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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来(返)马入境人员管理的通告(第33号)

2020/03/20 1.8w 阅读 510 点赞

关于进一步加强来(返)马入境人员管理的通告(第33号)

发布时间:2020-03-20 12:02 来源:马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综合指挥部 字号:[ ]

为防止境外疫情输入,现就进一步加强来(返)马入境人员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前进行报备。凡是近期计划自境外入境来(返)马人员,需本人或亲属、接待单位提前2天向所在社区(村)或县区(园区)防控指挥部报备。报备内容为:来(返)马人员的姓名、时间、联系方式及所乘交通工具等相关信息。各社区(村)、相关单位要加强管控,督促有关人员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

二、做好转接服务。自南京机场入境来(返)人员,由安徽省驻南京专班通知所在县区安排专车赴机场直接转接至各自集中隔离点。自上海机场入境来(返)人员,由安徽省驻上海专班转接到合肥转接点,市指挥部专班安排专车转接至我市集中转接点,并通知所在县区安排专车直接转接至各自集中隔离点。严禁家属前往机场迎接或个人私自乘车返回。

三、全部集中隔离。对所有来(返)马入境人员一律实行 14 天集中隔离。前期已入境居家隔离未满 14 天的人员必须立即集中隔离满 14 天。并对所有入境人员全部开展核酸检测。

四、费用个人自理。自3月19日零时起,集中隔离期间的住宿和餐饮等费用,一律由个人自理,收费标准由各县区、园区根据集中隔离点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之前已由当地政府承担的费用,不再向被隔离人员收取。

五、如实申报信息:所有来(返)马入境人员,均应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凡涉嫌故意隐瞒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的,作为失信人员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接受群众举报。欢迎广大市民对入境人员违反隔离管控规定等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查证属实的,依据规定给予奖励。举报电话:12345,12320,110。


马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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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