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用人单位工伤待遇支付负担,加快对我市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维护工伤职工工伤权益,保障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推进补充工伤保险发展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马鞍山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马人社秘〔2022〕150号),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中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工作讲话中指出:“要全面建成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安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对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将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纳入工作重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2021年全省工伤保险工作要点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探索推进建立以工伤保险为主体,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满足用人单位和职工合理化、多样化的工伤保障需求。”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要求,今年3月和6月分别赴合肥及宣城市就补充工伤保险开展学习考察,在充分借鉴先发地市政策经验基础上,草拟了《关于在我市试行补充工伤保险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分别召开两次大、中型企业征求意见会,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讨论,结合各方意见和我市实际,拟定了《马鞍山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随着国家经济转型和体制改革,企业反映工伤赔偿负担重的现实问题受到社会各界和各级领导的重视,为了分散企业用人负担,本着“取之于企业,用之于企业,取之于平时,用之于难时”的原则,通过建立补充工伤保险制度有效分散和化解用人单位风险,减轻用人单位经济负担。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文件起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决策部署,切实减轻用人单位工伤赔偿负担,分散用人单位风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要求,今年3月赴合肥就补充工伤保险开展学习考察,市人社局根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要求,4月初草拟了《办法》(初稿)。6月又赴宣城市进行学习,在充分借鉴先发地市政策经验基础上,完善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意见征集。6月17日、7月27日,市人社局分别召开市属中小企业和经开区企业大中型企业推进补充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征求意见,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讨论。7月5日,召开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会议,先后就《办法》(讨论稿)征求了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单位意见,并通过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2022年8月,《办法》(送审稿)向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提起合法性审查,9月7日,通过审查。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结合各方意见和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办法》(送审稿),后综合各方意见后制定了《马鞍山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
(四)会议审定。 2022年8月,《办法》(送审稿)经局党组会审议原则通过。
(五)文件印发。2022年9月23日,以市人社局名义正式印发《马鞍山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
四、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分散用人单位风险,促进工伤预防,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满足用人单位和职工合理化、多样化的工伤保障需求,构建我市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
五、实施条款解读
《办法》主要任务共分成6个方面,对涉及到补充工伤保险的范围、性质、权利义务、待遇、争议处理方式、以及实施时间等方面都作了详细介绍。
一是明确了补充工伤保险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市统筹区域内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以及已按建设工程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工程项目。
二是明确补充工伤保险的性质及承办。明确补充工伤保险是商业补偿保险,用人单位自愿投保。由工伤行政部门通过公开招标评估选择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参加补充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为参保人。
三是明确补充工伤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参保人缴纳补充工伤保险保险费,在职工工伤发生后享受保险待遇。规定补充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待遇标准及服务方式。
四是明确补充工伤保险的待遇确定依据。明确以行政机关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依据。
五是明确了争议处理方式。
六是明确了实施时间。
六、创新举措
一是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在参保范围上,弥补了工伤保险制度的不足。用人单位可为已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投保补充工伤保险,同时用人单位或互联网平台也可以为招收的灵活就业人员以投保职业伤害保险方式参加补充工伤保险。
二是满足线上线下办理需求。线上,用人单位可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办理补充工伤保险参保和增减人员等业务;线下,商业保险公司驻市县人社局服务窗口或商业保险公司服务网点为企业提供现场咨询、投保、保全、理赔等全流程服务,同时可以提供预约上门服务。
七、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思想认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逐步实现工伤和职业伤害全覆盖。
(二)不断优化经办流程。梳理补充工伤保险办理流程,优化经办管理流程,规范线上和线下运行流程。
(三)持续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网站、新媒体、社区广播、宣传栏等载体,广泛深入宣传服务平台、内容、方式,切实提高补充工伤保险的知晓度。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人:市人社局工伤科 刁锋节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5-2366913,0555-2354361
邮箱:109074466@qq.com