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政策政策文件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09 1.8k 阅读 350 点赞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政办秘〔2021〕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5日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

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同意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皖司函〔2020〕263号)要求,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创新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体制,合理配置行政执法资源,切实解决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处罚权责分割、职责交叉等问题,保障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平稳交接,提升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水平。

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管局)集中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方面,对违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二)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方面,对违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三)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对违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四)土地矿产资源交易方面,对竞买人或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或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中标或者竟得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省人民政府批准集中行使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与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直接关联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依法一并集中。

三、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一)行政执法主体。市公管局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统一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相关部门不再行使已经集中的行政处罚权;仍然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二)行政执法程序。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执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程序进行。各相关部门要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契机,梳理权责清单,依据市政府公布的马鞍山市市级行政处罚目录,对本部门目录范围的行政处罚事项行使处罚权。市公管局要推进完善内部执法流程和机制,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全面加强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市公管局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应及时向市相关部门通报共享并公示;市相关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对发现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移交市公管局处理。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市公管局应充实执法人员力量,执法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条件,上岗前应取得行政执法证。市公管局应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四)行政复议救济。对市公管局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与行政处罚直接关联的行政强制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由市人民政府依法受理。

(五)行政处罚权相关案件衔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批复前已立案调查的案件,由原案件调查部门继续调查至终结。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批复后,有关行业监督部门发现的案件线索应及时移交市公管局进行查处。

四、保障与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各相关部门成立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为成员的组织领导小组,加强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交接工作的领导,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平稳运行。

(二)加强法治指导。市司法局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法治指导、协调和监督,认真调研,深入分析。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同市公管局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提出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三)加强经费保障管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由市级财政全额予以保障,不得以收费、罚没收入作为经费来源;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应按照规定全额上缴国库。

(四)强化监督问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因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