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社会保险费缓缴期内企业和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会受影响吗?缓缴期满后如何补缴?
答: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和失业人员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和工伤保险待遇。
企业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迟于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企业依法注销的,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二、问:今年高校毕业生数量创历史新高,但受疫情影响,毕业生线下求职应聘遇到困难。我市在组织毕业生线上求职就业和企业线上招用人才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针对当前疫情,为促进本地毕业生就业和吸引外地毕业生来马就业,我们与智联招聘合作,在智联招聘网开设专区,搭建“百校千企,才聚诗城——马鞍山企业云招聘平台”,充分利用龙头招聘平台的影响力扩大促进就业引才的效果,计划年内入驻300家以上马鞍山市企业,组织本市企业在全国100所高校的就业网发布岗位需求信息,持续举办直播招聘活动。活动开展一个月来,已接收毕业投送简历2600余份,直播观看量已超过86万人次,可以说效果还是非常明显的。欢迎我市有招用毕业生需求的优质企业到县区人社部门报名参加。
三、问:在企业生产一线,有些技能人才拥有特殊技能、绝技绝活,但没有取得技能证书,被称为“黑手套员工”。对这类特殊技能人才我们有什么鼓励政策?
答:今年3月份,我市出台了《马鞍山市特殊技能人才技能评价办法》(马人社秘〔2022〕36号),对企业特殊技能人才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可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评价:一是掌握生产环节关键技术,技能水平领先的员工;二是发挥“传帮带”重要作用,在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培养上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三是解决重大生产难题,工作业绩突出,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四是在本企业薪酬体系中,薪酬水平为同类员工1.5倍及以上的员工。企业可选择运用考核评价、业绩评比、过程评价和竞赛选拔等方式,对特殊技能人才的技能水平开展评价。评价合格的特殊技能人才,颁发技师、高级技师技能证书,纳入我市技能人才数据库,按有关政策兑现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