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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的通知

2022/10/11 1.6w 阅读 468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马鞍山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马鞍山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

第一章 总论

一、编制背景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城市地表水大气噪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划分办法的通知》(马政〔2011〕49号)自2011年发布实施以来,至今已超过十年,该区划在马鞍山市噪声污染防控、声环境质量保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马鞍山市城市的发展、规划用地性质的变化、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以及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关注日益提高,社会发展及居民日常生活对现阶段马鞍山市声环境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4年12月,原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对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提出了新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马鞍山市声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制定马鞍山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以加强马鞍山市环境噪声管理,改善声环境质量,使城市噪声管理进入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为环境噪声执法、污染源治理,环境规划等提供依据。

二、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4.《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

5.《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

6.《关于加强和规划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7.《安徽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18〕4号)。

(二)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

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3.《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监测方法》(GB12525-90)及其修改方案;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准》(GB12348-2008);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代替HJ2.4-2009);

7.《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9.《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661-2013);

10.《环境专题空间数据加工处理技术规范》(HJ927-2017);

1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三)相关规划及依据

1.《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7年修订);

2.《马鞍山市主体功能区规划(2018-2025年)》;

3.《马鞍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方案;

4.《马鞍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总体规划(2016-2020年)》;

5.《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城市地表水大气噪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划分办法的通知》(马政〔2011〕49号);

6.《马鞍山市博望镇总体规划(2013-2030)》(2019年再修改);

7.马鞍山市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三、指导思想

以改善声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马鞍山市人民享有良好的声环境为目标,以《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7年修订)、《马鞍山市博望镇总体规划(2013-2030)》(2019年再修改)为指导,重点考虑马鞍山市市辖区〔花山区(含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雨山区(含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博望区(博望镇),下同〕近期建设规划和用地现状,按照规划用地性质、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和现行声环境功能区,科学划定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并加强监管,不随意降低已划定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遵循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有利于环境噪声管理,促进噪声治理。

声环境功能区覆盖马鞍山市市辖区范围,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用地性质变化而同步调整。

另根据《关于加强和规划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的要求,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的要求确定各个区划单元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用地现状与城市总体规划用途相差较大的区域,以用地现状作为依据。

四、划分原则

功能区划分以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为宗旨,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提高声环境质量,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2.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并结合城市规划用地现状的主导功能作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依据。在不违背区域主导功能的前提下,局部服从整体,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km2。鉴于城市规划布局调整频繁的客观原因,对城区内个别地带做特殊处理,如大区划分、小区管理。

3.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充分考虑城市噪声污染现状和环境噪声管理要求,宜紧不宜松,相邻两区域的边界以高标准为要求,便于城市统一管理和城市环境噪声综合整治,有效控制噪声污染,提高声环境质量。

4.在划分时,除交通干线两侧区分边界线,其余功能区相邻的边界线利用客观环境自然边界线(如:道路、河流、行政区边界及建筑围墙等)作为区域边界,避免边界之间的模糊概念。

5.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

6.乡村地区声环境功能的确定,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关规定执行。

7.本区划主要针对现有城市规划情况及用地状况来划定,将来有经政府部门批准的新增或调整的规划区和道路,新增或调整的区域可根据其功能区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原则补充或调整为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具体由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公布执行,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五、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区域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六)其他规定

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场站、公交枢纽、港口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划为4a类或4b类声环境功能区〔本区划将公交枢纽、港口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场站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六、区划范围

本区划依托《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7年修订)、《马鞍山市博望镇总体规划(2013-2030)》(2019年再修改),以马鞍山市市辖区作为本次划分范围的主体,将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中心城区和博望镇总体规划中的镇区作为本次划分的核心。其中,市辖区覆盖的行政区主要包括13个街道、4个镇、1个乡,分别为沙塘路街道、解放路街道、湖东路街道、桃源路街道、霍里街道、金家庄街道、江东街道、塘西街道、慈湖街道、雨山街道、平湖街道、安民街道、采石街道、向山镇、银塘镇、濮塘镇、博望镇、佳山乡,总面积约为514.46km2。

七、区划期限

本次区划限期为:2021年-2025年。

第二章 划分概况

马鞍山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约514.46km2。0、1、2、3类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431.59km2(含交通干线,下同),其中:马鞍山市未划分0类声环境功能区;1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24.95km2,占市辖区总面积的4.85%;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310.73km2,占市辖区总面积的60.40%;3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95.90km2,占市辖区总面积的18.64%。4类声环境功能区(4a类和4b类交通服务站场)面积2.91km2,占市辖区总面积的0.57%。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区域(水域等)约79.96km2,占市辖区总面积的15.54%。马鞍山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详见表1,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博望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3。

4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区域以及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详见附件4。交通干线116条和交通服务区域7个,其中包括4a类交通干线110条(国道1条、省道4条、高速公路2条、城市主次干路102条和内河航道1条)和4b类交通干线6条(铁路干线6条)。

表1马鞍山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

(单位数量:个/条;面积:km2)

市/区/镇

0类区

1类区

2类区

3类区

4类区

总面积

数量

面积

数量

面积

数量

面积

数量

面积

4a类

4b类

交通干线

交通服务区域

交通干线

交通服务区域

数量

数量

市辖区

0

0

5

24.95

3

310.73

18

95.90

110

4

6

3

431.59

花山区

—

—

2

14.03

1

105.98

2

33.92

40

4

—

2

153.93

雨山区

—

—

2

10.04

1

98.94

14

55.33

31

—

1

1

164.30

博望镇

—

—

1

0.89

1

105.81

2

6.65

22

—

—

—

113.35

注:交通干线仅统计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铁路,跨区交通统计入全市;面积进行四舍五入时存在误差,总面积仅统计0、1、2、3类区的面积。

第三章 执行标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环境噪声限值如表2所示。

表2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环境噪声限值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dB(A)]

夜间[dB(A)]

0类

50

40

1类

55

45

2类

60

50

3类

65

55

4类

4a类

70

55

4b类

70

60

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昼间环境噪声限值;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夜间环境噪声限值。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4b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适用于2011年1月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铁路(含新开廊道的增建铁路)干线建设项目两侧区域;穿过城区的既有铁路(2010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运营的铁路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铁路建设项目)及其改、扩建项目,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不通过列车时的环境背景噪声限值,按昼间70dB(A)、夜间55dB(A)执行。

第四章 区划说明

1.本区划实施之日起,本市之前相关声环境功能区划或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与本区划不一致的,以本区划为准。

2.机场不适用于本区划。机场周围区域内除飞机外的交通运输、工业生产、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源,应执行其所在本区划声环境功能区对应的噪声排放标准;飞机降落与地面滑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执行《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要求。

机场周围区域指机场周围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影响的区域,以经批准的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所确定的区域为准。

3.3类声环境功能区内如存在村庄、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点,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4.对本次未划入3类声环境功能区内的原有工业企业的噪声管理按环评批复要求执行,并应逐渐过渡至满足新的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5.本区划文本及图件不作为定界依据。本区划文本及图件根据用地现状确定,规划中的产业园区、道路等须待规划批准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后再进行划分调整。

6.严格控制4类(包括4a和4b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交通干线未实施前应按照当前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管理,规划实施后实时调整为4类区。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地面)场站、公交枢纽、港口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划为4a类或4b类。

7.本区划由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附件:1.花山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

2.雨山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

3.博望区博望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

4.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

5.马鞍山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集


附件1

花山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

编码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区划单元名称

区划单元信息

面积

(km2)

HS0101

1类区

采石风景名胜区-濮塘片区

东、南至省界-北至石锁路、濮塘老街和濮马路以南0.55km处-西至濮塘镇镇界所围区域

13.82

HS0102

1类区

安徽工业大学(秀山校区)及周边区域

西至宁芜高速-南至马向路(S313)-东至安徽工业大学(秀山校区)秋实路和慈湖河-北至体育路和安徽工业大学(秀山校区)无名小路〔马向路(S313)以北0.65km处〕、教师公寓14栋以东(含)、教师公寓10栋以南(含)所围区域

0.20

HS0201

2类区

—

花山区除1、3、4类区以外的区域

105.98

HS0301

3类区

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片区1(原花山经济开发区)

葛羊山公墓-葛羊山-无名小路〔八仙台以西0.26km处和以南0.39km~0.70km处、安徽亚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西0.40km处(含)〕-省界-无名小路〔慈湖高新区智慧小镇以北0.35km和以东0.50km处(含)〕-笔架山(不含)-燕山路-陶甸路-赤口路-牡丹江路-霍里山大道北段-葛羊路-卜家庄路〔上湖家园二期西侧(不含)〕-陶甸路-无名小路(卜家庄路以西0.42km处)-葛羊路所围区域

5.19

HS0302

3类区

马钢、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片区2及周边工业集中区

长江-慈湖河-猫子山(含)-无名小路(联合西路北偏东0.60km处、海螺大道北偏西0.27km处)-无名小路(联合西路北偏东0.33km处)-海螺大道-联合西路-长江-四水厂路西南1.52km处-联江路东偏南0.95km处-长江路北偏东0.61km处-联江路东偏南0.43km处-长江路-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东(含)-雨山河-长江-雨山河南偏西0.94km处-沿江大道-六汾河-六汾河污水处理站(含)-32号泵房(不含)-山河路-人头矶(含)-湖北路-宁芜铁路-红旗路-天门大道-天门大道西北方向0.22km处〔湘苑小区、书林嘉园一村、南塘嘉苑西北方向(不含)〕-曙光路西南方向0.52km处〔新塘小区西南方向(不含)〕-马钢北厂区东边厂界〔马钢四钢轧东偏南方向(含)〕-河流〔塘岔楼、同意家园东北方向(不含)〕-天门大道-金玉兰花园以北(不含)-宁芜铁路-江东大道-林里路-慈湖河路-贺发商贸有限公司以南(含)-宁芜高速-省界-宁芜铁路-省界所围区域〔不含马鞍山-矿内新村(迎宾路以北)-幸福路-恒兴路-杨家山路-幸福路-马钢长材事业部北区厂界-无名小路所围范围〕

28.73

4类区

见“附件4  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

—


附件2

雨山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

编码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区划单元名称

区划单元信息

面积

(km2)

YS0101

1类区

采石风景名胜区-采石矶片区

西至沿江大道以西0.23km处、长江-南至陈家圩路和采石河南岸-东至天门大道、马钢南厂区西边厂界-北至无名小路〔九华万家花园86栋~106栋、96栋以南(含)〕和牛渚路所围区域

7.31

YS0102

1类区

安徽工业大学(秀山校区)及周边区域

西、南至安徽工业大学(秀山校区)秋实路、马向路(S313)、文天路(丁香路)和马向铁路-东、北至无名小路〔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和马鞍山理工学校以西(含)〕、马向路(S313)、无名小路〔含安徽工业大学(秀山校区)西南门-第1教学楼阶梯教室-第六学生食堂-冶金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体育路和慈湖河所围区域

2.73

YS0201

2类区

—

雨山区除1、3、4类区以外的区域

98.94

YS0301

3类区

雨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片区和市经开区北区6

宁芜铁路-宋山村委会以北0.21km处(含)-天门大道-滨江郡北偏西方向(不含)-宁芜铁路-采石河路-湖东路-西塘路-湖西路-九华路-雨田路-雨山路-华科实业公司东北方向0.18km处(含)所围区域

9.60

YS0302

3类区

南山矿-高村采场、高村排土场

南山矿-高村采场、高村排土场

2.47

YS0303

3类区

南山矿-凹山采场、排土场、凹山选矿车间、东山采场、东山村及东山车间、梅子山、丁山地区、凹山村及汽修车间

南山矿-凹山采场、排土场、凹山选矿车间、东山采场、东山村及东山车间、梅子山、丁山地区、凹山村及汽修车间

7.31

YS0304

3类区

南山矿-和尚桥铁矿区

南山矿-和尚桥铁矿区(包括采石河路-霍里山大道-采石河-和尚桥铁矿区所围范围)

2.88

YS0305

3类区

南山矿-董耳山尾矿库、南山坳尾矿库

南山矿-董耳山尾矿库、南山坳尾矿库(雨山区范围)

1.89

YS0306

3类区

南山矿-城门峒尾矿库

南山矿-城门峒尾矿库

1.39

YS0307

3类区

市经开区北区1

江东大道-银黄路-银塘路-银塘镇镇界-正葳路-宁安城际铁路-银塘镇镇界(河流)-宁芜高速-金山路所围区域

6.37

YS0308

3类区

市经开区北区2

宁芜高速以东0.15km~0.45km-岱山路以南0.39km处-岱山路以北0.82km处-宁芜高速以东0.80km~1.02km处所围区域

0.65

YS0309

3类区

市经开区北区3

岱山村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以东0.10km处-马鞍山市半山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南0.15km处-岱山村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以东0.80km处-马鞍山市半山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南1.10km处所围区域

0.57

YS0310

3类区

市经开区北区4

常合高速西南方向0.15km处-岱山路西北方向0.93km处-常合高速西南方向1.33km处-岱山路西北方向1.23km处所围区域

0.37

YS0311

3类区

雨山经济开发区南片区及市经开区北区5

乙字河-银塘镇镇界-湖东路以西0.83km处-金山路-湖东路-宝庆路-湖西路-采石河所围区域

7.60

YS0312

3类区

雨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片区

宁芜高速-采石河路-霍里山大道以东0.37km处-磁山路-霍里山大道-九华路所围区域

2.21

YS0313

3类区

向山工业集中区

马向路(S313)-向山路-南山路-向濮路(杜塘路)-围乌路-无名小路〔马鞍山市向山镇人民政府南偏西0.58km处(含)〕-围乌路东偏南0.71km处-马向路(S313)以南0.33km~0.47km处-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含)-马向路(S313)-省界-光大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马向路(S313)-马钢铁路自备线以东0.96km处-马向路(S313)以北0.59km处-马钢铁路自备线以东0.11km处所围区域

3.45

YS0314

3类区

马钢南厂区及周边工业集中区

九华中心路(西山路)-九华村第一卫生室以北(含)-西山(不含)-马钢南厂区西边边界〔九华万家花园以东(不含)〕-宋山村委会以北0.21km处(不含)-宁芜铁路-湖北路-人头矶(含)-山河路-六汾河污水处理站(不含)-六汾河路-六汾河-沿江大道-六汾河路所围区域

8.56

4类区

见“附件4  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

—


附件3

博望区博望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

编码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区划单元名称

区划单元信息

面积

(km2)

BW0101

1类区

采石风景名胜区-横山片区

西至博望镇镇界-东、南至无名小路(马鞍山市宏声混凝土有限公司以北0.90km处、绿林轩生态农庄以西0.27km和以北0.15km处、龙王殿以西0.11km处)-北至凉帽顶(含)所围区域

0.89

BW0201

2类区

—

博望镇除1、3、4类区以外的区域

105.81

BW0301

3类区

安徽马鞍山博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鸭绿江路-崂山路-新合路-无名小路〔东城百货便利店以东(不含)、四季阳光小区以北(不含)〕-东城路-博望大道-河流-无名小路〔技锋精密刀具以南(含)〕-省界-东城路以东0.38km处-松花江路以北0.27km处-四联路以西0.37km处所围区域

4.77

BW0302

3类区

镇西工业集中区片区

建设西路周边区域(建设西路东北方向至0.1km~0.35km处、西南方向0.1~0.6km处)以及新合路周边区域(新合路以北至0.1km~0.4km处、以南至0.1km~0.2km处)

1.88

4类区

见“附件4  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

—


附件4

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

表1  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交通干线

类别

名称

4a类

高速公路、国道、省道

天门大道〔山深线(G205)〕、宁芜高速(G4211)、常合高速(G4221)、博望大道(S445/新S314)、马向路(S313)、围乌路(S247)、丹博东路(新S442)

主干路

辽河路、峨眉山路、秦岭大道、井冈山路、云台山路、普陀山路、银杏大道、九华路、江东大道、泰山大道、太子大道、联合路、幸福路、葛羊路、桥山路、牡丹江路、湖北路、濮马路(旅游大道)、秀山大道、湖南路、雨山路、印山路、梅山路、磁山路、采石河路、沿江大道、化工路、林里路、红旗路、湖西路、湖东路、中橡大道、曙光路(星火路)、慈湖河路、天宝路、华山南路、团旗山路、霍里山大道、恒山路、燕山路、超山路、丁山路、金山路、银黄路、釜山路、兴马大道、向濮路、向山路、南山路

次干路

鸭绿江路、松花江路、望云路、新城路、新合路、海河路、永新路、五台山路、邰坊路、太行山路、沧波路、恒山路、崂山路、东城路、海螺大道、长江路、恒兴路、杨家山路、马钢大道、北塘路、电业路、慈园路、六汾河路、三台路、牛渚路、阳湖路、西塘路、雨园路、花园路、太白大道、平山路、东湖路、康乐路、马濮路、花山路、佳山路、艳阳路、西苑路、解放路、冯桥路(水溪路)、健康路、跃进路、雨佳路、红东路、嘉陵江路、赤口路(毓秀路)、庐山路、嵩山路、宝庆路、明珠路、银塘路、金山湖路、正葳路

航道

长江马鞍山段航道

4b类

铁路

宁芜铁路马鞍山段、宁安城际铁路、马钢铁路自备线、宁马城际铁路(待建成投运后执行)、皖江城际铁路(巢马段)(待建成投运后执行)、扬马巢铁路(待建成投运后执行)

注:

1.“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1)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a)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b)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c)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

(2)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4b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将铁路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a)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b)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c)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

3.其他说明

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时,不同的道路、不同的路段、同路段的两侧及道路的同侧其距离可以不统一。

表2  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交通服务区域

序号

名称

类型

功能区类别

1

马鞍山汽车客运北站

一般客运枢纽

4a类

2

慈湖港区

港口货运码头

3

中心港区

港口货运码头

4

公交停保场

—

5

马鞍山铁路货运站(马鞍山火车站)

综合铁路货运枢纽

4b类

6

马鞍山东站

综合客运枢纽

7

马鞍山南站

综合客运枢纽


附件5

马鞍山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集

图1  马鞍山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图2  花山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图3  雨山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图4  博望区博望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