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马鞍山市进一步深入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加强消费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马鞍山市进一步深入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加强消费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根据《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方案》、省市场监管局等3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加强消费环境建设的意见》有关部署,积极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现决定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深入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加强消费环境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定性目标:到“十四五”末,全市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定量目标:
1.启动新一轮“十百千工程”。以开展“五个放心”承诺、培育示范典型为主要内容,依据省局要求实施全市新一轮放心满意消费创建评选认定“十百千工程”,到“十四五”末,新增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省级十家、市级百家、县级千家。
2.拓展“点线面”延伸内涵。以拓展延伸创建的广度和深度为提升方向,将创建从商品领域向服务领域、传统业态向新兴业态、线下向线上延伸,从单个经营者向商圈、街区、城区和乡村拓展,打造一批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品牌,培育不少于30个放心满意消费创建示范街区(市场、景区、服务区),不少于2个放心满意消费创建示范行业,重点指导培育不少于1个县(区)开展区域示范领跑行动。积极探索开展“放心工厂”培育工作,认定“安徽消费体验馆”不少于10个,遴选安徽伴手礼不少于10个,培育放心满意消费示范电商平台不少于2个、网店不少于100家,力争放心满意消费进乡村覆盖到全市95%以上的行政村(社区)。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开展实物消费领域创建提升行动。围绕穿、用、行等消费领域,全面加强质量监管,引导经营者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商品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消费纠纷和解等制度。发挥政府引导和指导作用,支持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鼓励辖区内知名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活动,加大消费品牌宣传力度。鼓励经营者作出高于法律规定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承诺,将线下实体店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纳入放心满意消费示范单位评选认定标准,鼓励参创线下实体店作出更优的无理由退货承诺。推动商业综合体、连锁企业、大型零售集团旗下各公司(门店)开展一体化创建,加入“长三角实体店异地异店退换货联盟”,实行跨区域异地异店退换货制度。(牵头单位: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二)开展服务领域创建提升行动。以消费者反映问题较多的服务领域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通过行政处罚、行政约谈、投诉信息公示、消费调查、公开点评、社会曝光、行业规范等一系列措施,切实推动服务领域经营者规范经营。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完善传统服务领域标准,加快新型服务领域标准研制。推动服务业龙头企业申报创建“皖美品牌”示范企业。深入推进教育培训、公共服务、美容美发、家政养老、装修装饰、物业服务、快递物流、健康体育、信息、金融等领域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全面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放心满意消费创建,实现全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创建覆盖90%以上。深入开展放心满意示范景区创建活动,力争实现5A级经营性景区创建全覆盖、4A级经营性景区创建覆盖75%以上。依托含山县国家全域文化旅游示范区创建活动,规范旅游景区经营行为,培育含山县创建全域放心满意消费示范景区。(牵头单位: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人民银行、市银保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食品领域创建提升行动。开展“食安安徽”品牌示范创建活动,促进食品生产企业规范生产和高质量发展。推进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强化食品经营者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督促餐饮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建立全程监控、全程追溯等全链条监管体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冷链食品追溯体系。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餐饮质量安全街区创建等工作。实施食品安全“云监管”。通过智能监控,对全市“互联网+明厨亮灶”的餐饮行业、学校食堂后厨进行监控。邀请消费者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实时查看后厨环境卫生状况和食品操作环节的工作状况,督促餐饮行业和学校食堂严格规范经营,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等领域,同步推进放心满意消费创建工作,开展认定“安徽省消费体验馆”、遴选“安徽伴手礼”活动,打造马鞍山中小学托餐机构放心满意消费“小饭桌”工程。(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配合单位: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电子商务领域创建提升行动。进一步压实电商平台的主体责任,积极引导其依法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电商首席服务官制度,指导电商平台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设置消费维权处理部门和专职队伍,积极落实赔偿先付制度。督促电商平台切实做好平台准入和退出、商品质量和信息管控、售后服务、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工作,强化对商标侵权、刷单炒信、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行为的监管。督促网店经营者自觉履行经营者首问制度,鼓励、引导网店经营者在七日无理由退货基础上,向社会推出更加优越的服务措施。培育放心满意消费示范电商平台及网店。(牵头单位: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进乡村提升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净化乡村消费市场环境。开展消费教育“进乡村”系列活动。依托乡镇人民政府健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引导设立消费维权站点,扩大乡村消费维权网络体系覆盖面。鼓励和引导农村家宴、乡村民宿、农家乐、农村食杂店等积极参与放心满意消费乡村示范店创建活动。针对和县辣椒、甜瓜等特色绿色蔬菜,含山县大米、果茶等特色农产品,当涂县河蟹特色水产等农产品,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积极制定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通过标准的制定提升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的满意度。2022年底前,实现放心满意消费创建进乡村覆盖到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放心满意消费创建进乡村覆盖到全市95%以上的行政村(社区)。(牵头单位: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消费品生产领域创建提升行动。以家电、电子消费产品、纺织服装、鞋类箱包等日用消费品生产企业为重点,选择一批主观意愿强、基础条件好、产品质量优、投诉处理快的企业试点开展放心工厂创建培育工作,促进消费品提质升级,推动生产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优先将获得“省政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及“安徽老字号”“安徽工业精品”称号的马鞍山企业纳入培育范围。督促、指导培育企业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树立品牌意识,制定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提升安装售后、维修等服务质量,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以高标准制造高质量产品;开展“厂商一体”退货承诺,保障无理由退货;畅通投诉咨询渠道,建立先行赔付制度、消费争议快速处理绿色通道等维权服务机制。培育相关企业参加放心工厂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开展行业一体化创建提升行动。联合与人民群众消费密切相关的物业服务、装修装饰、家政服务、快递、保险等行业组织,推动创建工作向行业拓展,推动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培育至少2个行业放心满意消费创建示范行业。推动行业组织承担本行业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考核,制定具有本行业特点的创建方案和规范,健全落实行业管理各项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投诉受理机构和快速处理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宣传、培训等活动,组织行业内所属企业、会员单位开展达标争创活动,有效激励和调动企业、会员单位参与创建积极性。(牵头单位: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银保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开展区域整体创建提升行动。在商业步行街、商业特色街区、商业综合体、新型消费商圈、专业市场、集贸市场等块状区域,聚力打造一批放心满意消费创建示范街区(市场)。每个县区(园区)培育不少于2个创建示范街区(市场)。充分发挥“小个专党建”工作示范街(区)引领作用,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培育当涂县清源门、花山区重阳路等街(区)创建放心满意消费示范一条街;在以解放路、湖东路、花山路等为主线的核心商圈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加快菜市场“农改超”和标准化建设,运用智慧监管打造智慧市场,设置“明白消费扫一扫”二维码,在示范店显著位置张贴,消费者扫描二维码就可知晓经营者信息、商品进货来源、购进时间以及投诉渠道等,让广大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积极推进远程视频消费维权,实现“无接触式”网上调解。复制推广天长市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区域示范领跑行动经验,积极培育当涂县、雨山区等具有地域特点的县区,开展区域示范领跑行动,创新领跑举措,发挥示范引领,为马鞍山消费升级打开新格局持续赋能添力。(牵头单位: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架构(名单附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以此为准),充分发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也要加强领导,制定具体创建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落实到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确保每项工作按要求、分步骤稳步推进。
(二)强化协调配合。要加强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发挥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作用,形成合力。市场监管部门切实承担牵头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各级消保委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主动投入到创建中来。
(三)坚持综合施策。积极推进综合维权机制建设,探索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优化行政调解制度。加强消费领域监管执法,通过行政处罚、行政约谈、投诉信息公示、比较试验、消费调查、公开点评、社会曝光、行业规范等一系列措施,推动经营者规范经营。扎实推进“诉转案”工作。推动消费领域智慧监管,引导经营者主动成为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企业,推进消费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和改进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建立健全消费环境监测评价体系,找准改善消费环境的着力点。
(四)突出标准引领。探索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标准化体系制定工作,配合省消保委会同有关单位制定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1+X”标准或办法(“1”通用标准,“X”专项标准),进一步规范创建活动内容、要求、程序等。
(五)注重规范引导。通过开展社会监督、宣教引导、消费者评议、第三方评估等提升创建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参创单位、示范单位的培育引导,督促参创单位、示范单位更好地落实消费维权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各项承诺。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有关评选认定工作,对违反创建活动有关规定的,及时取消其相应资格,向社会公示。
(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加强创建活动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和经验推广,营造有利于创建活动良性发展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兴媒体、职能部门、创建工作成员单位和参创经营者、行业组织作用,全方位、多元化开展宣传,推广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附件: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杨善斌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
副召集人:刘观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国双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石磊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王礼晔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金桂兰 市教育局副局长
赵兴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
刘成斌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兴旺市司法局副局长
齐道友市财政局副局长
袁良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沈贤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梁孝敏市交通运输局工会主席
陶有祥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季华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卿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卫明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市老龄办主任
黄世山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方文革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左文榜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赵峰市体育局副局长
王超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朱守斌市税务局副局长
王海云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胡光荣市银保监局副局长
郑航宇马鞍山海关副关长
陈帮春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左文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