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众参与
2025年3月3日在市科技局于门户网站发布《马鞍山市科技型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为期1个月)。期间,共收到安徽瑞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反馈的意见建议,根据建议内容和管理办法修订情况部分采纳。
二、合法性审查
2025年4月,依据省、市相关规范性文件,经局规划与政策法规科、市司法局审查,审查认为:该《管理办法》的出台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公平竞争性审查
2025年4月,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关规定,经局规划与政策法规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审查认为:该《管理办法》总体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关规定。
四、风险评估
《管理办法》通过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辐射带动全社会创新生态繁荣发展,从而保障和改善民生,不会对社会民生产生不利影响;《管理办法》征求了各县区、开发园区、市有关单位和公众意见,并作出了充分吸纳,部分采纳和未采纳意见均已沟通达成一致,不会影响社会预期和发展信心。
五、专家论证
根据《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0号)有关规定,在起草《管理办法》过程中已邀请法律顾问及有关单位等参与讨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