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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7/14 2.2k 阅读 276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马鞍山市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


马鞍山市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4〕30号),加强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保障人民群众便利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治理、多元共治、探索创新、高效服务,构建常态与应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中资金筹措使用难、维修改造更新慢等突出问题。2025年6月底前,重点对投入使用15年及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按需完成维修改造更新。2025年6月以后,对新增住宅老旧电梯实施动态管理,建立维修改造更新长效机制,消除安全隐患。

二、实施范围

适用于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批准建设的住宅类、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住宅电梯。重点为电梯本体存在严重事故隐患、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电梯,以及投入使用15年及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规〔2024〕2号),对已纳入马鞍山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国家设备更新项目)的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电梯隐患台账(2024年7月底前)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要全面摸排投入使用15年及以上住宅老旧电梯、及15年以下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电梯数量、分布和运行情况,并通过12345、12315热线、96366电梯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平台、电梯维保质量抽查、专项整治行动等广泛征集电梯各类隐患问题;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常态化查找问题隐患,对问题隐患实施分类管理,建立问题隐患信息台账。电梯隐患台账分别报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建立应急绿色通道(2024年8月底前)

市政府设立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应急备用金,额度按首期缴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总额的3.5%确定,具体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我市《住宅电梯应急维修改造更新工作办法》,各县人民政府、郑蒲港新区管委会依据3%-5%的比例自行确定应急备用金金额,用于垫付住宅电梯应急维修改造更新费用,垫付后应按照“谁借用、谁返还”的原则及时返还。(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建立安全评估机制(2024年7月底前)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住宅老旧电梯,经公示告知业主后,督促使用单位委托有安全评估能力的电梯检验机构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对问题隐患集中、群众普遍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可集中、批量开展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机构根据《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办法》《电梯安全状况评估规范》(DB 34/T 2496)或《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范》(GB/T 42615)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并提出一般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更新的明确意见。(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分类维修改造更新(2025年6月底前)

1.一般维修。原有物业合同中约定由维保单位承担的,或是经协商由使用单位自行承担的,按合同约定或协商意见承担所需资金。

2.应急维修改造更新。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电梯故障停机,已经影响群众安全出行,需要立即维修改造更新的,由电梯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督促使用单位申报应急备用金,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对于经业主同意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且余额充足的,应按照《安徽省物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申请提取业主账户中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返还至备用金账户;对于业主账户中无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应由业主按照《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缴纳差额,返还至应急备用金账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和流程。(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3.常态维修改造更新。对暂不影响群众安全出行,但安全评估明确建议重大维修、改造、更新的,由电梯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督促使用单位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申报维修改造更新资金。(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组织施工竣工验收(2025年6月底前)

电梯使用单位根据安全评估报告,应制定维修改造更新工作方案,经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按规定申报使用应急备用金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后,负责组织施工、竣工验收、申报监督检验等相关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电梯修理改造更新招标、施工、验收等进行监督和指导。对住宅电梯重大维修、改造、更新监督检验申请,电梯检验机构应优先安排。(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

(六)推行电梯保险制度。(2024年7月底前)

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电梯综合保险产品,按照“服务民生、惠民微利、公平持续”的原则,创新“保险+服务”模式,促进电梯使用单位积极投保。(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马鞍山金融监管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专班,强化统筹协调,集中开展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各县区、开发园区要把推进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参照市级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任务有序有效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协同推进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使用单位是住宅电梯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人。对无法确定使用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确定。使用单位要积极做好电梯的维修改造更新工作,保障电梯本体安全。电梯维保单位要根据合同约定主动配合使用单位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协助使用单位完成电梯的维修改造更新。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积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电梯维修改造更新政策,积极支持使用单位开展工作。增强住宅小区居民作为电梯共有产权人安全乘梯意识,调动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及小区业主等共同参与。维修改造更新过程中可能暂时影响群众出行和日常生活,相关部门要采取相应的便民措施,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积极宣传保险公司开发电梯综合保险产品,鼓励电梯使用单位积极投保。

附件:马鞍山市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专班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及工作机制


附件

马鞍山市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

工作专班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及工作机制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左年文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杨奇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国双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朱晓阳市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

刘青山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刘东华市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

张长来市司法局副局长

齐道友市财政局副局长

沈长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钱杨武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雷市数据资源局副局长

陈倪马鞍山金融监管分局副局长

黄飞含山县政府副县长

熊英华和县政府副县长

唐    亮当涂县政府副县长

王辉 花山区政府副区长

杨坤 雨山区政府副区长

汪光明博望区政府副区长

钱永飞马鞍山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曹华东慈湖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孙文杰郑蒲港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市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钱杨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马鞍山金融监管分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市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主要负责联络协调、定期调度、督导通报等,及时汇总和通报各县区、开发园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县区、开发园区建立健全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长效机制,按程序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

三、工作机制

(一)联络协调机制。市工作专班与各县区、开发园区工作专班对接联络,对各县区、开发园区在专项行动期间遇到的重大问题或紧急事项,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判,提出解决措施,协调各方积极推进专项行动。

(二)定期调度机制。市工作专班实行定期调度制度,及时更新任务落实进展情况。各县区、开发园区工作专班自7月起,每月15日前将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报市工作专班办公室,由市工作专班办公室按季度汇总上报市政府及省工作专班。

(三)督导通报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报批后,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对工作推进成效明显的县(区、开发园区)予以表扬激励。对落实不到位和滞后的,及时督促提醒或通报。

四、有关事项

专项行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以市工作专班办公室名义(市市场监管局代章)向各县区、开发园区工作专班和相关市直单位制发相关文函。专项行动结束后,专班自行撤销,具体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