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政策政策文件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2022/08/16 1.9w 阅读 230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户月人均678元提高至730元,继续实施低保城乡统筹。

二、调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一)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82元提高至不低于950元,继续实施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统一标准。

(二)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750元、450元、60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525元、300元、45元。

三、工作要求

(一)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落实工作。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