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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12/14 1.3w 阅读 164 点赞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政办〔2023〕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


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

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8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重大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明确主体、落实责任的基本原则,深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信息公开,提高项目批准、实施的效率和透明度。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项目范围

本实施方案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核准机关审批、核准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并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市、县(区)、开发园区按照规定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和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公开重点

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主要内容包括:

1.批准服务信息: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2.批准结果信息: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等涉及安全生产事项审批结果、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结果、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审批结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审批结果。

3.招标投标信息: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

4.征收土地信息: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供地方案、取得批复后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5.重大设计变更信息: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

6.施工有关信息:项目法人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7.质量安全监督信息: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

8.竣工有关信息: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

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参照以上内容,聚焦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项目,分别确定本地区、本部门相关领域信息公开重点,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加大公开力度。

(二)明确公开主体

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做到该公开的信息坚决公开,该保守的秘密坚决保守住。各重点信息公开主体分别为:

1.批准服务信息。由批准重大建设项目和有关要件的各级政府以及发展改革、教育、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水利、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安全监管、国防动员等部门分别负责公开。

2.批准结果信息。由批准重大建设项目和有关要件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和有关部门分别负责公开。其中:

(1)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信息,由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公开。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结果信息,由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分别负责公开。

(3)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信息,由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水利部门分别负责公开。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结果信息,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公开。

(5)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信息,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公开。

(6)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信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分别负责公开。

(7)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信息,由水利部门负责公开。

(8)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结果信息,由国防动员部门负责公开。

(9)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公开。

(10)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信息,由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公开。

3.招标投标信息。由招标人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公开。

4.征收土地信息。由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公开。

5.重大设计变更信息。由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水利部门负责公开。

6.施工有关信息。由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部门分别负责公开。

7.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由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安全监管等制作或保存的部门分别负责公开。

8.竣工有关信息。由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审计等制作或保存的部门分别负责公开。

(三)拓宽公开渠道

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新闻发布会等及时公开各类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充分利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马鞍山”等网站,做好项目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市政务公开办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合相关信息资源,实现“一站式”公开。项目法人单位可利用现场公示、网站公布等多种渠道对项目信息进行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

(四)强化公开时效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确定为主动公开的,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确定为依申请公开的,应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申请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并同步推送同级信用网站。法律、法规、规章对项目法人单位公开项目信息作出明确规定的,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监督项目法人单位依法按时公开项目信息;法律、法规、规章未作出明确规定的,鼓励项目法人单位及时公开项目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本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加大系统内业务指导力度。

(二)强化信息归集。以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作为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检查等涉及使用项目名称时,应当同时标注项目代码,将批准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信息通过项目代码统一汇集,实现信息共享。

(三)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聚焦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项目,分别确定本地区、本领域信息公开重点,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加大公开力度。

(四)完善监管考核。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本领域工作进展情况报同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马鞍山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附件

马鞍山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序号

公开重点

主要信息

内容标准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监督渠道

1

批准服务信息

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及各项报建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由批准重大建设项目和要件的各有关部门负责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批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

实时公开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2

批准结果信息

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

项目代码、项目名称、项目法人、审批文号、审批文件名称、批复机关、批复时间、内容摘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等

市、县(区)、开发园区发展改革部门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批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3

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

项目名称、项目法人、审批文号、审批文件名称、批复机关、批复时间、内容摘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等

市、县(区)、开发园区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水利部门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批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4

项目核准结果

项目代码、项目名称、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名称、许可机关、许可决定日期、许可内容(建设内容及规模)等

市、县(区)、开发园区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批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5

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

招标事项名称、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行政许可文件名称、许可机关、许可决定日期、许可内容等

市、县(区)、开发园区发展改革部门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批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6

批准结果信息

节能审查意见

项目名称、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名称、许可机关、许可决定日期、许可内容(年用能规模)等

市、县(区)、开发园区发展改革部门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批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7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证书号、核发机关、发证日期、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位置、拟用地面积等

市、县(区)、开发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批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8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项目名称、批文名称、批文编号、批复机关、批复时间、批复内容等

市、县(区)、开发园区生态环境部门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批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9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

证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用地单位、用地项目名称、用地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设规模等

市、县(区)、开发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批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10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结果

证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等

市、县(区)、开发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批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11

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

施工许可证号、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地质、项目属地、建设工程规模、发证机关、施工合同价格、参建单位信息、许可范围、发证日期等

市、县(区)、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批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12

批准结果信息

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

全文(受理编号、批准时间、有效期等)

市、县(区)、开发园区水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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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13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等涉及安全生产事项审批结果

项目名称、项目法人、审批文号、审批文件名称、批复机关、批复时间、批复内容摘要等

市、县(区)、开发园区应急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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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14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结果

项目名称、项目法人、审批文号、审批文件名称、批复机关、批复时间、批复内容摘要等

市、县(区)、开发园区国防动员部门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批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15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审批结果

项目名称、项目法人、审批文号、审批文件名称、批复机关、批复时间、批复内容摘要等

市、县(区)、开发园区气象部门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批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16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

项目名称、项目法人、审批文号、审批文件名称、批复机关、批复时间、批复内容摘要等

市、县(区)、开发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批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17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审批结果

项目名称、项目法人、审批文号、审批文件名称、批复机关、批复时间、批复内容摘要等

市、县(区)、开发园区文化和旅游部门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批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18

招标投标信息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项目统一代码、招标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资金来源、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招标范围、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标段划分、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下载、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开标、投标保证金等

市、县(区)、开发园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批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19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名称、标段编号、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式、开标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等

市、县(区)、开发园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批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20

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名称、标段编号、项目统一代码、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式、开标时间、中标人等

市、县(区)、开发园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批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21

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

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甲方名称(发包人)、合同乙方名称(承包人)、合同金额、金额单位、合同期限、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完成日期、质量要求、合同附件、免责声明等

市、县(区)、开发园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批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22

招标投标信息

招投标违法处罚

市、县(区)、开发园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门户网站、“信用马鞍山”网站等

处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23

征收土地信息

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供地方案、取得批复后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市、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批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24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

市、县(区)、开发园区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水利部门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批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25

施工有关信息

项目法人单位(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市、县(区)、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部门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批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

实时公开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26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等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

市、县(区)、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安全监管部门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批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27

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

市、县(区)、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安全监管部门

门户网站、“信用马鞍山”网站等

处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28

竣工有关信息

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地址、验收结果等

市、县(区)、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部门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批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29

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

备案代码、报建编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地址、备案日期、备案范围、备案机关等

市、县(区)、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部门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批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30

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

审计项目名称、审计主体、被审计单位、审计结果等

市、县(区)、开发园区财政、审计部门

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相关批准部门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