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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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县(区)金融工作指引的通知

2021/01/12 4.1k 阅读 429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马鞍山市县(区)金融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

马鞍山市县(区)金融工作指引

  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为贯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加强各县(区)政府的地方金融工作,建立健全地方金融工作制度和机制,推动有效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和投资营商环境,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金融工作应当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县(区)政府要制发本区域金融发展规划,明确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和研究决定重要金融风险处置事项等重大决策。分管领导负责落实党委政府对金融工作重大决策。

  2.应当设立金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分管领导、财政(金融)部门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谋划重大工作并提请研究,确保领导小组工作正常运转。遇重要金融任务或重点金融风险时,及时成立工作专班,确保完成任务。

  3.财政(金融)部门是承担地方金融工作的主要部门。要明确金融发展、金融监管、金融安全等具体业务股室和职责分工,制定清晰的金融工作具体内容、执行和问责机制,配足配强各岗位工作人员,并给予必要的工作条件。

  4.坚持重要金融工作汇报制度。党委政府至少每季度听取一次金融工作情况汇报,汇报单位包括各金融监管部门、各金融机构、融资平台和重点企业等。汇报内容主要涵盖间接融资、直接融资、上市挂牌、营商环境、重点企业债务风险、法人金融机构风险以及其他重大金融风险,听取各项金融发展指标、监管指标完成情况等。

  二、建立工作机制

  5.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分管领导原则上应每月召集当地主要银行、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等单位召开金融工作联席会议,主要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6.制定联席会议规则。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吸收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市场监管、招商等有关部门,以及保险、证券等机构参加。当期联席会议应不晚于会议召开前一周确定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并通知参会单位。参会单位应准备需要会议研究的议题。联席会议由财政(金融)部门拟定会议通知、承担有关会务工作、会议结束后撰写会议纪要等。

  7.突出机制运行效果。在信贷投放、新型政银担、续贷过桥资金、“四送一服”、营商环境、直接融资、上市挂牌、政银合作协议落地等方面强化引导力度,对服务地方经济成效明显的机构给予激励措施。

  三、推动重点工作

  (一)持续推进新型政银担工作

  8.建立健全政策性担保治理机制。加强对业务的指导监督,提高担保项目评审会的水平,对纳入评审的每个项目,要形成完整的审议资料。

  9.明确政策性担保年度工作目标。根据上级安排,制定年度政策性担保工作具体预期目标,加强业务调度,力保预期目标实现。同时,推行尽职免责,支持小微和“三农”等薄弱环节。

  10.强化重点风险指标考核。将代偿和追偿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沟通协调本县(区)法院缓解执行难、执行慢等问题,多渠道化解担保不良资产。

  11.推动解决有关问题。对各级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再担保公司下达的整改任务、各级监管部门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党委政府要推动担保机构件件有整改、事事有回应。

  (二)开展银企对接工作

  12.统筹银企对接活动。要把银企对接摆到整个“四送一服”工作中去,统筹谋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两场大型银企专场对接活动。

  13.配合做好“百名行长进万企”工作。开展专项惠企政策宣传,精准提供金融服务,打通实体经济和金融资本的通道,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14.注重银企对接项目储备。梳理招商引资项目和区域重点项目,对条件成熟的储备项目,通过召开说明会等方式向金融机构推介,确保项目有效对接。

  (三)安全高效运行续贷过桥资金

  15.加强政策宣传。重点向辖区内小微企业,特别是困难小微企业进行宣传,帮助小微企业使用续贷过桥资金,解决其资金调头问题,降低企业续贷周转成本。

  16.强化风险控制。建立健全科学的过桥资金使用流程,既方便企业使用,又能有效防控风险,确保续贷过桥资金借得出、收得回。

  17.合理确定资金规模。在确保全年周转12次以上的前提下,既要满足企业需求,又不造成财政性资金的闲置。

  (四)全面推进“税融通”等工作

  18.县(区)财政部门至少每季度统计一次“税融通”业务,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作为党委政府掌握了解情况。对开展的“税源贷”业务,要定期开展走访,加强风险防控。

  (五)加快资本市场建设

  19.成立工作组织。建立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预期目标任务,实现挂图作战。

  20.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党委政府至少每季度听取一次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工作汇报,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有关问题。领导小组要有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负责联系落实上市辅导、企业后备库建设等工作。

  21.推动解决有关问题。积极帮助企业协调上市(挂牌)过程中存在的环保、土地、税务、工商、海关、商检、外汇、社保等方面的问题,降低企业成本,加快工作进度,提高上市(挂牌)成功率。

  22.落实激励奖励相关政策。完善现有的激励奖励政策,使政策更加科学、合理,提升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工作的成就感和荣誉感。

  (六)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23.关注企业债务风险。组织开展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督检查和本息兑付风险排查,重点排查债券募集项目运营、资金使用情况,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债券存续期存在的风险,做好风险防控。

  24.化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落实属地金融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切实防范地方法人银行挤兑等事件。高度关注地方法人银行资产质量,通过招商引资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措施协助其提升资产质量,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25.做好重点企业风险防控。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作用,精准有序处置信用违约风险。积极支持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依法处置逃避、悬空、毁弃金融债务行为。

  26.加强地方类金融机构监管。加强辖区内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监管,督促其规范、合规运营,做好风险防范。

  27.落实非法集资工作属地责任。建立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落实专责人员和工作经费,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宣传、排查、案件查处、善后处置、清偿兑付及维护稳定等工作。重视非法集资陈案化解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28.防控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切实履行县(区)作为扶贫小额信贷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程监督扶贫小额信贷用途,通过提前发送“提醒函”以及约谈会商等方式,逐笔建立工作台账,严防逾期风险。

  29.高站位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聚焦金融行业乱象狠抓“行业清源”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扫街”、“扫楼”行动。对照“三书一函”内容,落实专项整治,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四、强化工作保障

  30.强化目标导向。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对照“六稳”“六保”要求,聚焦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全面落实全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金融工作要点要求,以年度全市各载体主要预期目标为工作导向,倒排序时任务时间节点,各县(区)财政金融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目标任务完成第一责任人。

  31.加强工作调度。各县(区)要建立完善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召开调度会议,通报总结金融工作开展、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将具体目标任务落实到人,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地。

  32.抓好工作督导。建立金融工作推进督导机制,各县(区)财政金融工作部门要开展定期检查督导工作,详细了解区域内各部门、项目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分析研判工作成效,指导后续工作开展。

  33.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财政金融工作部门要注意梳理总结阶段性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工作亮点和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要点,及时报送信息。

  各开发园区参照执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