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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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为企业办实事服务清单》的通知

2023/11/07 6.5k 阅读 117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为企业办实事服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开展协同攻坚,清单化闭环式推进落实。

马鞍山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8日            


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为企业办实事服务清单

序号

改革任务

具体细化分解举措

牵头单位

完成

时限

1

更新发布政策措施和办事服务清单。

1、及时梳理已完成或实现的指标提升、服务优化等政策措施,每季度转化形成为企业办实事服务清单,明确流程、环节、材料等量化要求。

2、将主动为企业办实事促发展事项纳入政务公开范围,聚焦政策落实、企业诉求,定期更新为企业办实事服务清单,通过政府网、政务服务网以及相应手机APP、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对外发布。

3、加强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皖企通”“助企纾困”专区的清单归集整合,为企业提供智能查询、便捷兑现等功能。

市营商环境办

市数据资源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2

实行说“不”提级管理。

1、健全办理涉企服务事项流程和机制,健全不履行承诺事项核查工作机制和办法。

2、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对本单位本层级不能办理的事项,及时向上级有关单位请示报告,推动高效协同办理并及时反馈,加强对办理工作跟踪问效。

3、畅通监督投诉、反映意见渠道,确保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接受各方面监督。

市营商环境办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3

推动解决“一类问题”。

1、健全系统性归集企业诉求、解决“一类问题”工作机制。

2、加大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督查和曝光力度。

3、坚持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深挖根源、标本兼治,把“找问题、建机制、求实效”贯穿为企服务全过程,构建化解问题工作闭环,做到回应一个诉求、解决“一类问题”、提升一个领域。

4、跟踪调度各级各部门解决“一类问题”情况,汇集筛选工作务实、成效明显的案例予以通报宣介。

市营商环境办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4

推进营商环境感知监测体系建设。

1、深入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等活动,推动政府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以企业群众等身份,进行线上线下办事换位体验,引导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提需求、谈体验、评效果。

2、组建涵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专业高效的“营商环境体验官”团队,拓宽社会监督渠道。

3、多渠道多维度获取市场主体真实感受,推进工作落实、改革创新等实绩实效“无感”监测,深化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优。

市营商环境办

市数据资源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5

学习“一照通”改革试点经验。

积极对接省“一照通”业务系统,根据省统一部署和标准,推进高频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联办联销。

市市场监管局

市数据资源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6

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推动“非禁即入”全面落实。

1、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违规另设市场准入条件。

2、持续清理带有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按月归集通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

3、严格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要求,在项目核准、备案等方面确保负面清单以外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

市发改委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7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集成服务改革。

1、建立涵盖从项目招商洽谈、签约、审批、建设、运营的全生命周期“项目管家”服务体系,实施“项目管家+企业+相关部门”的“1+1+N”服务机制,为每个项目定制个性化审批流程图和办理进度计划节点表,明确审批事项、环节、时限。按项目建立“1名项目管家+1名项目单位联系人+N个部门联络员”的项目管家小分队,具体负责全流程代办服务。

2、成立由市发改、自规、住建、生态环境、水利、城管等相关审批部门首席代表组成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站式”集成服务工作室,通过定期会商,为项目从立项到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全环节全过程跟踪服务。

3、加强项目前期审批部门间统筹协调,引导一批有影响力、有示范作用的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引进和培育一批全过程工程咨询骨干企业,提高全过程工程咨询供给能力和质量。

4、学习“首席审批师”改革试点,探索复制借鉴推广。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

市自规局

市数据资源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8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成果汇交和互认机制,优化测绘成果资料提交、利用、共享流程,巩固提升一站式施工许可、综合竣工验收、“多测合一”等改革成效。

1、持续推行“多测合一”改革,将工程建设项目从前期审批到后期验收涉及的各类测绘事项进行并联整合,将全流程测绘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做到统一规范数据标准,数据网上同步推送,测绘成果互认共享。建设单位与测绘机构通过“多测合一”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测绘成果共享上传。

2、推动房产测绘重点环节落实“多测合一”系统应用和成果共享,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性。建设“多测合一”内网系统,非涉密成果外网运行并推送工改系统共享应用,涉密成果内网提取并基于自然资源一体化系统共享互认。将“多测合一”纳入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抽查,加强成果质量监管。

3、以一般工业类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作为试点,待条件成熟后,进行全面推广,按照“一个标准、一套人马、一次验收”的模式,深化联合验收工作,进一步压减环节、缩短时间,减少材料。

市自规局

市住建局

市国动办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9

增加“标准地”用地类型,扩大适用区域,将“标准地”制度向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功能区、特色小镇延伸。

1、推动“标准地”延伸扩面,扩大“标准地”出让范围,全市工业用地实现“标准地”出让全覆盖,仓储、商服、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等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鼓励对已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的企业投资改、扩建项目执行“标准地”制度。

2、鼓励将“标准地”指标纳入司法处置程序的存量工业用地使用权拍卖条件。

市自规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10

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优化变动流程,完善重大变动事项清单,推进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管理有效衔接。

1、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3〕997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优化变动流程。

2、按照省关于排污许可与环评制度联动、“两证合一”相关要求,推进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管理有效衔接。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11

探索在民用建筑项目和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

1、落实《马鞍山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马住建〔2023〕62号),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更加适用民用建筑项目和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细则。

2、加大对县区(园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指导服务力度,进一步引导符合条件的民用建筑项目、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试点建筑师负责制。

市住建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12

深入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

1、依托“皖美登”APP、安徽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统一服务平台,推广不动产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申请人可异地申请、网上流转、免费邮寄等。

2、设立“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点,申请人可在申请贷款时直接在延伸服务点同步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登记材料网上流转,金融机构通过系统查询下载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

3、加强不动产登记系统与金融机构业务系统互联互通,申请人可通过银行自助申请端提出抵押申请,银行内部审批后直接推送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批。

市自规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13

探索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预审阶段实施规划选址综合论证。

1、根据省统一部署,制定全市实施用地预审阶段综合选址论证工作实施意见,整合规划选址论证、耕地踏勘论证、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论证、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节地评价等事项,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编制1个论证报告、组织1次踏勘、开展1次专家论证、形成1个论证意见,实现成果共享。

2、结合耕地保护、节约集约、规划选址等,建立市级综合论证专家库。

3、完善市级预审项目综合选址论证流程图,明确各环节责任部门和工作职责,确保事项流程具体、清晰。

市自规局

市发改委

市交运局

市水利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14

实行重大项目接电“一对一”包保负责制,全面推行园区企业“开门接电”。

1、实行重大项目“项目长”负责制,由项目长“一对一”包保负责。

2、全面推行园区企业“开门接电”,加快电网配套项目规划建设,将市经开区试点建成“开门接电、门口接电”示范区。

市发改委

市供电公司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15

持续提升水电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供应质量、可靠性和可持续性,定期公布压力、价格、停供时长等关键指标数据。

1、建立供水、供气行业可靠性监管工作机制,明确供水、供气应急保供措施及惩罚措施,提升水气供应的可靠性和可持续性。

2、规范管理水气供应质量,明确水压、水质、气质、气压、停供时长等关键指标数据公布周期及渠道。

3、开展供电质量治理暨可靠性提升实施专项行动,完善供电服务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公布供电质量、停电信息、电价政策等关键数据。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

市供电公司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16

推进燃气小型标准化接入改革。

1、建立燃气小型工程标准化接入机制,明确适用范围、工作任务、操作流程及时限。

2、对燃气接入符合小型工程标准化的,通过减免设计费、施工费或实行“一口价”等方式,为企业减负。

市住建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17

建立健全供水、供气领域报装满意度评价机制,在报装业务管理系统设置评价功能,报装服务用户满意率达到98%以上。

1、建立供水、供气报装服务满意度评价机制,明确评价范围、内容、步骤及方式,预测用户未来需求,提升用户满意度。

2、在供水、供气报装服务模块设置用户满意度评价功能,及时收集用户满意度及意见建议,并纳入报装业务管理系统。

3、对满意度较低、存在问题的用户及时安排专人主动对接,了解用户需求,限期办结,争取用户认可。

市住建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18

完善水电气网(宽带)报装独立投诉机制。

1、开通水电气网(宽带)报装服务独立投诉渠道,通过设置留言信箱、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收集用户意见建议。

2、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收集整理报装过程中用户反馈的意见建议,建立清单台账,制定有专人受理、领导牵头、部门主办、定期回访的投诉处理制度。

3、加大12398、95598热线宣传推广,及时归集、办理用户反映的用电问题,建立问题“T+0”处理机制,跟踪闭环管理。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

市经信局

市供电公司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19

用好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加大平台服务向大专院校等延伸推广力度。推进就业补贴业务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协同快办。

1、做好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应用宣传,提升全市人社业务电子政务服务水平。

2、依托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安徽公共招聘网等载体,引导各类用工企业注册,为全市用工企业和求职者提供各类招聘求职服务。

3、广泛宣传全市就业创业、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发布各类企业用工信息,提供一体化就业服务和保障。

市人社局

市数据资源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20

依托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全面落实职业培训政策措施,不断壮大企业技能人才队伍。推进企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线上办”。

1、落实《马鞍山市推进技工强市建设实施意见》(马政〔2023〕4号),健全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互联网+”职业培训新模式。

2、大力推行使用电子培训券,劳动者凭券参加培训,承训单位凭券申领补贴。

3、引导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安装使用移动监管设备,有效提高培训质量。

4、适时补充增加就业技能培训工种,更新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

5、根据省统一部署,持续推进企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线上办”,做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21

完善政府部门、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开展新办企业用工服务、企业劳动用工体检、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企业等系列活动。

1、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制度作用,实现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打造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

2、持续开展新办企业用工服务、企业劳动用工重点监测,安排“用工管家”,提供一对一用工服务。

3、开展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企业活动和青年仲裁员服务企业活动,助力企业提升劳动关系管理水平。

4、开通参保“绿色通道”,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依托“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不见面”服务,让新办企业参保更省力。

5、开展企业劳动用工“法治体检”和工会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市人社局

市总工会

市工商联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22

依托全省专技人才地图,完善专技人才“一站式”服务,强化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分析。

1、建立全市用工情况监测体系,在全市7家人力资源市场、2个产业园区以及60家监测企业每月开展就业失业动态监测。

2、每季度根据监测数据,动态跟踪分析企业就业失业、用工情况,及时研判就业形势。

3、依托“安徽省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一网通办”。

市人社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23

推进“创业一件事”平台建设。全面推行人社事项“网上办”“提速办”“打包办”,实现50%以上服务事项即时办结。

1、根据省统一部署,做好“创业一件事”平台开发与建设工作,梳理“创业一件事”创业贷款申请等政策兑现清单目录。

2、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业务实现省内通办。

3、积极推行人社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更新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登记和动态实名制信息报备网办系统,方便广大建筑施工企业办理项目参保缴费和实名制信息报备。

4、持续推进员工录用一件事、灵活就业一件事等11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

市人社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24

优化“融小易”金融咨询服务,推深做实金融服务“进园区、进街道、进社区、进乡镇、进商圈”活动。

1、持续加强全市金融服务站建设,配强金融顾问,全市“五进”一级活跃度市场主体走访覆盖率达到100%。

2、加大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力度,以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市地方金融局

市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马鞍山监管分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25

依托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搭建线上“首贷服务中心”,开展金融助企首贷服务攻坚行动,提升小微企业首次贷款可得性。

1、依托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线上“首贷服务中心”,开展金融助企首贷服务攻坚行动,提升小微企业首次贷款可得性。

2、发挥金融助企首贷服务党员突击队作用,赴县区(园区)调研企业融资难题。

3、深入开展“码上贷”行动,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个体工商户贷款支持力度。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马鞍山监管分局

市地方金融局

市人民银行

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26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创新担保方式,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保持担保费率不高于1%。

1、市财政对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当年新增的单户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小微企业、“三农”担保业务,按1%/年的担保费率水平予以补足,单户担保费补贴最高0.3%/年。

2、推动金融机构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市财政局

市地方金融局市人民银行

市发改委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马鞍山监管分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27

完善财政持续支持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机制,进一步放大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创新优势。

根据省统一部署,落实财政持续支持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机制。

市财政局

市科技局

市地方金融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28

发挥政府增信机制作用,大力推广“专精特新贷”“技改贷”“亩均英雄贷”,打造“十行千亿万企”融资服务3.0版。

1、积极宣传推广“专精特新贷”“技改贷”“亩均英雄贷”等政策,梳理融资需求名单,坚持送政策上门。

2、每月召开“融为益企”畅聊会,强化企业与金融机构面对面沟通对接,推动解决企业融资问题。

市经信局

市地方金融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29

依托全省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拓展“信易贷”平台应用场景,推动更多银行机构与平台开展联合建模和全流程放款。

1、加强马鞍山市“信易贷”平台与马鞍山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惠企通”平台、党建引领信用村平台等互联互通,上线运行电子印章服务,实现企业授权书线上办理。

2、引导银行上线善信贷、善科贷、政务e贷、科创信用贷、科技贷、节水贷、智慧能源贷、产业园区贷等多系列金融产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配套服务,加大产品推介力度。

3、加强与更多银行机构合作,开展联合建模和全流程放款业务。

4、打通企业用户认证通道,以无感模式一次申请即可完成贷款申请、审核、授信等全流程信息流转,进一步提升授信效率。

市发改委

市地方金融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30

用好安徽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科技企业贷款专区。

鼓励科技企业依托安徽省综合金融平台科技企业贷款专区全流程办理融资业务。

市地方金融局

市科技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31

推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提升线上公共服务平台能级。支持符合条件的海外仓企业申报省级公共海外仓。支持企业利用“海外智慧物流平台”共享优质海外仓资源。

1、持续完善提升综试区线上服务平台功能。

2、参考长三角先进地市标准,制定全市跨境电商促进政策,支持传统外贸企业、内贸企业、制造业企业利用电商平台发展跨境电商业务、拓展境外终端市场。

3、指导市经开区和郑蒲港新区重点培育招引一批跨境电商主体企业和提供清关保险、外汇融资等服务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4、对重点出口企业逐一排摸,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发展跨境电商业务,加快培育一批传统外贸与跨境电商新业态相互融合,平台拓展与自建独立站多渠道组合的新型外贸主体。

市商务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32

推进纳税申报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自然人网上开具契税等税收完税证明。

根据省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纳税申报简易处罚事项以及自然人开具契税等税收完税证明网上办理,分层级做好宣传辅导。

市税务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33

依托“信用+风险”信息化评估,加快推进纳税人领用数字化电子发票自动赋额试点工作。

根据省统一部署,积极做好数字化电子发票运维相关工作。

市税务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34

运用互联网“数字安徽”电子印章系统和财政内网电子凭证库技术,分类制定非税收入电子退付业务办理流程。

1、落实《马鞍山市市本级非税收入退付流程》(马财〔2023〕132号),根据省统一部署,开展非税收入电子退付。

2、根据省统一部署,开展交警业务系统非税收入电子退付。

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

市数据资源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35

健全税收政策“争取+对接+落地+分析”机制,为招商引资提供精准税费政策指导。

分层级健全税收政策“争取+对接+落地+分析”机制,建立骨干团队,根据企业类型、行业规模等主动定制专项税费服务,为属地招商引资企业提供精准税费政策指导。

市税务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36

落实《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强化涉企违规收费治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1、落实《马鞍山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2023年)》(马发改文〔2023〕115号),强化涉企违规收费治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2、开展全市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助企行动,推动各项减负政策落到实处。

市发改委

市经信局

市财政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税务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37

推进无纸化办案实质性运行,开展简单民商事案件要素式审判智能化服务。优化小额诉讼程序,拓展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持续提升案件审判执行质效。

1、持续推动无纸化办案实质化运行,落实《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简单民商事案件推行要素式审判方式的工作规则(试行)》,了解掌握简单民商事案件要素式审判智能化服务基本功能等情况,结合全市法院实际需求推进建设。

2、简化小额诉讼流程,灵活运用线上开庭、调解等方式缩短审理周期,提高审判质效。

市中级法院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38

健全商事审判生效信息及时推送、律师在线查询涉案信息等机制。

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做好商事审判生效信息查询、律师在线查询涉案信息等宣传,让当事人和律师知晓并熟练操作相关应用,进一步提升诉讼便利度。

市中级法院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39

深入推进“江淮风暴”执行长效机制建设,聚焦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等重点案件,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促进失信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实现信用信息及时修复。

1、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构建“一盘棋”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

2、为企业开展信用修复指导,根据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以及纠正失信行为的具体表现,动态调整征信,视情进行信用修复。

市中级法院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40

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完善破产案件集中管辖机制,进一步优化破产审判资源配置。

成立破产清算合议庭,集中审理破产案件。

市中级法院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41

推动破产管理人协会设立破产管理人援助资金,及时办理资金发放审核、审批手续。

推动破产管理人协会加强破产管理人互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及时办理资金发放审核、审批手续,强化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

市中级法院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42

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领域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机制。

根据省统一部署,落实政府采购领域企业权益补偿机制,对因行政行为导致合法权益受损的市场主体实施补偿救济。

市财政局

市公管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43

深化“徽采云”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应用,强化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接,实现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进度实时查询,进一步加快采购资金支付进度。

1、全面建成政府采购“一张网”,实现与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和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无缝衔接。

2、上线“徽采云”电子交易系统,实行项目采购从采购计划到项目归档全流程电子化。

市财政局

市公管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44

完善反垄断、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办理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诉求,打破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

1、建设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大数据平台,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进一步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效。

2、完善反垄断、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机制,明确举报受理范围、处理机关和举报处理程序。

3、开展全市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45

强化PPP项目采购监管,加强项目合同、社会资本方资格条件等复核及信息公开,结合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确保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1、及时发布PPP项目采购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参与资格预审,充分验证PPP项目能否获得社会资本响应和实现充分竞争。

2、规范开展PPP项目采购评审,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成立评审小组,加强对PPP项目社会资本方资质穿透管理,防止内幕交易、关联交易。PPP项目合同必须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生效。

3、推动PPP项目信息公开,PPP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主动接受审计监督、社会监督。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46

全面推行跨区域自助通办模式,依托安徽省一体化智能自助系统,深化“政银合作”。

1、全力推进政银合作,依托银行网点将政银联动自助设备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打造“就近办”服务圈,全面提升基层政务服务供给能力。

2、加强高频事项“自助办”,全力推进房产查询、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企业年金等自助通办事项上线工作,着力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3、强化长三角政务地图场所要素精准度,推出银行网点服务主题地图,推进不少于70个长三角政务地图银行网点场所上线。

市数据资源局

市地方金融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47

实施“皖事通”“皖企通”“皖政通”三端能力提升工程,推动更多惠企利民服务掌上办理。

1、根据省统一部署,持续汇聚9个县区(园区)不少于20个部门的优质惠企便民服务接入“皖事通”“皖企通”,不断提升掌上办服务水平。

2、推进马鞍山市“三端”能力提升项目,不断新增“皖事通”“皖企通”服务,推进“找停车场”“找健身活动场所”“无证明系统”和“电子健康证”服务上线。争取“皖事通”服务不少于200个,“皖企通”服务不少于10个。

3、做好“皖政通”全市组织机构和用户信息维护工作,推广马鞍山OA、全省通办、药品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应用场景。

4、加强“皖事通办”运营客服中心管理,不断提升客服能力水平,企业群众满意率超99%。

市数据资源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48

全面建立公共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和政策资金“一键送达”长效机制,扩大行政给付、奖补扶持、税收优惠等涉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覆盖面。

1、建立全市产业扶持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长效机制,在政策文件中明确“认定类”政策实行“免申即享”,“申报类”政策实行“即申即享”,并明确兑现流程。

2、建立产业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清单,明确产业政策审批流程和相关要求,依托“惠企通”平台做好技术保障和应用。

3、推进“惠企通”平台与各政策主管部门涉企系统对接,实现涉企数据共享,扩大“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政策覆盖面。

市财政局

市经信局

市司法局

市税务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49

推进全市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建设,实施数据工程,优化合并跨部门公共业务对象。强化数据共享交换支撑,加快推进数据直达基层、政务数据目录治理试点工作。

1、开展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首批市级节点部署,明确市级节点部署模式。

2、加强全市政务数据目录质量检查,梳理数据字段、更新频率、目录属性等关键内容,推动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与省级对接,动态获取全省数据架构。

3、根据省统一部署,推进数据直达基层、政务数据目录治理试点工作,完成数据直达基层工作模块建设,推动试点部门开展政务数据目录治理。

4、完善市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数据归集总量不少于85亿条,优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按需推动上级数据落地应用。

市数据资源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50

深化权责清单“全市一单”制度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统筹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发布高频服务事项清单,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站)运行,推行“一窗受理、综合服务”。

1、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要素,严格对照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各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等各类事项清单,按照“标准规范、四级统一”要求,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全市一单”,有效建立“一张清单管到底”工作机制,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不同县区和不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2、全面加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市县各级分别打造不少于1个通办类综合窗口、3个主题类综合窗口、3个行业类综合窗口。

3、进一步推进县区(园区)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通办类综合窗口建设,规范运用“全省通办”系统,推进基层应用“全省通办”系统统一收件,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

4、聚焦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政策理解、条件界定、材料准备、表单填写等常见问题,全面梳理高频服务事项清单。

5、衔接落实国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组织开展权责清单即时动态调整和年度集中调整,公布实施马鞍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市级政府权责清单2023年版本。

6、加快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分批次发布免提交证明材料清单。

市数据资源局

市委编办

市司法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51

细化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适用标准,推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有效落实。

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中,将惩罚性赔偿贯穿案件审理过程,重视类案关联查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分析侵权的恶意程度及性质,对于构成重复侵权、继续侵权等恶意侵权行为,依法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条款。

市中级法院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52

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加大专利技术推广应用,打造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平台。

1、根据省统一部署,做好省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平台应用工作,完善属地知识产权相关信息数据。

2、加快建设全市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运营平台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市市场监管局

市数据资源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53

积极申报第三批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培育多式联运企业联盟。

持续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建设,积极向上争取,争取获批更多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

市交运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54

稳定运行“一核两翼”集装箱航线。

稳定运行上海、合肥、太仓、镇江等集装箱航线,持续提升全市港口集装箱运输效率。

市交运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55

继续保持交通运输惠企政策。

1、对进出马鞍山港的合法装载ETC套装集装箱运输车辆,对服务合肥国际陆港中欧、中亚班列的合法装载ETC套装集装箱运输车辆,在规定的收费站点通行,给予省内高速公路实际通行费五折优惠。

2、对安徽交通卡ETC套装货运车辆,以及对每月通行次数在30次(含)以上的安徽交通卡ETC套装公路客运班线客车,给予省内高速公路实际通行费八五折优惠。

3、继续执行邮政服务运邮车辆通行优惠政策和船闸收费下调10%政策。

市交运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56

依托“皖企通”等平台,推动国家、省、市、县(市、区)四级涉企政策统一发布,完善涉企政策知识库,建立健全政策发布、解读、宣传三同步机制。

1、推进“惠企通”平台接入“皖企通”移动端和安徽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加强日常巡检,确保服务功能正常。推动国家、省、市、县区(园区)四级涉企政策统一发布。

2、依托“惠企通”平台,采集国家级、省市网站信息,归集展示惠企政策并及时更新,让企业可快速查看相应政策原文、政策解读、申报指南、咨询方式等内容。

3、持续汇聚全市高频便民利企服务,大力推进惠企政策、公共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市数据资源局

市财政局

市经信局

市政府办(市政务公开办)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57

支持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完善涉企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增强涉企政策科学性规范性协同性。

落实《马鞍山市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实施办法》(马发改文〔2023〕21号),进一步增强全市涉企政策制定的科学性、规范性,畅通企业家在涉企政策议题设置、政策起草、政策执行各环节的参与渠道,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政策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市发改委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58

进一步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营商环境监督分线”,提升为企服务事项响应速度和办理质效。

1、进一步强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营商环境监督分线”线上解答能力,配齐配强政策专员,建成由县区(园区)、涉企部门招商负责人组成的政策专员库,7×24小时在线解答企业问题。

2、进一步充实为企服务知识库储备,提高在线解答的专业性、精准性。

市长公开电话办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59

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专区、涉企服务窗口建设,着力构建便利政企洽谈、企业间对接、涉企项目展示等开放式服务环境,打造专业化、综合性为企服务人员队伍,统一提供咨询、会商、帮办、代办等服务。

1、积极推进市企业服务中心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现资源整合,指导县区参照市级模式,强化涉企服务建设。

2、优化市企业服务中心布局,加强涉企服务专区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打造融宣传展示、综合受理、诉求办理、交流服务、审批协同于一体的“四区一中心”服务功能。

3、加强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等主题专区综合窗口建设,强化帮办代办人员队伍,开展业务培训,规范提供咨询、会商、帮办、代办等服务,有效满足企业办事服务需求,切实提升窗口为企服务能力和水平。

市数据资源局

市经信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60

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鼓励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规范和自律建设。

1、依托市信用平台,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的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动评价结果应用。

2、加快劳务派遣、生态环境、医疗保障等领域信用分类评价管理,基本实现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全覆盖。

3、鼓励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规范和自律建设。

市发改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人社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医保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61

完善信用承诺闭环管理机制,加强对各类信用承诺及不实承诺信息的归集公示。

1、完善信用承诺闭环管理机制,建立信用承诺等数据报送制度,印发信用承诺等信息归集模板,归集各部门信用承诺信息,通过市信用平台对虚假承诺和未兑现承诺等信息进行公示。

2、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信用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加大信用承诺在行政监管、审批服务、惠民便企、基层治理等方面应用推广力度,加强“承诺-践诺”闭环监管。

3、探索建立信用合规正向激励机制,依法依规对守信市场主体提供减材料、减时限和容缺办理等“信易+”便利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

市发改委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62

落实统一的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不实承诺信息信用修复机制,规范信用修复办理流程,提升办理效率。

1、根据省统一部署,落实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不实承诺信息信用修复机制。

2、开展“一口申请,一次办成”信用修复工作,提升办理效率。

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63

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着力破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难题,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1、编制“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和年度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事项、牵头单位、协同单位、检查内容、检查频次等要素。

2、建立完善“综合查一次”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探索建立“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专家库。

市司法局

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64

深入推进综合监管改革,建立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

根据省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制定市级重点事项清单,实行“一业一查”“一业一评”“一业一册”等模式,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拓展场景应用。

市市场监管局

市数据资源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65

实施《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

落实《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进一步扩大市场主体受惠面。

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66

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提高文件制定质量。

落实《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持续提升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市司法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67

持续实施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到位、政府承诺兑现到位、政府和国企对民营企业欠账清欠到位。

1、扎实推进全市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和进度要求。

2、线上通过马鞍山发布、马鞍山市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线下印制宣传手册,广泛收集摸排问题线索,提高专项行动知晓率。

市司法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68

建立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定期披露制度,将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加强对大型企业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信息披露的监管。

1、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且拒不履行清欠责任,或者不能按时完成清偿目标任务的,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拖欠信息。

2、建立约谈机制,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拖欠主体、清欠工作责任人开展约谈,督促落实清偿责任。

3、督促大型企业将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公示。

市经信局

市政府办(市政务公开办)

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69

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从源头上帮助企业提升合规水平。

1、进一步完善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功能,提供宣传、指引、咨询等服务。

2、深入开展送法进工地、企业等法治宣传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解答涉企法律咨询。

3、依托市法律服务产业园,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帮助企业提升合规水平。

市司法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70

提升律师开展企业合规法律服务的规范性。

落实省《律师从事合规法律服务业务指引》,提升律师开展企业合规法律服务的规范性。

市司法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71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完善风险监测预警、安全检查、通报整改等机制,防范尾矿库及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粉尘涉爆等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

1、加快“智慧应急”项目建设,结合马鞍山市“城市大脑”建设需求,建设完成市应急指挥中心并投入试运行。

2、坚持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定期调度、通报机制,清单化、闭环式抓好隐患问题整改,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3、加强非煤矿山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严格精准执法,抓实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落实甄山凹尾矿库回采设计要求,完成验收销号。

4、扎实做好危化品安防系统运维和月度监测,推进“互联网+危化品”安全试点,完成和县、慈湖化工园区封闭化、智能化平台建设。

5、深入开展粉尘防爆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精准执法,推进工贸行业粉尘涉爆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试点,加强粉尘涉爆企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市应急管理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72

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管行为。

制定完善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

市市场监管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交运局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73

落实长三角地区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指导意见和清单,协同建立行政处罚信息共享机制,推进长三角地区农业农村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统一。

根据省统一部署,落实长三角地区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总结工作经验,通过行政执法情况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74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升级招生入学登记服务系统。

强化政务服务“政民通·马上办”系统技术支撑,为群众登记子女入学信息以及查询儿童预防接种、出生医学证明、家庭户籍、不动产、居住证等信息提供便利。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市卫健委

市自规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75

持续深化医保涉企政务服务“一屏通办”改革,开展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网上签”试点。拓展“医保+AI”智能化应用场景。

1、加快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网上签”平台建设,组织医保经办工作人员和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学习培训,确保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网上签”有序进行。

2、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做好接口改造工作,实现企业职工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3、根据省统一部署,选定各统筹区内积极性高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作为试点单位,实行“刷脸结算”。

市医保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76

帮助医药企业广泛对接要素资源。

发挥医药行业学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举办“医院、医药企业洽谈会”。

市医保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77

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卫生健康领域标准制定,鼓励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工作。

积极引导企业参与长三角卫生健康领域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市级地方标准立项发布工作。

市卫健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人社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78

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推动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中心建设,规范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配置,不断提升职业健康检查质量。

1、组织对职业健康体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2、组织开展全市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质控考核。

3、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依法执业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市卫健委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79

承接二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权限。

根据省统一部署,积极承接二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工作,优化医疗机构职能配置,提高服务水平。

市卫健委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80

落实省数字医学影像服务质控标准,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联共享。

1、根据省数字医学影像服务质控标准,进一步推动全市有关医疗机构落实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

2、督促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医学影像系统接入省“智联网医院”检查检验共享监管子平台。

3、根据省统一部署,督促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完成医学影像系统与省平台调阅、对照、影像数据上传工作。

市卫健委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81

降低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条件,扩大申报企业行业范围,推行企业资质审核备案及“白名单”制度。举办涉外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

1、根据省统一部署,进一步优化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

2、根据省统一部署,举办涉外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涉外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市政府办

(市外办)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82

优化医疗器械许可备案服务,建立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项目立卷审查机制。

根据省统一部署,优化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和生产备案、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流程,实现全部业务“全程网办”。

市市场监管局

市数据资源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83

加快药械“两票制”备案信息化建设,实行药品和医疗器械高值耗材全程网上备案、同步更新,实现医保、卫生健康和药监部门业务信息资源共享。

1、根据省统一部署,落实药品和医疗器械高值耗材全程网上备案、同步更新。

2、推进医保、卫生健康和药监业务信息资源共享,依托现有的各信息平台,根据工作需要,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最大化。

市市场监管局

市数据资源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84

规范药械妆领域执法行为,开展查办案件“回头看”。

1、开展2022年药械妆行政处罚案件“回头看”。

2、落实省《药品案件查办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执行违法所得计算、回避等相关要求。

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85

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和行政指导。

落实《安徽省药品监管领域行政指导规则》《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监管工作指南》,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和行政指导。

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86

实行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

1、全市所有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实行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

2、全市开发区内全面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

市水利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87

提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化水平。

1、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平台,推动市场准入、优质工程奖项申报等网办服务“全程网办”,全面推进“一站式”服务,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

2、加强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惠企政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公开,运用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加大惠企政策宣传解读力度。

市水利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88

深化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实现电子证照信息跨地域共享互认。

加强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全市所有取水单独统一发放电子取水许可证。

市水利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89

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完善市场机制。交易种类拓展至涵盖水、大气的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

根据省统一部署,提前谋划排污权政府储备库建设,做好排污权交易和管理经费保障等前期准备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

市公管局

市财政局

市地方金融局

市税务局

市人民银行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90

实施生态环境数据工程。

强化“智慧环保”应用,推进数据信息互联共享和跨场景运用,减少企业重复填报。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91

开展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保信用评价管理。

落实《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监管。

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92

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

1、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中关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产业扶持政策落实及资金拨付情况,推动全市产业政策进一步优化、完善。

2、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将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七审七评”必审内容,根据审计对象不同特点,重点关注不同内容。

3、在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中将公平竞争纳入工程招投标中予以关注。

市审计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93

提高统计数据发布时效性,丰富发布内容和形式,提供多样化统计产品,更好满足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信息的需求。

1、通过市政府网站、市统计局门户网站、“马鞍山统计”微信公众号和“马鞍山统计”微博,每月用文字和图表形式发布统计数据、信息和分析。

2、每年在《马鞍山日报》全文刊发《马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每年出版《马鞍山市统计年鉴》并在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公示。

3、每年“两会”前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上一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4、通过开展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解读企业群众关心的统计热点问题。

市统计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94

优化精简企业统计报表指标;及时清理过时重复内容以及利用率低的报表指标。

1、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统计报表制度,能从行政记录取得或从现有统计资料中推算获得的数据,不再另行布置统计报表和开展调查。

2、根据省统一部署,及时清理过时重复内容以及利用率低的报表指标,进一步减轻企业统计报表报送负担。

市统计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95

推进社会组织“年检改年报”工作,提升社会组织年检服务效能。

根据省统一部署,在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中,对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取得3A及以上的社会组织,改年检为年报。

市民政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96

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供给。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

1、制定《马鞍山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供给,落实养老机构运营、床位建设等养老服务各项补贴优惠政策。

2、对《马鞍山市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监管办法(试行)》(马民秘〔2020〕154号)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确保信用承诺制度落实到位。

市民政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97

建立林业涉企服务“三化四进五办”工作机制,提供提醒约办、帮办代办、即到即办、联审联办、急事快办“五办”服务。

1、推进林业涉企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依托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设置林业专项服务,打造政策宣传、为民办事、惠企纾困、先锋岗位“四进”窗口,加强林业政策咨询、企业群众办事引导、审批流程帮办代办、免申即享政策应用。

2、梳理全市林业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细化目录,编制标准化受理清单,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度”“按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聚焦政策宣讲、业务指导、问题解决,全面推动提升企业群众服务事项获得感、体验感。

市自规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98

进一步落实长三角地区林业有害生物检疫互认互通机制。

加强宁马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长三角地区林业有害生物检疫互认互通机制。严格执行在长三角区域实行林业有害生物检疫互认互通规定,对省际间调运除松科植物外应当实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实行“一次提出检疫要求、一年有效”的便利化审批服务。

市自规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99

深入落实重大项目林业要素保障双周会商机制,更好服务重大项目工程建设。

建立全市重大项目林业要素保障双周会商制度,做好林业要素保障服务,确保重大项目及时落地。

市自规局

市发改委

市经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交运局

市水利局

市文旅局

市发改委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100

引进培育中高端科技中介机构。建立科技成果汇聚、发布、验证、推广、交易、孵化一站式服务机制。

1、充分发挥马鞍山创新服务驿站作用,组织开展技术需求线上对接活动。

2、加强中高端科技中介机构引进培育,为市场主体提供技术需求挖掘、成果概念验证、产权交易、应用推广、科技金融等服务。

3、根据省统一部署,打造“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网络。

市科技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101

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创新链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科技创新平台,打造“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创新载体。

1、制定《马鞍山市(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和《马鞍山市企业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推荐申报一批省级科技创新平台。

2、推动我市与北京科技大学签订市校战略合作协议。协助马钢、中钢矿院、泰尔重工等企业与北科大开展合作。支持泰尔重工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共建研发中心。推动安工大含山技术转移分中心建设。

3、根据省统一部署,推动企业高端人才到高校担任“产业教授”、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

市科技局

市教育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102

加快公路工程建设,推进省际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及省内县城通工程。

持续推进宁马高速“四改八”改扩建工程、宁和高速安徽段、S205围乌路改建工程、沪武高速博望互通立交工程、G312古河大桥危旧桥梁改造及接线工程等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G4222和襄高速和县至合肥段、G4231南九高速和县至无为段、S213仙踪至大叶村段、S446改建工程、G346滨江大道等项目前期工作。

市交运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103

加强港口航道建设。

加强港口航道建设,加快推进芜马江海联运港口集团9号码头改造工程二期、马钢港务原料厂技改提升等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航道养护水平,开展姑溪河航道、裕溪后河航道重点航段维护性疏浚工作。

市交运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104

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建设,提升与周边省份毗邻地区公交客运联通水平。

1、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建设,支持当涂县申报省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

2、支持当涂县申报国家级农村物流服务品牌。

3、整合客货邮站场运力资源,加强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

4、鼓励客运车辆捎带小件包裹。

5、引导优质特色农产品进入高速公路服务区。

市交运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105

助力跨境贸易便利化发展。

鼓励港口企业加大应用区块链、5G等新技术推广力度,提升全市港口信息化水平,助力跨境贸易便利化发展。

市交运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106

落实《安徽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深入开展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提升行动。

1、制定《马鞍山市市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2、指导督促市属企业完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

市财政局

(国资委)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107

常态化推进市属企业和政府部门清欠工作,畅通问询投诉渠道,强化跟踪督查,确保及时足额支付民营企业账款。

1、督促市属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清欠工作投诉举报机制,公开举报方式、处理流程和欠款解决措施。

2、督促欠款单位与被拖欠企业做好沟通对接,协商解决争议,制定还款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报市清欠办备案。

3、开展清欠工作“回头看”,对民营企业进行回访和实地核查。

4、对清欠工作不力、协调不力、进展不快、推诿扯皮的县区园区和部门进行约谈。

市财政局

(国资委)

市经信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108

推进居住证办理“电子化”,全市实现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网上申报和居住证网上申办。

1、积极推进电子居住证进入“皖事通”模块,提供电子居住证办理,实现派出所基础工作管理系统居住证办理模块与“皖事通”框架有机结合。

2、同步推进“马鞍山居住证管理系统”与“皖事通”对接改造,确保电子居住证申请办理更加智能便捷。

市公安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109

推行“一站式”公安助企服务。

1、完善“警民通·马上办”系统,整合汇聚数公安证照和政务证照信息,让企业、群众办事从“持证”向“刷脸”转变。

2、开辟企业服务专区,整合治安、户政、出入境、交管等涉企业务,在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开辟服务企业专窗,专门受理涉企事项。

3、对企业一次10人以上办理身份证、居住证、驾驶证等需求,安排专人全程对接服务,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4、根据企业需要安排就近办理、专场办理或上门集中办理。

市公安局

各县区、园区

2023年11月底

110

健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制度。通过建立“网上警企议事群”、召开“警企恳谈会”、设立专门警务室、派驻“警务管家”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企服务政策,收集企业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1、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接联系的企业、项目由同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直接包保,常态化开展联系走访。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警企恳谈会”,“面对面”听企声、问企需、解企难。

2、创立“规上企业家和公安局长沟通直通车”,切实拉近公安与企业距离,及时满足规上企业服务需求。

3、持续深化“网上警民议事厅”“一企一警”等实践载体,在企业集中地区推广升级“网上警企议事群”。

4、在规上企业密集地区以及企业较集中园区设立“为企服务警务室”,增设公安服务自助办理设备,为企业提供法制宣传、政务服务等集约化服务。

5、深化“警官联系包保”企业机制,包企民警定期分析研判企业周边治安突出问题,加强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号召治安积极分子、企业保卫人员等加入群防群治力量,推动实现工作联动、问题联治。

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底

111

持续推动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容缺受理工作。

1、制定《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容缺受理服务事项清单》,对各类审批材料明确划分为主要材料和次要材料。在主要材料具备、次要材料欠缺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况下,申请企业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补齐补正相关材料后可实行“容缺”受理。

2、深化“车驾管”改革,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确保在线核查企业电子营业执照信息,企业办理“车驾管”业务时无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

3、在全市公安服务窗口推广应用“警民通.马上办”系统,全面实现刷脸认证。同时接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全市典当行等特种行业完成备案的,办理业务不再要求提供材料。

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底

112

帮助“走出去”企业常态化开展安全防范、应急预案等培训,建立健全全天候办事求助渠道,为“走出去”企业构筑海外安全“绿色屏障”。

1、完善公安机关处置海外突发案事件工作机制,依托12367电话平台,提供7×24小时紧急求助服务,切实做到对企业在海外遇到的各类突发案事件“秒级响应、及时处置”。

2、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选派优秀民警,与辖区内企业“一对多”建立联系,与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海外项目负责人、海外公司负责人“点对点”保持日常沟通。

3、组织具备相关资质安保公司,在企业海外项目开工前提供风险防范培训,帮助企业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参与企业海外项目安防工作。

4、鼓励重点企业发挥设计施工的比较优势,精准开拓对外承包工程市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5、加强对企业的外经业务指导,组织企业参加各类线上、线下业务培训,帮助企业了解国别投资合作环境和相关政策,树立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市公安局

市商务局

市政府办

(市外办)

2023年11月底

113

优化外国人来马就业、出入境服务。

1、深化外国人“一窗通办”改革,建立快捷高效的外国人来马就业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受理审批机制,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核、同时发证”。

2、在全市公安车驾管、出入境服务窗口设置绿色窗口,加挂“人才卡”和M、F、R签证外国人优先办理标识,做到上述人员办理车驾管、出入境业务时,由大厅导办人员引导至绿色窗口,实行“一对一”“优先办”。

市公安局

市科技局

2023年11月底

114

探索推行全市公安执法领域行政违法免罚清单。

根据省统一部署,落实公安执法领域行政违法免罚清单。

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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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