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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12/13 6.4k 阅读 274 点赞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

马政办〔2020〕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马鞍山市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马鞍山市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和关于农村电商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政府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市新增农村产品年网销额超10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4家,争创1个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新增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3个以上、示范村10个以上,全市农村产品网销售额超过16亿元。

二、重点工作

(一)推进主体培育。以县级公共服务中心为载体,加强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孵化,着力打造自主电商品牌,实施品牌化升级发展战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着力培育年网销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经营主体。推动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化融合发展,全面推广“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各县人民政府、市商务局)。

(二)开展示范创建。以全面实施、重点突破为原则,通过政策撬动、示范引导等方式继续推进省农村电商示范创建工作(各县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支持电子商务发展较好的县申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争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示范县(市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品牌建设。培育地域特色鲜明、品质优良的网货品牌和产品,支持品牌产品与电商平台对接合作。(市商务局、各县人民政府)。到2020年底,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75个以上,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加大网销农产品抽检力度(市市场监管局)。

(四)拓宽市场渠道。支持有实力的电商企业和平台参与整合农村产品、品牌和企业资源,开展农产品产地直采,扩大优质特色农产品上行。组织电商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合作对接(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各县人民政府)。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参加省级及以上农产品展销活动;支持各县组织开展农村电商产销对接、直播促销等活动(市商务局)。支持乡村休闲旅游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带动农副土特产品等旅游商品网上销售,到2020年底,新培育省级特色旅游名镇3个以上、省级特色旅游名村10个以上(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完善基础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冷链物流设施、城市公共配送冷库以及冷链物流信息化等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支持涉农电商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改造与电商发展相关的流通设施设备;支持涉农电商企业租用冷冻冷藏等相关流通设施设备(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推进客运、物流、邮政、快递等为一体的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点建设。到2020年底,建设乡镇运输服务站18个(市交通运输局);推进“快递进村”,新增行政村快递服务网点15个(市邮政管理局)。实现自然村光纤和4G移动网络全覆盖(市经信局)。

(六)增强培训实效。将《电子商务实操手册》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推荐教材目录(市农业农村局)。开展订单式、定向定岗电子商务就业技能培训,增加社交电商、直播销售、包装设计、营销策划等培训内容,参训人员培训后就业创业率达60%左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鼓励职业院校设置电子商务相关专业点,积极争取省级重点建设的电子商务相关专业实训基地(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开展电商直播年活动,举办电商直播大赛,培养优秀直播团队和主播人才(市商务局)。

(七)助力脱贫攻坚。继续提升贫困村站点扶贫服务功能,指导站点通过电商平台、网上小程序、微商等开展农产品网销,使电商真正成为扶贫脱贫的有力手段支持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参与示范站点创建工作。鼓励电商经营主体收购贫困村、贫困户农村产品,对贫困户开展订单包销并免费发放生产资料(各县人民政府)。支持销售扶贫产品品种多、金额大、带贫成效明显、服务机制健全、扶持政策优惠的线上销售平台创建全国消费扶贫示范单位(市扶贫办、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八)加强政策保障。安排市级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电商发展。探索以购买服务和奖补等方式与知名电商平台加强合作,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建设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培养农村电商专业人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农村电商发展的金融产品,探索以电商交易额为授信基础提供免抵押贷款(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支持各县购买农村电商公共服务,探索公共服务市场化运营机制(各县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市推进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市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市推进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人民政府是直接责任主体,要把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内容,及时制定细化方案,加强政策统筹,健全协作机制,严格绩效评估,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各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和分工加强对各县的业务指导、督促和协调,协力推动工作开展。各县、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政策措施、工作动态、发展成果等资讯,加强对农村电商创业能人、先进典型的宣传。健全农村电商发展长效机制,推动全市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市推进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附件:农村电商提质增效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农村电商提质增效目标任务分解表

地区

农村电商提质增效

示范镇

(个)

示范村

(个)

年网销额

超1000万元企业(个)

全市合计

3

10

4

含山县

1

3

1

和县

1

3

1

当涂县

1

4

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