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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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发展夜间经济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1/11/18 2.0w 阅读 188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马鞍山市发展夜间经济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马鞍山市发展夜间经济重点工作安排

当前,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消费已经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最大动力。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有助于扩大消费、增加税源、促进就业、提升人气,拉动经济快速增长。为全面贯彻落实《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发展夜间经济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政办〔2020〕15号),着力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结合市情实际,现就发展夜间经济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完善夜间场所基础设施

1.合理规划重点夜间经济圈的交通路线。增加湖东路沿线重点夜间经济圈、滨江、采石古镇、采石风景区、节庆广场、秀山湖广场、濮塘等旅游景点和商业片区的夜间公共交通线路和运营班次,延长夜间公交、出租车等交通工具的运营时间,弹性增加节假日等高峰时期班次,方便夜游居民和游客出行。(市交通运输局,花山区、雨山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缓解夜间机动车停车压力。在湖南路与湖东路交叉口、太白大道与钟山路交叉口等核心商业圈增加地下或大型现代化停车场,方便消费者停车,减少湖南路等重点道路拥堵现象;设定固定的出租车智能计时待客区,方便消费者上下车,便于出租车停车载客。(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花山区、雨山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老旧街区厂区改造。加快对解放路步行街、马钢等老旧厂址改造更新,组织引导老字号、特产直营店、网红店、文创体验店入驻,挖掘小巷深处美食商铺,打造深夜食堂,营造更多夜间消费场景。(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花山区、雨山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智能信息应用。打造数字街区、智慧商场,加快提升夜间经济场所公共WiFi及5G通讯设备等配套,通过5G、大数据、AR、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融合应用,大幅提升商业运营能力,为顾客带来更优质的消费体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电信马鞍山分公司、移动马鞍山分公司、联通马鞍山分公司、铁塔马鞍山分公司,花山区、雨山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建立健全标识标牌。规范设置具有地方民俗特色的公路及沿线标识标牌;加大夜间标识指引、亮化系统、景观雕塑、休闲设施、智慧服务平台等建设改造力度;合理设置、更新街区垃圾桶,在消费高峰期加大环卫投入,提升街区清洁服务,保持营业场所环境整洁;支持夜间经济重点区域公厕增设、提升改造工作。(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花山区、雨山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优化街区亮化布置。做好重点街区沿街亮化工作,利用投光灯等对沿街树木亮化处理,利用广告橱窗、霓虹灯等各种灯饰,动态照明等多种手段,亮化沿街商户门头招牌,渲染热烈商业氛围。(市城市管理局、马鞍山供电公司,花山区、雨山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夜间经济主体培育

7.鼓励延长夜间营业时间。引导大型商贸综合体、商超、酒吧、歌厅、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健身房、夜读书屋等场所和餐饮个体工商户适当延长夜间营业时间。(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花山区、雨山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培育餐饮休闲娱乐主体。支持特色餐饮企业发展;培育文艺吧、咖啡屋、洗浴康养、亲子乐园等业态主体,打造休闲娱乐特色街区。(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花山区、雨山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打造地域特色夜游主体。依托马鞍山“山、水、城”地理格局,发展涵盖采石矶为代表的景区夜游,滨江码头为代表的夜间船游,《李白》为代表的夜间演艺,商业聚集区为代表的夜市商圈,打造精品民宿、康养休闲生态园和美丽乡村游等多种业态夜游马鞍山品牌。(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花山区、雨山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培育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鼓励引进培养商业运营、文创设计、营销策划等特色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人才政策扶持。采用租金补贴等方式支持当地商家与高校、专业营销咨询公司交流合作,试点培育网络平台城市营销团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花山区、雨山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夜间经济项目,引进优质商家入驻夜间经济场所,引入专业运营团队进行运作,尽快实现政府支持、市场主导、群众受益的可持续良性运营模式。(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花山区、雨山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丰富夜间消费业态种类

12.发展观光型夜间消费业态。引进夜间文艺演出、灯光秀等优质文化旅游项目,支持商业主体在节假日举办电子烟花秀、灯光艺术节等营销活动,营造夜间消费良好氛围,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商圈型和观光型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花山区、雨山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发展马鞍山特色文旅消费。支持在著名景区、博物馆、纪念馆等场所深度挖掘地方文化,发挥城市品牌效应,将李白诗歌节、歌舞剧等极具文化内涵的优秀项目与商业、旅游业等挂钩;探索以马鞍山钢铁文化为主题的展览,推广营销具有马鞍山钢铁特色的艺术品;定期组织文化节,开发具有李白文化特色的体验服务产品,形成旅游业与休闲娱乐、文化等业态融合的夜间经济产业链,促进消费元素之间相互支撑产生互补,吸引年轻消费者青睐,增加消费拉动效果。(市文化和旅游局,花山区、雨山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广马鞍山特色旅游产品。举办特色美食评选和优秀旅游产品创意设计等活动,推进茶干、当涂大肉面、送灶粑粑等本土品牌研发和推广。(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夜间经济监督管理

15.建立健全夜间经济推进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统筹协调全市夜间经济发展,督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实施,加快推进夜间经济集聚区和示范项目建设。(市商务局牵头,市直各部门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建立“夜间区长”负责制。由分管区长担任“夜间区长”,负责城区夜间经济建设和监管工作,可公开招聘具有行业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协助“夜间区长”开展工作,协调处理夜间经济发展问题和矛盾。加快研究制订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标准,并适时开展评定工作,对获评街区所在街道、社区给予财政奖励。(花山区、雨山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完善夜间外摆摊位管理制度。强化包容监管,对于有一定基础的夜间外摆摊位,采取规范化管理,制定合适的营业时间,确定外摆区域,给予一定的卫生监督指导;允许有条件的商户开展夜间外摆试点。(市城市管理局,花山区、雨山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8.编制夜间消费导航地图。编制公布夜间消费指南、夜游地图,推出夜间消费菜单,多维度推介展示夜间消费载体及项目,为夜间消费提供引力导航。(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花山区、雨山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构建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多层次的营销宣传格局,利用官方微博、官方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对夜游马鞍山品牌进行线上线下多维度、多频次的宣传推介。(市委宣传部,花山区、雨山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