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安徽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应急〔2020〕131号)和《安徽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应急〔2020〕132号)精神,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尾矿库闭库销号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马安办〔2020〕51号)要求,原马鞍山市黄梅山铁矿丙子山尾矿库已经完成闭库,并经安全、环保论证和专家审查,市、区有关部门进行了初步核查、现场复核和综合确认,该座尾矿库符合闭库尾矿库销号条件,现予以通告。
原马鞍山市黄梅山铁矿丙子山尾矿库销号后,不再作为尾矿库进行使用和安全监管,由属地乡镇政府和尾矿库所属企业(管理单位)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附件:闭库尾矿库销号名单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闭库尾矿库销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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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尾矿库名称 |
所属辖区(具体地址) |
所属企业 (管理单位) |
闭库时间 |
闭库销号后 管理责任单位 |
等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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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马鞍山市黄梅山铁矿丙子山尾矿库 |
马鞍山市雨山区 佳山乡 |
马鞍山市雨山区资产经营公司 |
2006年11月 |
马鞍山市雨山区资产经营公司 |
四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