设全市集中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城乡人力资源信息库和企业用工信息库,实现全市城乡就业供求信息联网。加快“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和“数字化就业社区”建设,促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城乡均等、信息共享、标准统一。
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深入开展全民参保计划,着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群社会保险全覆盖。鼓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开展医养结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探索建立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障方式。完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建立更加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
五、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
进一步完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制度,把农业转移人口的预防保健和卫生服务工作纳入城乡社区卫生服务范围,按城镇实际服务人口安排资金、配置公共卫生设施。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和大病政策内补偿相一致。
六、拓宽住房保障渠道
建立适用于农业转移人口的保障性住房体系,有条件、分先后地将不同收入水平的农业转移人口,分批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将在城镇中有固定工作的农业转移人口群体纳入到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实行灵活的缴存政策。鼓励用工单位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符合卫生标准的宿舍,允许具备条件的企业,自筹资金自建公寓和住房。对于给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住房的企业或机构,给予一定的税费减免;对于建设专用住宅的企业或机构,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低息贷款。
七、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服务管理
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服务管理,尤其是人口管理活动,通过加强政策宣传,精准掌握流动人口信息,完善信息库档案、对接信息输入平台等方式,给流动人口提供计生政策以及优质服务。掌握流动人口的基本状况,宣传教育等政策,逐步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第三节建立健全人口市民化的成本分担机制
统筹建立市、县(区)、镇成本分担责任体系,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与社会广泛参与、农民带资本进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明确政府的职责分工,各级财政承担相应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成本,并负担为新市民人口提供公共卫生、住房保障、义务教育、就业扶持等均等化公共服务的大部分成本。探索实行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财政建设资金对城镇基础设施补贴数额与农业转移人口数量挂钩、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
二、鼓励企业和社会广泛参与
在政府的引导下,鼓励企业、中间组织和公民广泛参与到成本分担机制中,分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尤其要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参与分担就业培训、权益维护、社会保障和住房条件改善等方面的成本。引导企业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再就业培训和公租房、农民工宿舍或公寓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并依法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确保农民工享有合理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保障。
三、积极探索农民“带资进城”的新形式
农民进城落户,不应以放弃农村土地和集体资产权益为前提,而应尝试把农民市民化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机连接起来,通过对承包地、宅基地、林地等的确权颁证和集体资产处理,建立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将农民在农村占有和支配的各种资源转变为资产,并将这些资产变现为可交易、能抵押的资本,使离开农村进入城镇的农民成为“有产者”,让农民“带资进城”,从而跨越市民化的成本门槛。
第四节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人口市民化
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是推进人口市民化的重要途径。要加大改造力度,完善配套政策,破解城镇内部二元结构,使城中村和棚户区居民共享城镇化发展成果,切实提高城镇化质量。
一、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
——科学推进城中村规划建设。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导、尊重民意、市场运作的原则,健全完善工作推进和政策支持机制,统筹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快编制和实施城中村改造规划,并与住房发展和住房保障规划相衔接。规划近期基本完成市区花山区和雨山区的所有城中村改造,各区县要依据城中村改造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年度改造计划,合理安排改造项目,科学确定土地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统筹布局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倡多个城中村整合改造的开发模式,把城中村改造成为功能完善的城镇社区。
——转变城中村开发模式。通过政策优惠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改造项目,鼓励社会资本以PPP形式参与开发建设。引入和培育产业地产模式,改变以往的商业地产开发思维,适应发展需要,城中村更要适应新常态和时代要求。
——转变城中村管理模式。城中村集体经济改造完成后,依法实施村改居工作。按照便于服务管理和社区居民自治的原则,科学合理划分社区,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自治组织。村改居后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其办公经费、专职委员会成员工资等费用列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有条件的应与业主委员会合署办公。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大力推行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综合管理模式。
二、扎实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
科学推进棚户区改造规划,加快推进集中成片城镇棚户区改造,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不宜居住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以及经鉴定的城市危房。近期规划完成棚户区改造建筑面积约245万平方米,包括三姚村朱家甸、东湖村胡甸自然村、汤阳村剩余地块、滨江芦场地块、鸳鸯小区地块、七里甸小区、北塘路沿线、孟塘小区、老矿内区、长江路沿线等区域的棚户区改造。规划2018-2020年改造各类城市棚户区0.92万户左右,改善棚户区居住环境,优化老工业区空间布局,改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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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棚户区改造措施与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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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措施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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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
积极争取棚户区改造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另外,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本地区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通过公共预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收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政府债券等多渠道安排资金,用于实施棚户区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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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争取开行贷款支持 |
对国开行已承诺贷款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完善有关合同签订条件;需要调整改造安置模式的,要加快办理变更手续,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放款和用款。加快编制完善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明确建设范围和内容,将配套基础设施纳入贷款范围争取贷款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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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确保建设用地供应 |
各县、区政府依据本市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优先安排、单列指标,做到应保尽保。各县、区政府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并落实到具体地块,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要提前确定地块,开展土地征收等前期工作,确保及时供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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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
对棚户区改造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严格按规定落实减免优惠政策。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担保等企业要对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合理降低融资担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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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完善安置补偿政策 |
制定和完善棚户区改造补偿方案,要采取模拟征收补偿安置等多种方式征询棚户区居民意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透明操作,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可以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或在符合有关政策的条件下,将其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体系中统筹解决。 |
三、完善城中村和棚户区拆迁安置补偿政策
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采取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由城中村和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安置住房建设采取原地建设和异地建设相结合的方式,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学、就医、出行等需要,合理规划选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地段。在改造中可建设一定数量的公共租赁住房,统筹用于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同时要积极推行货币安置,通过提供政策优惠、规范操作流程、优化交易服务等方式,引导城中村和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安置,自主购买商品住房。指导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多的城镇,减少安置房建设规模,将存量商品房作为重要的安置房源,促进棚改与利用存量房的有效衔接。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城中村和棚户区居民,可以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解决。
第四章优化城镇布局与形态
根据人口、土地、资源条件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与全国“两横三纵”以及全省的“一圈两群双带”的城镇化战略相协调,按照统筹规划、集聚高效、合理布局、分工协作的原则,打造合理的城镇空间结构,明确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促进城镇协调发展。
第一节构建市域城镇化总体格局
一、打造合理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坚持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共同发展,提高城镇的要素聚集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优化城镇化空间结构,提高市域城镇吸引力,打造“一主三极、两副多点、两轴四带”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一主”:一主即马鞍山中心城区,包括花山区、雨山区,强化成为都市城镇发展中心。
“三极”:即博望镇、姑孰镇以及郑蒲港新区。博望镇东邻南京市,作为马鞍山东向发展极,是扩权强镇、改革发展、产业集群的试验区;姑孰镇链接芜湖与马鞍山城区,是芜马城市带的重要结点城市,作为马鞍山南向发展极,具有推进城镇建设、城乡共融的重大作用;郑蒲港新区作为马鞍山西向发展极,积极建设成为长江流域具有较大影响的现代化港口物流基地、安徽江海联运枢纽中心、“合肥都市圈”出海口。
“两副”:即环峰镇、历阳镇,是马鞍山市域周围的副中心,在东西延伸方向上疏解主城区部分功能,促进县域产业集聚,人口集中,构建对外辐射的新支点。
“多点”:即构成城镇化二级节点的重点乡镇,是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良、社会事业进步、功能设施完善的现代新型小城市,是服务农村、统筹城乡的纽带,城镇体系的重要节点,就近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场所。
“两轴”:中部城镇发展轴与南北沿江城镇发展轴。中部城镇发展轴,即以环峰-历阳-马鞍山中心城区-博望为核心,向东连接至南京,向西延伸至合肥。南北沿江城镇发展轴,依托长江提供便捷的水利运输,通过沿江城镇发展轴线提供充足劳动力,推动产业互动融合发展。
“四带”:江东江西城镇发展带和南北部产业发展带。江东城镇发展带,即以马鞍山中心城区-银塘-姑孰-太白-年陡为核心,向北连接南京江宁区,向南连接芜湖经开区。江西城镇发展带,即以乌江-历阳-姥桥为核心,向北连接南京江北新区,向南连接芜湖江北沈巷产业新城。南部产业发展带,即以林头-姥桥-年陡-黄池为核心,推进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与芜湖的产业集群合作。北部产业发展带,即以石杨-香泉-濮塘为核心,强化旅游休闲、创新创业、生产性服务业等功能的集聚。
图1 马鞍山市域城镇空间结构规划图
二、构建完善的市域城镇等级结构体系
加快形成完善的“中心城镇-副中心城镇-重点镇”三级城镇等级结构体系。
以马鞍山中心城区为重点开发的中心地区,是马鞍山商业、制造业、服务业的集聚区,承担马鞍山市域的重要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在全市城镇化格局中起到重要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以环峰、历阳、姑孰、博望为协调发展的副中心城镇。在东西延伸方向上疏解主城区部分功能,促进县域产业集聚,人口集中,构建对外辐射的新支点。
以17座重点镇为城乡互融的多元新增长极。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良、社会事业进步、功能设施完善的现代新型小城镇,是服务农村、统筹城乡的纽带,城镇体系的重要节点,就近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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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城镇等级结构体系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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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数量(座) |
城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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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镇 |
1 |
马鞍山中心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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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中心城镇 |
4 |
环峰、历阳、姑孰、博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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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镇 |
17 |
姥桥、年陡、银塘、濮塘、林头、乌江、太白、石桥、向山、黄池、石杨、仙踪、运漕、新市、铜闸、香泉、清溪 |
图2 马鞍山市城镇等级结构体系规划图
第二节促进城镇协调发展
一、增强市域中心地区辐射带动功能
优化提升中心城区,进一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提升中心城区竞争力。推动中心城区主要向东发展,适当向南发展,由规模扩张为主向品质提升为主转变。优化调整功能区规划,实施“退二进三”、“退城进郊”等工程,着力推动低端制造业、低附加值企业向主城区以外工业园区转移,着力推动污染企业尽快关停、技改升级或外迁,将主城区打造成为高端装备制造中心和研发中心、新能源新材料研发中心、电子信息等产业基地。优化提升服务业现代化水平,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不断加快主城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及保障房建设。
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106万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1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03.8平方米。中心城区呈组团式发展,形成“一主城、二片区”的空间布局结构。主城区:为宁芜铁路以东、宁安城际与宁芜高速以西的地区,以行政办公、商业金融、科技文教、产业信息、交通、居住等为主的市级综合性功能区,包括雨山湖组团和城南组团。西部产业片区:为宁芜铁路以西的滨江地区,以产业功能和居住生活配套功能为主,包括慈湖组团、马钢组团和滨江组团。其中,慈湖组团以慈湖高新区西区为核心,以产业功能为主导;马钢组团以马钢新老厂区与老金家庄生活区为核心,以钢铁生产和生活配套功能为主导;滨江组团以采石矶风景区为核心,以生态休闲旅游和生活配套功能为主导。东部新城片区:为宁安城际与宁芜高速以东,泰山大道以西的地区,以科教研发、现代服务业、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为主,包括上湖组团、秀山组团和大学城组团。其中,上湖组团是以慈湖高新区东区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功能的产业组团;秀山组团是以商务办公、商业服务、城市居住以及软件产业为主导功能的综合性组团;大学城组团是以教育科研、高新产业和居住配套为主导功能的综合性组团。
二、发展壮大四大市域副中心城镇
加快推进环峰、历阳、姑孰、博望四大市域副中心城镇建设,打造四大新型增长极,联接中心城镇与县域城镇、城镇与农村发展组团,增强对推动城乡互融发展的重要纽带作用。推进副中心城镇扩容提质,科学规划城镇空间布局,大力提高人口规模,积极吸纳和集聚创新资源要素,打造创新产业集群,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切实增强副中心城镇辐射带动周边乡镇能力,为建设新型城镇化马鞍山提供强大引擎。
(一)含山县城(环峰镇):规划至2020年城镇人口约17万人,用地规模为16-21平方公里。通过水系廊道形成蓝绿交织的城市生态网络,提升中心城区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形成集政务、文教、休闲旅游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功能区,加快东西两侧的产业的集聚和转型升级,形成产城一体的发展态势。主要建设制冷装备产业集群(基地)、褒禅山风景区、昭关温泉旅游度假区、现代综合商贸中心、物流集散中心、交通枢纽中心等。
(二)和县县城(历阳镇):规划至2020年城镇人口约25万人,用地规模为21-26平方公里。重点协调与郑蒲港产业区的功能与空间关系,完善城镇综合服务功能,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与贸易,引导城镇空间与郑蒲港地区相向发展,强化县城对郑蒲港地区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强化沿江岸线资源和湿地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控制历阳板块与乌江板块之间的生态廊道。
(三)当涂县县城(姑孰镇):规划至2020年城镇人口约28万人,用地规模为26-32平方公里。按照组团式布局结构,推进城市发展空间由老城区、当涂经济开发区北区、城北新区向城东新区、城南新区和当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拓展,推动新区与老城、居住与产业协调发展。依托宁安城际铁路当涂站,强化站点周边环境和配套设施建设,以商贸、商业、商务文教体卫功能为主,落实安徽工业大学项目,加快城东新区建设。进步一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完善当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建设;以打造滨江现代服务集聚区为目标,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布局,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转型平台。
(四)博望城区:规划至2020年城镇人口约14万人,用地规模为16-20平方公里。近期主要向东西拓展,使镇区向东西两翼展开,生活区结合政务区,重点将新老镇区连成片;高新区东区南北拓展;高新区西区向南延伸;初步拉开新城框架。形成具有一定综合功能的城镇主副中心,并在城西配合乡村聚落优化建设新型工业园区。加快打造成为市域东部服务中心,现代制造业、高新产业集聚的现代产业新城。
三、强化区县合作,平衡区县发展
以产业合作为核心,构建以区域经济为导向的区县发展协作机制,打破行政壁垒,加快转变经济和城镇发展方式,实现三区三县以及开发区的联动发展。优化配置城乡资源,促进城区要素进县(区)、县(区)资源补城区,增强互动互利效应,实现优势互补。坚持区域统筹协调、联动共兴的原则,协调平衡马鞍山江西片区与江东片区差距,强化区县合作,实现市域均衡发展。
四、有重点地发展区域强镇
按照完善功能、提高质量、节约用地、体现特色等要求,着力打造经济强镇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次中心,稳步推进林头、清溪、运漕、铜匣、仙踪、香泉、乌江、白桥、姥桥、太白、黄池、石桥、年陡等区域强镇发展建设。重点打造成为承接中心地区和副中心城镇辐射,集聚产业和人口、服务三农的重要载体,促进农村人口就地城镇化。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创造良好的创业、就业、发展环境,落实相关政策扶持,在资金、技术、人才、政策、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倾斜。
林头镇:省级工业园区—含山工业园座落在林头镇境内,作为对接融入合肥都市圈的桥头堡,主要建设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基地)、轨道交通产业集群(基地)等。
清溪镇:依托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建设,与林头镇组团作为对接融入合肥都市圈的桥头堡,主要建设节能环保装备产业集群(基地),文化旅游服务区。
运漕镇:以文化旅游为特色的县域南部中心镇,历史文化名镇,依托漕运文化,主要建设漕运特色小镇以及农业一二三融合发展产业基地。
铜闸镇:依托凌家滩文化遗址、太湖山国家森林公园,主要建设凌家滩考古特色小镇、太湖山旅游服务区等。
仙踪镇:强化农业服务为主导发展,打造成为含山北部中心镇。
香泉镇:加强对温泉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开发,打通与南京、合肥的旅游交通联系。
乌江镇:重点承接来自南京及江苏的产业转移,强化与南京的交通对接,设置产业门槛推动产业转型,保护沿江生态环境及历史文化资源。
白桥镇:重点承接以装备制造和临港产业为代表的先进制造业产业转移,远景关注与芜马预留特别发展区的组合发展。
姥桥镇:重点利用郑浦港发展临港产业,关注与马鞍山江南主城区的联系。
太白镇:依托太白新镇区,引导城镇逐步向北发展,对接中心城区;向西发展,与当涂经济技术开发区初步形成组合型城镇新格局。
黄池镇:依托现有镇区,逐步向西、向北拓展,借助芜申运河建设契机,与青山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一体化发展,建设园镇一体格局。
石桥镇:促进石桥文化设施、医疗设施、商贸中心以及河岸绿化带等综合服务功能建设,加快大公圩地区服务中心的建设。
年陡镇:依托现有镇区,逐步向西、向东、向南发展,与南部集中区对接,初步建立组合型城镇新格局。
第三节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
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完善市域交通网络,推进合芜宁马区域交通一体化,建成以高速铁路、高速公路、长江航道为骨架,以城际铁路、普通铁路、一般公路、支流航道为基础,以综合交通枢纽为依托的便捷、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一、完善市域铁路网络
加快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铁路场站枢纽建设,规划形成“四高铁三普铁两城际七枢纽” 的铁路网络布局。“四高铁”为在建的京福高铁、商合杭客运专线以及规划的北沿江高铁(与北沿江铁路并行)、宁黄高铁(与宁宣第二通道并行);“两城际”为现状的宁安城际铁路和规划的皖江城际铁路巢马段(含与宁安城际铁路的连接线);“三普铁”为现状的宁芜铁路、淮南线铁路以及规划的北沿江铁路(含与宁芜铁路的连接线);“七枢纽”包括马鞍山东站、马鞍山站、当涂东站、当涂站、毛耳山站、含山站、马鞍山西站。
二、完善市域公路网络
完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及村镇公路网络。规划形成 “二横四纵”的市域高速公路系统。“二横”为合马高速、合芜高速,“四纵”为宁和高速、北沿江高速、宁芜高速、宁宣第二通道;规划形成“十一横十纵”的市域干线公路系统,“十一横”包括328 省道、438 省道、346 国道、105 省道、含马路、丹马路、环博路、江博公路、龙山大道、329 国道、福山大道;十纵包括213 省道、212省道、210 省道、347 国道、和州大道、205 国道、江东大道、泰山大道-青山河路、凤凰湖大道-新围乌路、澄湖路;构建完善的村镇公路网络体系,实现中心组团与县城实现二级公路以上连通,县城与重点镇之间实现三级以上公路通达。
三、完善港口与内河航运
强化港口与内河航运交通衔接规划,形成“十一港区四航道”,“十一港区”包括长江马鞍山段的郑蒲港区、中心港区、太平府港区、乌江港区、慈湖港区、江心洲港区,采石矶港区。其中郑蒲港区、中心港区为核心港区,采石矶港区为旅游客运港区;以及长江支流部分按行政区域划分为四个港区即当涂港区、博望港区、和县港区、含山港区。“四级航道”包括规划的长江为I 级航道,裕溪河为Ⅱ级航道,芜申运河、姑溪河、青山河为Ⅲ级航道,滁河、驷马山干渠为Ⅳ级航道。
四、完善跨江交通与重要交通廊道
完善跨江交通与重要交通廊道,积极推动一江两岸协调发展。市域规划6处过江通道:合马高速过江通道、慈湖过江通道、湖北路(恒兴路)过江通道、九华路过江通道、姑孰路过江通道,龙山大道过江通道。市域规划“四横六纵”的快速路系统:“四横”为346国道、含马路、环博路、龙山大道。“六纵”为213省道、和州大道、205国道、泰山大道、凤凰湖大道-新围乌路、澄湖路。同时加强重要交通廊道沿线建设用地的开发控制,廊道两侧预留防护空间。
图3 马鞍山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
第五章提高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节调整城镇建设发展模式
一、紧凑发展与精明增长
——划定城镇增长边界。通过划定城镇增长边界,实现保护各类生态空间、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城镇形态与空间布局、创新规划体制机制、稳定城镇边缘地区用地政策等目标。以马鞍山市总体规划、战略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以及主城区范围内没有进入现行城市总体规划、战略规划但经过地方法定程序审批的各类规划建设用地为基础,通过与土地利用规划衔接,预留一定数量的弹性建设用地,三者的集合作为马鞍山市城镇增长边界。
——建设高铁新区,推行TOD开发,提高土地利用强度。抓住全国高铁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围绕马鞍山东站,高标准、高起点谋划高铁新区,大手笔建设集商务金融、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生态居住、旅游服务、交通集散于一体的发展创新性高铁新区,借力发展经济,为百姓谋福祉。充分利用高铁新区,实行马鞍山东扩南进,推动东部新城发展,打通新老城区连接板块,加快建设“产城一体”,打造城镇产业高地,塑造新的经济增长级。
引导公共交通系统与土地利用协调发展,结合马鞍山地铁建设规划,提高土地混合利用效率及开发强度,构建多中心组团式空间结构。重点在马鞍山主城区,进行以商业、商务为中心的 TOD 开发,在 TOD 开发廊道沿线地区1.5 公里范围内,进行以商业、商务、居住为主,适当引入工业、物流等功能的 TOD 结合开发,大幅度提高核心地区的土地利用度。
——守住耕地红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突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对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强化对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年度耕地保有量任务考核,严格执行耕地占用“占补平衡”制度。加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管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安排实行指标配置与具体项目相挂钩;严格落实供地政策,坚持土地供应部门联合审查机制。加快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利用,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支持工业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水平。
——打造密路网,细化地块。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窄马路、密路网”的城镇道路布局理念。在马鞍山市新区规划建设中,参考国内外窄路网的经典案例,重视支路建设,提升道路网密度。确立街区的标准,划定150-200米道路周长的街区,细化城镇地块。探索已建成地区完善路网的实施途径,通过打通断头路、改善错位交叉口、引导已建地区内部道路公共化等措施,提升城镇路网的服务水平,缓解城镇交通压力。
——打造综合交通,提升交通出行效率。结合马鞍山东站、含山西站、当涂东站等区域对外交通枢纽,打造集地上(高铁、普铁)、地面(公共汽电车、客运站)和地下(停车场、轨道交通)统一的立体枢纽。分层利用空间资源,实现多种交通方式的高效整合,形成立体化、层次化交通组织结构。合理利用地上和浅层、深层地下空间,组织不同性质的交通,提升城镇整体运转效率;结合城镇各级客运枢纽,加快地上、地下交通一体化设计,形成零换乘、综合性立体交通枢纽,节约城镇的土地资源,提升城镇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
——提倡土地功能复合,用地集约化。实现城镇建设用地“用好增量,盘活存量,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追求“单位面积”要效益的目标。规划一定要突出前瞻性,规划建设方案制定前一定要科学调查、充分论证,做到专家意见和社会意见相结合,同时做到早规划早公布,使人们较早地了解到城镇未来的发展,避免城镇地价因人为炒作而大起大落;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规划管理法律体系,加强规划管理,避免以行政命令代替规划;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惩处力度,从而确保规划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二、以“生活圈”模式组织城乡生产生活
以“生活圈”模式组织城乡生产生活。分别以主城区、县(市)城区、产业新城、中心镇为中心,以城镇型公共服务供给为主体,构建城乡互融的广域生活圈体系,通过兼顾“效率”和“平等”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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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构建城乡互融的广域生活圈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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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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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主城区内部,以城镇高速路、快速路等为边界,以不超过半小时车程为最远距离,构建城镇通勤生活圈,作为职住平衡的组织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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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以城镇主干路为边界,构建城镇基本生活圈,形成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组织的单元,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和管理要以城镇基本生活圈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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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以城镇次干路为边界,由多个社区构建城镇初级生活圈,为居民提供超市、街心公园、小学等最基础的生活服务。 |
三、适度均衡主城区人口分布
逐步疏解老城区人口,加快城市新区人口集聚,完善高铁新区、郑蒲港新区等城市新区的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以城市新区作为承接老城人口疏散和城镇新增人口的主要载体。
四、加快老城区功能优化和环境改造
加快老城区功能优化和环境改造。优化老城区公共服务布局,提升老城区社区层面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开展老城区交通综合整治,控制老城区停车位数量并提升老城区停车费用;探索研究城镇交通拥堵费政策,在时机成熟的条件下采取限号出行的办法;建立完善的城镇交通微循环系统,重点改造老城区的主要拥堵节点,提高街坊和居住区道路的开放性。加强老城区城镇环境改造,逐年增加城镇开敞空间,加快对重点地区的风貌整治。
第二节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
一、优先发展城镇公共交通
城镇公共交通具有集约高效、节能环保等优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缓解交通拥堵、转变城镇交通发展方式、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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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优先发展城镇公共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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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交通方式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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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轨道交通 |
远期预留“一横一纵”城镇轨道交通走廊。其中 “一横”指轨道2号线,“一纵”指轨道1号线。轨道1号线:沿南北向城镇发展轴控制预留,中心城区段长约15.7公里,北与南京轨道S2线对接,经中心城区,南接当涂。轨道2号线:沿东西向主要客流走廊控制预留,中心城区段长约16.7公里,西联滨江片区、采石矶景区,经中心城区,东联秀山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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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常规公交系统 |
逐步形成以换乘枢纽为核心的放射型公交线网布局,构建由公交干线、公交支线、城乡公交线等共同构成的多层次、高适应性、优质公共交通网络。加强公交枢纽站、首末站等场站建设,保障公交停保场用地,至2020年规划区建成公交枢纽站6处、公交停保场5处、轨道车辆基地1处,总用地约10.5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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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快速公交系统 |
中心城区规划2条快速公交线,为远期轨道交通建设培育客流。快速公交1号线:慈湖-高速公路采石矶入口(大桥枢纽),长约19.1公里,联系慈湖高新区-江东大道沿线主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快速公交2号线:马鞍山东站-采石矶景区,长约11.3公里,联系滨江片区-雨山路沿线主城区-马鞍山东站枢纽。 |
二、提高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城镇基础设施是城镇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镇运行效率、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具有重要作用。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拉动投资和消费增长,扩大就业,促进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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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提高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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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市政设施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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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电 |
以本地火电为主供电源,以新能源利用为辅助电源,构建外送型电网结构。保留现状5座电厂,即万能达电厂、马鞍山电厂、大唐电厂、塘岔电厂、马钢热电厂,总装机容量4298兆瓦。规划扩建昭关变、当涂变2座500千伏变电站。规划23座220千伏变电站,其中现状保留15座,新建8座。500千伏、220千伏线路走廊控制宽度分别为:60-70米、30-4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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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热 |
充分利用城市现有工矿企业生产的余热余电余气等能源,推动工矿企业周边地区电力、热力、燃气的供应。通过工业固体废渣的利用,推动建材业的发展,强化资源循环和绿色建材,推动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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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水 |
构建江东和江西两大供水系统,推进区域供水一体化。江东供水系统:规划6处水厂和6处取水口。其中保留现状中心城二水厂、当涂石桥水厂,扩建中心城区四水厂、当涂二水厂,新建规划区五水厂、当涂新桥水厂。江西供水系统:规划4处水厂和4处取水口。其中扩建和城二水厂、含城一水厂,新建郑蒲水厂、含城东二水厂。取水管和给水干管沿主干道路规划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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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雨水 |
规划雨水排放采取分区排水,就近排入水体的方法。按照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及分散、直接的原则,使雨水管道以最短距离、最小管径把雨水排入河渠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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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污水 |
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建设区域重大污水处理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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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供气 |
构建江东和江西两大供气系统,实施区域燃气一体化。江东供气系统:气源来自西气东输一线宁芜支线和川气东送江东联络线。规划2座天然气门站,1座CNG母站,3座高压天然气储配站,14座高中压调压站。江西供气系统:气源来自南京江西门站高压管道。规划3座高压储配站,3座高中压调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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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通信 |
以智慧城市建设为目标,合理设置通信局所,结合城镇道路规划,同步建设通信管道、光缆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宽带通信网络,实现城镇区域无线通信网络全覆盖。根据需求和相关规范要求设置相关通信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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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环卫 |
力求到2025年,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80%,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率100%,垃圾无害化率达10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垃圾清运作业机械化、半机械化率100%。规划3处垃圾处理设施,分别为和县垃圾填埋场、含山垃圾填埋场和向山垃圾填埋场(含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焚烧飞灰处理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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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适度超前、方便使用的要求,到2025年,全市实现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有量超过3000辆,配套建设大型充(补)电站2-4座,普通充(补)电站(桩群)超过300座,布设充电桩5000个以上。 |
三、提升城镇公共服务水平
提倡公共设施配给均衡化,提倡不同乡镇配套服务设施同城化,联动南京、合肥都市圈,推动文教卫体区域机构设点。推动公共服务智慧化,提高互联网终端、移动终端信息对接效率,推动实时公共设施服务与供给新模式建立。
——完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优先发展基本公共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普及程度,试点开办12年基础教育,推动中外合作办学,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到2025年,公共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进入全国先进城镇行列,实现教育均衡化、全民化、信息化和优质化。
——开创公共文化发展新格局。按照构建稳步推进、结构合理、体系健全的原则,创新发展现代化城镇文化服务体系,构建覆盖全市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快建设市级文化设施场馆,弥补现状差距,推进图书馆、博物馆等一批大型文化场馆建设,加强基层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形成“15分钟文化圈”。
——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大众化多元化体育需求为出发点,以全民健身为重点,坚持“节俭办赛”和“运动强身”为理念,适度控制发展大型公共体育设施,推进马鞍山市球类健身馆、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维修改造等建设。推动体绿融合,改造完善和规划引导公园绿地的体育功能,鼓励社会资本结合大型超市、城市综合体,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完善户外体育运动场布局。提倡以社区为单元进行公共体育事业发展,通过对旧有建筑的改造,以社区自营、企业投资等方式,有效盘活公共空间,打造成为周期化,阶段性的市民自发健身场地。建立200-300米的社区体育设施服务半径,形成城镇居民主要集聚区体育服务设施的全覆盖。
——建成完备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医疗资源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合理调配老城区优势医疗资源,支持各县区与开发区新建医疗机构;重点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到202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范围100%覆盖马鞍山城区常住人口;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创办医疗机构,推动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创建健全的养老服务体系。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25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5张,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性服务设施和站点,养老服务惠及每一个老年人。孤儿养育保障期末达到目标人群覆盖率100%,新增孤儿养育床位150张。公益性公墓达到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构建稳固的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城镇布局安全性能,降低突发事件发生的频率和最大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造成的损失,提高居民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城镇抗御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构建符合马鞍山市特点的“以人为本、防灾有效、科学管理、预警及时、反应高效、人防有力”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第三节建设生态文明与预防城镇病
一、加快绿色城镇建设
——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两山理论,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的自然地理和生态特征,构建完备的生态城镇化格局。强化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和对环境污染的综合防治,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推动城镇绿色发展,促使城镇化建设与环境保护走上互促共赢之路。
——城镇节能减排。依据马鞍山城镇产业现状,以钢铁、采矿、建材等行业为监管重点,促进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推广清洁生产和节能技术,综合推进工业行业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等主要污染物减排,同时控制特定行业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量,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大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推进生活污染减排。
——海绵城市建设。将“海绵城市”的理念和要求,贯彻到各相关专项规划,包括供水、节水、污水、再生水、雨水防涝、初期雨水治理、城镇防洪、绿道、道路交通、海绵城市等各专项规划。因地制宜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手段,重点将海绵城市建设与城镇河流治理相结合。率先在雨山区、花山区、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等地区进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示范。
二、合理规划生态城镇建设
——合理加快主城区人口增长。针对主城区进行顶层设计,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加快城镇化进程,大量吸引资本、人口落户,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具有绝对竞争力和核心地位的主城区。加强对外来人口和外来企业的吸引力,拉动投资和消费,进一步优化主城区基础设施、交通流量、社会保障体系,形成良性循环,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
——提高区域水循环。一是保障湿地生态的完整性和系统性。重点维护马鞍山地区的长江沿岸生态防护、景观与水源保护生态功能区和石臼湖湿地保护生态功能区,努力构建市域马鞍山系统的生态循环;二是保障山林植被覆盖率。着重保护大青山、鸡笼山、太湖山等多地山林植被,涵养水土,保持蒸发量,维持区域小环境水循环。在适当区域退耕还林。
——提高资源安全保障能力。马鞍山坐拥丰富的矿产资源、水资源、林业资源,紧密围绕马鞍山资源安全保障、资源管理、资源型企业“走出去”等重点工作,进行资源战略研究、资源形势分析和资源信息服务等工作;联合有关科研部门对新能源、高端制造和国防工业所需的战略性矿产进行深入研究,掌握战略性矿产的应用前景和供需形势。
第四节打造高效先进的城镇管理模式
一、打造高水平智慧城市
加强智慧城市统筹规划,统筹谋划人口管理动态信息共享系统、财税与金融信息共享系统、企事业单位与居民诚信系统等重要信息系统的建设,共享各种信息资源,构建智慧城市运行体系,提高城镇运行效率,降低决策与管理成本。
打造智慧创新示范区。以高新区、大学城等为重要空间载体,基于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创新、创业的智慧型孵化基地,实现“产学研”的无缝对接。以社区群众的幸福感为出发点,提供便利的社区服务、低碳环保的设施保障,打造智慧社区。建设智慧创新平台,科技研发、科技转化、高新产品孵化、高技术人才创业、科技服务、众创平台等,支持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智慧型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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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大力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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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市政设施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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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设施工程 |
积极推进“光进铜退”,按照100Mbps到户,实现新建小区光纤到户100%全覆盖;推进主城重要公益性公共场所免费无线宽带覆盖,加大4G网络建设,重点加快农村宽带网络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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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镇运行管理工程 |
打造统一的城镇服务运行平台,整合城镇运行管理信息资源;建立综合性指标体系,构建智慧决策支持系统;完善城镇管理及应急响应体系,构建综合城镇管理及应急处置平台,实现信息收集、反馈、决策和智慧协调智能化;发展智能交通、实现交通诱导、智慧控制、调度管理和应急处理的智能化;构建全域智慧化生态环境保护、食品流程安全监管、药品信息数据集监控体系;实现智慧化生产安全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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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民生服务工程 |
建立跨部门、跨地区业务协同、共建共享的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利用信息技术,创新发展城镇教育、社保、医疗卫生和文化的服务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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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济发展工程 |
建设企业综合服务云平台,构建高效、便捷、透明的“一站式”服务;建设智慧化园区、物流、港口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智慧旅游行政管理、旅游信息智慧化服务及涉旅企业智慧化营销三大服务体系;加快七大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构建精准农业技术平台,实现全市基本农情监测、基础信息查询和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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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产业发展工程 |
加强技术创新平台、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利用智慧应用带动应用软件发展;借助龙头企业,重点发展智慧装备产业。推进信息服务与消费业企业成长,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
二、城镇管理体系
——最多跑一次。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事项,以切实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为衡量标准,检验和评价改革的成效。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
——权责一致。明确城镇管理和执法职责边界,制定权力清单,落实执法责任,权随事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实现事权和支出相适应、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合理划分城镇管理事权,实行属地管理,明确市、县政府在城镇管理和执法中负主体责任,充实一线人员力量,落实执法运行经费,将工作重点放在基层。
——数字化管理体系。利用数字化管理的技术与方法,根据管理现状划分管理责任区,梳理管理对象实行定量、定位、定性管理,通过体制变革,实现监管分离,建立闭环的发现、处置、结案工作流程,引入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构建一个支撑现代城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的信息平台。
第五节延续城镇文脉与人文精神
马鞍山是一个以钢建市的城市,是新中国工业发展的地方样本,工业文化是这座城市无法磨灭的基因。结合城市改造和环境治理,做好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规划,发掘和打造马鞍山钢铁文化,积极探索工业遗产立法保护,推动工业遗产保护法治化进程,传承马鞍山城市文脉。
一、传统建筑更新与保护
——文物保护单位。马鞍山市市域范围内共有文物保护单位24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护和管理。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建设协调区,明确保护要求。
——历史建筑。对历史建筑进行全面普查,将现状保存较好、有代表性的历史建筑纳入保护范围,提出保护名单后报市政府审定,并向社会公布。历史建筑的保护应遵循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
重点保护中心城区范围内历史建筑3处,即矿内日式建筑、马钢九号高炉、炮楼及兵营,历史建筑必须依据《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划定包括历史建筑及必要的风貌协调区在内的紫线保护范围,制定和完善历史建筑的管理规定和保护措施。
——保护要求。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在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建设协调区内新建建筑和构筑物,其高度、风格、色调等应与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环境风貌相协调。
二、历史风貌继承与延续
整体的建筑风貌体现出新徽派的韵味。对于城镇最重要的公共建筑,应该在与整体环境协调的前提下,给予其充分的自由创作空间,对建筑风格不进行明确限制,以打造城市地标。对于一般性的公共建筑,以新徽派为主要特色,形成相对统一的风格。对于肌理性的住宅建筑,在现代简约风格的基础上,通过将徽派元素简化、造型体块化等方式,将徽派建筑的特点有机融入,并突出色彩淡雅明快和融入自然的空间特色。
整体保护马鞍山自然山水格局,全面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彰显山水诗城文化魅力。构建完善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对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发掘并保护马鞍山非物质文化遗产,围绕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采取不同的保护策略,构建完善的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机制。
三、人文精神传承与发扬
积极发扬“聚山纳川、一马当先”的马鞍山精神。把握马鞍山移民城市的特征,鼓励居民创业创造建设城市,用开放包容,文明和谐的姿态面向世人;鼓励以马鞍山人民不屈不挠的风范,改革创新、自强不息、奋勇争先、不待扬鞭自奋蹄的威武雄姿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贡献。
第六节强化城镇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完善城镇基础设施规划体系
——突出城市总体规划引领作用。将马鞍山城市总体规划作为政府调控城镇空间资源、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措施,统筹市政公用、防灾减灾、综合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镇发展规模、城镇化增长率、产业发展规模等因素,合理确定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发展目标,落实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明确各类设施运行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原则、要求,适应城镇发展和安全运行需要。
——严格落实规划要求。按照马鞍山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的引导下,按照城镇市政设施、防灾减灾、综合交通等专项规划要求,优先安排城镇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综合交通、通信设施、防灾避险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设施项目建设,加快老旧市政设施、管网(管线)改造,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建设项目储备制度,有序推进各类项目建设。
二、补齐城镇基础设施短板
围绕城镇综合交通、防洪排涝、应急避难、消防救灾、防灾监测等保障机制,能够满足城镇预期负荷下顺利运行,能为市区居民提供便利的生活条件。统筹安排城镇道路交通、公共交通、对外交通,加快形成布局合理、有效衔接、通达顺畅的综合交通体系。进一步完善防灾避难体系,利用原有和新建人防工程,加快地上地下避难体系改造建设。加强城镇消防站、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设施建设,优化消防设施布局,构建“一站多点,以点覆面”的消防站体系。加快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气象应急装备水平,在极端恶劣条件下,能够保障装备快速移动、通信稳定可靠、数据准确采集。
三、加强城镇基础设施运行监管
根据城镇供水、排水、消防、燃气、供热、交通、道桥、供电、通信等设施运行管理特点,明确设施监管主体,建立日常巡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对相关设施、管网(线)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评估,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通过信息、数据、视频共享,构建实时在线监测和指挥调度体系,实现设施远程监控、风险评估、灾情分析、快速定位等功能,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实现城镇运行安全可控。
四、健全城镇运行应急管理机制
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和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完善本地综合应急预案,强化应对城镇运行管理、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应急内容,明确应对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措施和保障等要求。健全城镇应急组织领导体系,强化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具体责任,建立部门管理责任清单。加强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按照城镇基础设施各行业管理规定、标准,配齐专业人员、装备、车辆和物资。建立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要建立城镇安全运行保障督查制度,造成城镇运行重大事故或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五、预防债务危机
——建立地方债风险预警机制。降低政府债务风险的不确定性,通过完善建立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来控制新增政府性举债行为,使政府债务的规模控制在国际公认的风险可控标准以内。
——完善政府偿债机制。应当明确债务偿还责任。建立和完善“谁举债、谁使用、谁偿还”的责任制。通过明确责任,划清责任界限,明确债务借贷和债务偿还的主体。建立和完善偿债责任制,依照专户管理、专户专用的原则,按照每年政府债务余额的一定比例设立偿债准备金。政府应明确转移支付、税收分配等手段在偿还债务本息方面的优先权。
六、提高全社会应对城镇运行突发事件能力
通过应对突发事件制度、应急信息发布渠道、群众防灾安全意识等应对能力的建设,提高全社会的应对能力。提高群众防灾安全意识,健全部门、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合作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机制,实现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常态化、社会化、专业化和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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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 提高全社会应对城镇运行突发事件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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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措施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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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应对突发事件技术支撑 |
各地要根据实际,制定城镇市政设施运行管理和防灾减灾规范性文件,完善防灾减灾监管制度。健全防灾减灾技术标准,研究制定防范洪涝、飓风、暴雪、地震、火灾等方面的技术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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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强应对突发事件制度建设 |
加快建设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完善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平台快速传播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机制,在学校、商场、医院、车站、交通枢纽、文化体育场馆、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备预警信息接收和播发设施,保证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畅通,人员能够快速安全疏散、撤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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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高群众防灾安全意识 |
健全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合作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机制,实现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常态化、社会化、专业化和系统化。 |
第六章强化城镇发展产业支撑
立足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提升产业能级,增强创新能力,推动产业与城镇化融合发展,增强就业吸纳能力。构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为支撑、都市农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新体系。改善创业就业环境,集聚产业和人口,积极发展城镇经济,探索服务经济新模式,不断优化提升城乡产业结构,夯实城镇化发展的经济基础。
第一节推动产业结构优化
一、优化城镇产业结构
根据《2017年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全市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9:56.9:38.2,进一步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增加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份额。围绕构建城镇化战略布局,加快推动生产要素向中心城区、市域副中心、开发区和特色乡镇聚集,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构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协调推进城镇和产业共同发展。
二、提高城镇第一产业发展水平
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发展现代农业、生态农业、特色农业,提高农产品加工与农业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农业产业现代化。重点发展优质粮油、生态水产、特色畜禽、精品果木、精细蔬菜等优势农产品,打造水韵当涂、蔬果和县、绿色含山和花意诗城的差异化发展格局。
积极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继续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提高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水平,统筹城乡互融发展,着力打造长三角地区最具特色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提升当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及和县历阳、含山运漕、雨山佳山乡、博望横山四处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水平,推进含山大渔滩现代农业示范区、含山县现代林业示范区、和县善厚蔬菜种业示范区、当涂大公圩现代渔业示范区、示范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和郑蒲港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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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 “6+1”现代都市农业推进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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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工程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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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体兴农 |
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产业联盟的桥梁纽带作用,整合打造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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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态立农 |
统筹布局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强化源头减量控害、推行过程清洁生产,强化终端循环,实现资源循环利用高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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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品牌富农 |
培育企业认证“三品一标”,引导县区探索国有全资公司的品牌运行模式,强化地理标志利益链接,以品牌价值实现产品溢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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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科技助农 |
依托科研院所,健全专家顾问团,完善创业孵化器考核办法,推广农技信息化应用模式,实现农技研发转化、示范引导和推广应用的无缝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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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金融惠农 |
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创新完善农业信贷担保机制,积极开发特色农业保险,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挂牌上市融资,打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的金融普惠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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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改革促农 |
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打造区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彰显农业产权要素的市场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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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质量强农 |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四级创建为载体,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切实保障农产品安全。 |
三、提升城镇第二产业发展层次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引领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品牌化、集群化、低碳化转型,加快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支撑、生产性服务业协同的新型工业体系。严控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做大做强、做优做精特色工业,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优质生产要素向优势区域、各类园区和企业集中,促进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围绕“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导向,着力推进多元创新的新型工业化道路,重点发展以轨道交通装备、高端数控机床、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现代化工、节能环保为核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以铁基新材料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强化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建设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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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 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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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工程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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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 |
重点引进制动盘、钩舌、齿轮、紧固件、弹簧、轴承等关键零部件生产制造企业,打造轨道交通产业走行及关键零部件产业集群。突出规划引领,优化马鞍山铁基特色新材料产业基地发展布局。通过园区化、规模化、链条化、集约化,提升综合竞争实力,提高对人才、资金、项目的吸引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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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地建设工程 |
夯实军民融合产业基础,深入对接并积极争取参与省军民深度融合产业基地建设。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积极参与军事科研攻关和军地科技成果对接转化。支持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等工业基础军民一体化发展,引导帮助重型卡车、智能机器人、测绘设备等生产企业进入国防工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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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航空产业园建设工程 |
抢抓国家发展通用航空业政策机遇,依托冶金、机械加工以及毗邻南京空港等方面的优势,对接南京空港枢纽经济开发区的涉航业务,规划航空合金材料、航空复合材料的生产制造基地,拓展航空材料产业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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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工程 |
抢抓安徽省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机遇,依托马鞍山市智能装备(机器人)、汽车制造、工程机械装备等制造业基础,对接并吸收和应用省新一代人工智能研究及产业化最新成果,全面提高我市制造业智能化水平,建设我市人工智能应用研究及产业化体系,积极融入全省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建设。 |
四、加快城镇第三产业发展步伐
改造传统服务业,提升综合服务功能,优化第三产业布局。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引导服务业在中心城区、制造业集中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和有条件的城镇集聚,实现规模效益和特色发展。推进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加快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强化现代服务业政策支撑,全面推动马鞍山现代服务业发展。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研发设计、“互联网+”等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集聚产业发展各类资源,推动发展提速、水平提升。支持马钢、华菱等规模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研发、物流、营销、售后等专业化服务,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支持商业模式创新、技术手段创新和服务理念创新,培育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科技服务等新兴产业,推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提质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积极适应消费结构升级的新变化,加快发展教育医疗、健康养老、体育健身等服务业,进一步提升商贸、房地产、居民服务等消费性服务业的发展规模和水平。
第二节大力发展优势产业
一、提升先进制造业竞争实力
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引导,以集聚发展、绿色发展和军民融合为契机,巩固提升传统产业主支撑地位,努力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强规划引导,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向重点产业集中,着力推进钢铁、装备及汽车制造、轻化及食品、建材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把创新发展真正落实到制造业发展上,做大总量、做优增量、提升质量,驱动先进制造业全面转型升级。优化马鞍山制造业发展布局,通过园区化、规模化、集约化,提升综合竞争实力,提高对人才、资金、项目的吸引力。
二、大力发展临港产业
围绕马鞍山港建设及航道整治工程,重点整合利用港口岸线资源,有序推进港口开发建设,加快推进郑蒲港区建设,改造升级中心港区,努力形成“双核九区”港口布局体系。充分发挥港口优势,加大招商力度,大力发展装备制造、港口物流、商贸等产业,加快形成临港产业集群。发展长江旅游经济,加快推进采石旅游码头等水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打造滨江休闲游乐基地。
三、加速发展文化旅游产业
加快实施文化旅游发展行动计划,采取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模式,以“创意、创新、运动、健康、休闲”文化旅游元素融合发展为主线,谋划建设一批具有拉动作用的文化旅游重大项目,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文化旅游企业,扶持一批地方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集聚区,打造一批具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的文化旅游示范点,形成“一江两岸”、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文化旅游发展新格局。健全现代文化旅游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要素资源合理流动。加强文化旅游市场法治和诚信体系建设,深化文化旅游景区景点和公共场所文明创建,促进文化旅游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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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 旅游强市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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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目标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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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发一批国际水准旅游精品景区 |
全面推进现有景区改造提升,加快推进采石矶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突出抓好凌家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至2020年,全市4A级旅游景区增至8个,3A级旅游景区增至20个,每县区至少建成1处4A级旅游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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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打造一批国际化旅游精品线路 |
以诗歌文化为主题,以李白在马鞍山游踪为依托,打造一条诗仙李白寻踪游精品线路。发挥我市滨江优势,打造一条皖江黄金水道休闲游国际化旅游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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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创造一批紧跟世界潮流的旅游新兴业态 |
打造一批紧跟世界潮流的旅游新兴业态。积极培育一批研学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等新兴旅游业态项目,推进凌家滩“旅游+”创意产业园和千字文、诗歌等特色小镇建设。打造“爱上农家乐”乡村智慧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及农副产品线下体验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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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色旅游商品 |
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色旅游商品。重点推进以含山青花瓷为主的工艺品类、以和县蔬菜为主的农副产品类和以当涂黄池食品为主的食品类等重点旅游商品开发。大力支持洪滨丝画、采石茶干、黄池食品、陶瓷刀具等我市特色文化旅游企业做大做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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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经营实力的领军企业 |
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旅游领军企业。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旅游大企业集团和战略投资者。到2020年,培育出全市年营业收入亿元以上旅游企业1家。 |
第三节优化就业创新环境
一、提升科技资源的创新优势
以创新驱动为核心, 产业转移和高端聚集为重点,从传统科教城市走向以创新驱动为核心的创新型城市。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改善技术创新的市场环境,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加强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中介服务;实行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和政府采购等政策,完善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加强政府支持力度,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供宽松的制度环境。
——激活高端科教资源。聚焦全市主导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产业园区各级研发创新平台,加快推进创新成果新突破。扎实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
——打造智慧创新平台。一方面,加快中科慈湖高新区产业化创新平台合作共建,依托优势企业,在轨道交通装备、工业机器人、高端数控机床、环境治理、现代医药、绿色食品、3D打印、“互联网+”、现代服务业等方向,提升现有研发平台创新能力。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建设基于互联网的综合性科技服务平台,加强与国内知名公司合作,建设马鞍山协同创新中心和省级创新平台。
二、健全创业就业服务体系
按照保基本、可持续、均等化的原则,加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创业就业服务体系。
——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实施青年创业创新计划。把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纳入重点扶持对象,充分利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农民工创业。
——打造公共创业就业服务新平台。以创新链集聚人才链,以人才链支撑产业链,通过创业就业平台集聚人才、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人才创业活力,统筹推进创业就业平台建设,建成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办事系统和全市人力资源信息数据库。
——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大力推广花山区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模式,探索创新就业创业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全时段、多元化、广覆盖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的创新举措。重点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创业指导、就业信息提供、技能培训等功能。建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马就业和引进机制,高校毕业生留马就业、创业等人才优惠政策。
——优化外出务工人才返乡政策。开展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免费创业培训。紧密结合返乡人员创业特点、需求和地域经济特色,开发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建立健全创业指导制度,为返乡创业者提供“一对一”的创业辅导;实施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园建设行动计划,打造创业园平台。建设一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园,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行动计划,打造电商平台。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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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 推进创业就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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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工程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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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创客逐梦 |
鼓励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园、大学等各类主体,创建“众创空间”、“创客空间”等新型创新创业平台,给予一定的创业服务补贴。鼓励科技企业发挥创客培育和创业孵化功能,倡导“企业平台化、员工创客化”的企业发展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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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创业领航 |
建立一支百人以上、高水平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免费开展创业培训,每年创业培训任务在省下达指标基础上提高10%。将我市符合条件的高校纳入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范围,鼓励高校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列入学分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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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创业筑巢 |
制定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认定标准,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建成集培训指导、项目对接、孵化融资等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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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融资畅通 |
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增加贷款经办银行,简化贷款程序。设立“马鞍山市创业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支持早期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和初创期小微企业。加快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培育扶持更多的中小企业通过新三板挂牌融资,拓宽创业融资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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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青年创业 |
深入实施青年创业计划。实现在校大学生创业教育全覆盖。积极推进青年创业园建设,打造一批青年创业精品项目,引领更多青年投身创新创业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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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高端人才创业 |
将吸引高端人才来马创新创业纳入促进就业创业的总体规划,重点引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来我市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创新创业团队。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学历、户籍等限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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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返乡农民工创业 |
搭建一批农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和见习基地,从有经验和行业资源的成功企业家、返乡创业带头人当中选拔一批创业导师,引导有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返乡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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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学生村官创业 |
落实针对大学生村官创业的各项扶持优惠政策,力争每年重点扶持10名大学生村官创业,支持建立5个大学生村官创业实践示范基地,带动200户农民群众增收致富。 |
第四节培育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
一、加快培育小城市
基于市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需要,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积极推进乌江镇、向山镇、林头镇等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建设,在政策制定、产业引导、城市规划、土地供应、税收减免等方面重点扶持。同时以培育小城市为增长极,引入多元资本,带动经济发展,提升吸纳人口,联结城乡主体,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城乡互融进程,推动分散就地城镇化。增强产业布局与城镇建设衔接,促进小城市试点镇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逐步培育成产业发展、人口集聚、设施配套、服务优良、环境宜人、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新兴小城市。
——加快提升城镇经济权限。制定扩权改革实施方案,依法赋予重点城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重点镇的建设用地出让金净收益和相关税收,全部用于本镇建设。
——推动多元化资本引入。积极推进建设项目,持续提升有效投资,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产业,推进一批学校、医院、文化设施等建设项目,不断提高综合城镇综合承载力。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转型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优化产业结构的作用,大力推动信息化、低碳化、节能化,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传统制造业共同发展、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相互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着力提升城镇品质与内涵。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小城市试点地区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加快社会事业进展,提升商贸服务水平,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工作力度,加强规划设计引领,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城镇秩序、整治乡容镇貌,推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二、积极创建特色小(城)镇
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结合自身特质,找准产业定位,科学规划,集聚创新资源,挖掘产业特色、人文底蕴和生态禀赋,打造形成“产镇人文”四位一体有机结合的特色小(城)镇。结合实际,马鞍山市近期大力推进慈湖高新区智慧小镇,健康小镇建设,重点打造拥有“天下第一汤”温泉的国家级“特色小(城)镇”香泉镇,省级“特色小(城)镇”黄池镇,突出以“酱”为代表的食品产业,以及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全域生态休闲旅游的濮塘镇等一批特色小(城)镇。推广试点模式,努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产业突出,宜居宜业的特色小(城)镇是马鞍山市实施“东向战略”差异化发展的重要载体,是留住人口延续历史的必然选择。
——三生融合,四化同步。打破一二三产业之间的门类界线,打破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的空间界线,打破村镇的行政界线,促进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
——多规合一,先行先试。坚持规划先行,多规融合,综合规划国土、发改、环保等多部门联动编制产业、文化、旅游,项目、资金、用地“三方落实”的建设规划,为特色小(城)镇营造良好的空间载体。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产业定位突出“特而强”“小而精”,不能“千镇一面”,同质竞争,必须紧扣产业升级趋势,锁定产业主攻方向,构筑产业新高地,挖掘特色小(城)镇的特色和亮点,根据不同的区位、规模、产业类型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生态优先,文脉延续。坚持城镇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同步,加强环境保护与环境修复力度,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生产生活方式和建设模式。加强对历史文化和民风民俗的挖掘与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城镇软实力。
第七章推动城乡发展互融
第一节优化城乡要素配置
一、建设城乡统一要素市场
——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化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就业壁垒,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的制度。完善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市场、统一管理,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统计制度,统一城乡就业服务内容与标准。
——统筹完善面向“三农”的金融服务。统筹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作用,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民农业农村;加快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和经营组织形式创新,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引导更多人才、技术、资金等要素投向农业农村。
二、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以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投入机制为重点,以县(区)为单位制定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体系和标准,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加快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民监督、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中心城镇公共服务向三个县区充分延伸,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融
——推进城乡客运互融。加快完善城乡客运网络,优化农村客运设施布局,引导城镇公共交通向乡村地区延伸覆盖,推进城乡间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以优化现有公交线网为重点,加快公共交通系统的建设,增加公交线路,满足规划农村居民点出行要求。理顺城乡公交经营机制,实现监管规范化、服务标准化。加大对城乡公交的政策和财税扶持,推行灵活的产权制度和运营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和运营主体进入城乡公交市场。
——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完善以新型城镇为中心,覆盖乡镇、农村新型社区的公路网络,提高农村公路网络通达性,实现中心村等级公路全覆盖。结合农村社区化发展的总体布局,以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为主要方式,通过统筹城乡客运规划,站点建设和线网布局,构筑四通八达、舒适便捷的城乡公交互融新格局。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强化城乡基础设施连接,推进城乡公用设施现代化。统筹城乡电力、交通、能源、水利、燃气、通信、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稳定通畅的供排水系统、能源供应体系,信息网络系统、环境保护系统与防灾减灾系统。基本实现城乡供水互融,能源供应互融,邮政通信互融,污水和垃圾处理互融。
第二节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一、提升农业发展水平
围绕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定位及绿色农产品供应、休闲观光体验和生态涵养调节三大功能,统筹优化农业产业布局,科学编制现代都市农业发展规划,提升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严守耕地红线,坚决守住基本农田指标。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着力提高单产,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证主要农产品基本自给。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元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对本市五大优势主导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予以扶持。
二、构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
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培育新型流通业态,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连锁分销和农民网店。健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大力提高农业科研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政府对农业保险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鼓励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加快资源优势向品牌优势、价格优势的转变。强化农民和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开展短期技术、技能培训,培养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第三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深入贯彻《马鞍山市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建立以产业发展为核心、乡村文化为支撑、改革创新为路径的乡村振兴道路。目标到2020年,“五个振兴”迈出坚实步伐,到202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成为美丽中国安徽样板区的特色化目标。
一、品牌富农:构建农业新格局
马鞍山市三山两水五分田,是典型的鱼米之乡,具有开发农业多功能的自然条件、挖掘农业产业化的市场潜力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强力支撑。深入推进“三区”划定,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积极谋划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划定,实现布局优质化。大力开展“一企一策”助推企业品牌创建,重点打造食宝含山、含山大米、和县蔬菜、姑溪河大米以及姑溪河大闸蟹等区域公共品牌,形成品牌标志利益共同体,实现产品品牌化,提升当地农产品竞争力。
二、科技助农:推动农村产业转型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全市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现代都市农业,聚焦市经开区、郑蒲港新区、和县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始终以绿色生态为基本底线,大力推行产业准入退出政策,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观光农业、养生养老、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建成覆盖农业生产(供给)主产区的乡镇农业物联网、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点和农业信息站,重点建设和县农业嘉年华、当涂县金色田园等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三、共享扶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推进35个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和“三变”改革,维护和保障农民利益,有效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打通农村资源的市场化价值实现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一产优、二产强、三产热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态势。建立健全自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新时代“三农”队伍建设。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举措。
四、文明兴农:全面建设美丽乡村
在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的前提下,全面推进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中心村建设和自然村环境整治,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由“以点为主”向“由点带面”转变。重点实施“三大革命”,突出抓好治脏、治乱、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两治理一加强”的基本任务。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开展沿街建筑立面改造、环境景观综合整治。实施“一村一品”工程,探索打造一批特色村庄。坚持美丽乡村建设“硬件”和“软件”同步推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共同提升,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发展特色产业,保持乡镇特色风貌,精心打造昭关、凌家滩为代表的七个美丽乡村示范区。加强和改善农村社会综合管理,培育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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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 乡村振兴重大行动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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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计划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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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构建农业新格局 |
深入推进“三区”划定,积极谋划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划定,实现布局优质化。继续开展“一企一策”助推企业品牌创建,重点打造食宝含山、含山大米、和县蔬菜、姑溪河大闸蟹等区域公共品牌,形成品牌标志利益共同体,实现产品品牌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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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快农业产业化 |
重点开展农村电商发展培育计划、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发展计划,推进聚焦市经开区、郑蒲港新区、和县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确保每年农产品加工产值增幅10%;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建成覆盖主要农业乡镇的农业物联网、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点和农业信息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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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动农村综合改革 |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完善土地仲裁纠纷调解体系建设,推动土地有序有效流转。继续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拓展交易品种,扩大交易数量,打通农村资源的市场化实现渠道,让发展成果惠及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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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推动乡村绿色发展 |
把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统一保护、统一修复。实施林业资源保护修复,以国家森林城镇创建为载体,大力实施森林生态屏障、城镇绿化提升、绿色长廊推进等八大工程。 |
第八章重大举措
第一节对内对外开放
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动“向东看”,打好“南京牌”,市辖区、当涂县与和县等部分地区积极加强与南京都市圈等高对接,推进宁马两市市民享受同城化待遇。探索建立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市场体系统一开放、生态环境联防联治、社会管理互通互认的联动发展机制,推动全市各类规划与南京都市圈相关规划有机衔接。进一步加强与合肥的联系,市辖区、和县与含山县部分地区积极融入合肥都市圈建设一体化发展,强化高层联动和跨区域协调,全面加强交通、科技、环保、旅游、人才、产业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
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引导具有比较优势的钢铁冶金、装备制造等行业的企业境外投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境外并购、引进、消化、吸收、再利用,掌握境外高新技术。提高创新能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收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型科技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推动高新技术和高端人才引进。努力构建工贸研结合的国际化输出品牌,打造马鞍山市对外开放的合作平台,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
第二节构建创新型城市
贯彻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聚焦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总体要求以及我市创新特色,完善区域发展布局,加速创新要素集聚和优化配置,推进马鞍山市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整体提升。根据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一批城市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函》,进一步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创业发展培育工程,全面推动科技创新,突出科技、资本、人才、产业的互动融合,着力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以人才科技引领创新驱动,以资本要素助推转型发展,提升科技成果产业化效率。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质量,促进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打造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推动“双创”迈上新台阶。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创新治理能力,进一步优化创新的制度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构建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着力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模式与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成为区域创新示范和经济增长极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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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4 构建创新型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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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措施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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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创建工程 |
全力争取国家科技创新重大项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国家实验室等战略性科技创新项目和平台在我市布局。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以马钢、中钢矿院、国星生化、星马华菱、安徽工业大学等企事业单位的国家、省重点实验室为基础,支持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好研究基础、面向优势产业发展需求的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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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家、省重大创新中心创建工程 |
积极对接和参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工程,依托重点企业,新建一批国家、省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和创新政策向慈湖高新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郑蒲港新区集聚。全面提升我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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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工程 |
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加快中科慈湖高新区产业化创新平台合作共建,依托优势企业,在轨道交通装备、工业机器人、高端数控机床、汽车制造、环境治理、现代医药、绿色食品、3D打印、“互联网+”、现代服务业等方向,提升现有研发平台创新能力,支持新建、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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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领军型企业培育工程 |
加快推进领军型企业创新工程,重点以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为抓手,制订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若干政策,积极引导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让创新驱动发展真正成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 |
第三节拥江与跨江发展
贯彻落实马鞍山市“一江两岸协调发展”战略,分为拥江发展和跨江发展的两个阶段。在现有基础上,加快拥江发展步伐,加快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城镇景观岸线的打造。随着城镇的发展,推动跨江交通廊道和基础设施的联动,提升一江两岸的交互与一体化发展。
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合理布局发展“一江两岸”产业,优化江东片区,提升江西片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引导资金、人口等发展要素在两岸间自由流动。加快江东片区工业转型,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集群化、高端化发展,带动江西片区装备制造、新型化工等工业发展,并立足江西产业特色,大力推动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及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加快江东、江西城镇发展带的协调、联动发展,建成姑孰路过江通道,谋划建设慈湖过江通道、九华路过江通道,缓解过江交通难题,提升过江通道联动保障能力,逐步解决过江通道资源限制两岸协调发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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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5 市域跨江通道规划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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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通道名称 |
通道位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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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马高速过江通道 |
常合高速长江大桥 |
至郑蒲港(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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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慈湖过江通道 |
慈湖高新区 |
接346省道(规划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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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湖北路(恒兴路)过江通道 |
主城区 |
至和县历阳(规划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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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九华路过江通道 |
主城区 |
至郑蒲港(规划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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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姑孰路过江通道 |
当涂县 |
至郑蒲港(规划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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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龙山大道过江通道 |
当涂县 |
至郑蒲港(规划新增) |
第四节产业绿色转型
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发展是破解长江经济带资源、环境约束的重要突破口,是实现长江经济带生态安全的重要保证,也是当前急需探讨和解决的关键问题。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导向,坚持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
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等绿色产业,培育形成更多市场主体和新的增长点。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消费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服务绿色发展。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快推进慈湖高新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园区创建工作,全面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
第五节公共供给城乡共享
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大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制定全域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资源配置、管理运行、评估监督和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城镇企业、资金和各类服务功能向城郊或农村地区转移,激活郊区和农村的产业、休闲、娱乐功能,实现城乡互动发展。加快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推进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向县以下延伸,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符合马鞍山市实际的医疗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医保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水平。完善城乡一体、多险统一、便捷高效的社保经办服务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城乡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供给、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努力实现公积金制度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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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6 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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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措施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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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统筹城乡教育供给 |
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标准化学校的覆盖率。建立城乡之间、江东片区和江西片区义务教育对口交流支援制度,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均衡发展水平。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化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促进农村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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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
统筹推进县域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健全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继续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向农民提供安全价廉可靠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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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完善农村养老和社会救助体系 |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快建设以收养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大中型综合性老年养护设施。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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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
推进乡镇综合文体工程建设,构建农村现代公共文化体系,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能力。整合农村文化资源,提高文化设施利用效率。 |
第九章完善体制机制
第一节优化人口管理制度
完善人口信息管理利用制度,积极配合全省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分类完善职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计生等信息,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加快实行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依法记录、查询和评估人口相关信息的制度,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第二节细化土地管理制度
一、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科学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加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管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安排实行指标配置与具体项目相挂钩。适当提高工业项目容积率,鼓励建设标准厂房和多层厂房。强化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供地标准,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供地。支持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水平,鼓励充分利用地下空间。
二、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对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调查摸底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维护农民土地财产权益。在国家批准试点改革的前提下,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三、严格保护耕地资源
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加强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审查,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数量。认真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加强和完善基本农田管理,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积极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
第三节完善资金保障机制
一、建立规范透明的融资机制
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镇建设融资渠道。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探索在花山、雨山、博望三区先行试点设立城镇发展基金,专门用于城镇开发。
二、构建多元化融资体系
研究落实政策性金融专项支持政策,鼓励银行按城镇项目建设资本金到位情况,同比例提供贷款支持。着力提高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支持能力,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县城、重点镇延伸金融网点和服务,培育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
三、加强政府与金融市场协作
加快放开民间资本进入城镇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领域的各类限制,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加强对城镇无形资产的挖掘使用,通过向社会资本招标、拍卖城镇户外广告经营权、道路桥梁冠名权、公交线路经营权等方式筹集城镇化建设资金。
第四节健全城镇住房制度
一、建立购租并举的城镇住房制度
立足保障基本需求,推动合理消费,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实行租售并举、以租为主,满足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稳定增加商品住房供应,大力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推进住房供应主体多元化,满足市场多样化住房需求。
二、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
加快推进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渠道,规范审核准入程序,合理确定轮候排序规则,提高效率,方便群众。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定价机制,动态调整租金。健全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对于收入提高等原因已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责令其退出住房保障。提高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率。
三、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
调整完善住房、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政策,共同构建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各县(区)要编制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确定住房建设总量、结构和布局。建立健全住房建设用地稳定供应机制,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优先安排政策性商品住房用地,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去库存情况,严格控制商业服务业用地。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合理引导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第五节强化生态保护制度
一、健全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
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城镇化发展评价体系,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对限制开发区域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二、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建立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城镇化发展。合理划定生态红线区域,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企业、社区和个人在生态红线区域生态保护的责任和义务。提高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产业环境准入标准。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
三、实行最严格的环境监管制度
健全生态补偿制度,推进建立长江马鞍山市中心城区段、主干河流水系等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强饮用水源地的安全管理,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强化取水权用途管理;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第十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强化规划统筹
明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各类规划中的主导地位,加强规划衔接,妥善处理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关系,形成合力,确保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在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加强规划纲要的指导作用,建立规范的规划立项审批制度,编制实施好专项规划,明确专项领域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形成层次分明、功能清晰、统一完整的规划体系。
健全新型城镇化推进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规划落实到位、实际措施到位。市政府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突破口,制定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举措能够真正落地生根。加强规划实施协调,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推进规划日常事务,统筹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解决城镇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区建立相应领导协调机构,制定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试点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人口、城镇开发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统计指标体系,强化对试点效果的统计分析。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共同推进规划实施。
第二节注重政策引导
一、健全相关条例规章、标准体系
市有关部门依据本规划制定配套政策,建立健全条例规章、标准体系,加强部门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推动人口、土地、投融资、住房、生态环境等方面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落到实处。
二、加强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
加强规划衔接和政策协调,推动本规划与城镇体系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保规划、交通规划等专项规划衔接,各项举措与各个领域政策形成合力。
第三节提高决策科学水平
提高公众参与水平,政策制定全过程积极引导公众的广泛参与,构建完善的科学决策机制。基于“多规合一”建设马鞍山智慧信息平台,为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决策支持,落实重大决策的社会公示、公众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提高决策科学水平。
第四节完善监督考评机制
制定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进程时间表,建立城镇化工作统计指标监督体系,规范统计口径、统计标准和统计方法。制定新型城镇化综合评价体系,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实行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定期对规划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第五节加强城镇社会治理
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理念,完善城镇治理结构,创新城镇治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提升城镇社会治理信息化程度,推进市政设施智能化升级,优先建设公共服务智能应用系统,实现广覆盖、易使用的社会事业与公共服务信息化应用。健全城镇交通、卫生、市容和市场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对社会公共事业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创新社会治安管理体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加强防灾减灾设施建设,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