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合规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责任明确,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实行动态调整,确需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级人民政府、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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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会办单位 |
需履行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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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或调整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教育局 |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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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3年度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 |
市民政局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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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马鞍山市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实施办法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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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马鞍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总体规划(2021-2030年)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直各相关部门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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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马鞍山市市区被征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区人民政府,马鞍山经开区(示范园区)、慈湖高新区管委会 |
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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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马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总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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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意见 |
市统计局 |
各县区、开发园区,市直各相关部门 |
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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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马鞍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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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马鞍山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
市国动办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江东控股集团等相关单位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
注: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是必经程序,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公众参与是必经程序,目录中不再一一列出;决策事项名称为暂定名称,实际工作中可能会有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