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最大限度预防和遏制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挂牌督办整改我市12处重大火灾隐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整改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深刻吸取历年来全国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把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作为遏制有影响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推动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关县(区、开发园区)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落实、抓成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联动机制,强力推进隐患整改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会商研判、行业督导、部门联动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行业系统在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中的职责和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联动、形成合力,营造整改火灾隐患的良好氛围,着力构建政府督办、部门联动、行业督导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的有力格局。要通过主流媒体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宣传火灾隐患的严重危害性,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营造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三、严肃整改责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严格监督执法,定期上门提供技术指导,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按时限、高质量整改销案;对于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组织集体论证,并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解决;对于拒不整改或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予以处理。同时,各地要将消防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到事前预防上来,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易发火灾事故的场所进行排查,统筹建立底数、隐患和责任清单,建立完善动态清零和常态长效管控机制,实施销账管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对挂牌督办的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12月底前,各县区、开发园区要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书面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市安委办联系人:董川,联系电话:2428041,邮箱:masxfzd@163.com。
附件:全市重大火灾隐患名单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3日
附件
全市重大火灾隐患名单
(共12处)
一、含山县(1处)
东门河畔小区
二、和县(2处)
马鞍山市春晖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和县百衣汇
三、当涂县(2处)
马鞍山市德丰实业有限公司
当涂县沐丽轩洗浴中心
四、花山区(2处)
马鞍山市森泽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康华建材家居广场)
重阳路小商品市场(马鞍山市星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五、雨山区(2处)
马鞍山市雨山区了无雨足浴服务店
马鞍山杰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六、博望区(2处)
马鞍山青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未来之星幼儿园有限公司
七、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1处)
马鞍山数字硅谷产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